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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費折算天數怎麼算平均工資

職場 更新时间:2024-11-30 09:00:15

加班費折算天數怎麼算平均工資?【每日一問】協議解除勞動合同後,協議得不到履行,怎麼辦?,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加班費折算天數怎麼算平均工資?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加班費折算天數怎麼算平均工資(上一休一且标準工時的員工)1

加班費折算天數怎麼算平均工資

【每日一問】協議解除勞動合同後,協議得不到履行,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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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服務型行業采取做一休一的辦法來排班安排一線員工的作息時間。特别是在零售、餐飲等企業裡,這種做法還是比較多的。

那麼這種排班方式,會不會産生加班費,如果遇到有加班,該怎麼解決這個問題呢?

【以北京地區為例】

員工标準工時,上一休一(單數日上班,雙數日休息),每天早9晚9點上12小時(中餐和晚餐分别休30分鐘,累計1小時)。月工資5000元,2020年1月未請假。

一、上一休一的标準工時加班超過法定加班小時

1、标準工時

大部分“朝九晚五”的工作崗位執行的都是标準工時制,不定時和綜合計算工時制相比于标準工時制都是一種特殊的工作時間的安排,在特殊工時制下用人單位依然應該保證勞動者的休息權,實踐中可以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适當的工作和休息方式。

如果勞動者從事的崗位适用的是标準工時制,那麼無需勞動行政部門的審批一般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就可以了,但是如果勞動者從事的是特殊工時制的崗位,不論是綜合計算工時制還是不定時工時制,都要求用人單位去勞動行政部門獲得審批備案才能施行。

2、上一休一(單數日上班,雙數日休息)

也就是說,1日、3日……31日上班,2日、4日……30日休息。

3、每天早9晚9點上12小時(中餐和晚餐分别休30分鐘,累計1小時)

也就是說,每天的工作時間是11小時(12小時-1小時休息)。

綜上,标準工時制的核心是每天不超過8小時,而每周不超過40小時。

按照《勞動法》和《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規定,标準工時制是每周最多工作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1天。

因此,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6個半小時,每周休息1天,同樣也是合法的。從工時上來看,還少了1個小時。

按照規定,标準工時制下,每月加班不能超過36小時,每天加班最多不能超過3小時。

2020年1月先不考慮1月有法定節假日的因素,如果1月沒有法定節假日,做一休一這種方式,一般每天工作都達到11小時,按照案例的介紹,上16天休15天,16天*3小時(工作小時11小時-法律規定的8小時)=48小時,顯然超過了法定的标準工時加班的上限36小時。

根據《勞動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第九十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并可以處以罰款。”

二、上一休一标準工時加班費的計算

1、法律規定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一)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标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的150%支付;(二)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三)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

很多人以為法定休假日加班費隻需另支付2倍,加上本數為3倍,這是錯誤的。

《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也就是說,法定節假日本是有薪日,勞動者即使在家休息不加班,也是有“1倍”工資的。

勞動部《關于職工工作時間有關問題的複函》第4條明确規定應另外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注意是“另外支付”,因法定休假日屬有薪日,故加上本數,工作一日實際得4倍工資。

2、加班費計算

計算方式當然還是那個公式:日工資按月工資除以每月平均計薪天數21.75天計算;小時工資按日工資除以8小時計算。

(1)法定節假日

2020年1月法定節假日共4天,包括:1日(元旦)、25日(初一)、26日(初二)、27日(初三)。

依據案例的介紹“上一休一(單數日上班,雙數日休息)”,那麼,員工在1月份,法定節假日上班(加班)就有3天(1日、25日、27日),每天加班11小時,共計11小時/天*3天=33小時。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計算:5000元/21.75/8小時*33小時*300%=2844.83元

(2)非法定節假日

2020年1月上班工作日13天,包括:3日、5日、7日、9日、11日、13日、15日、17日、19日、21日、23日、29日、31日;2020年1月休息日15天。

計算方法一:

按照法律規定,平日延時不能補休,并且每天工作時間不能超過8小時。因此,雖然休息日15天比上五休二的人來說,多休息了,但也不能作為平日延時加班的補休,多休了也隻能是多休。2020年1月平日延時加班累計小時=13天*3小時(11小時/天-8小時)=39小時。

平日延時加班費計算:5000元/21.75/8小時*39小時*150%=1681.03元

計算方法二:

按照公司規章制度,平時延時優先補休,不能補休的,另行支付加班費。也就是說,将工作日多出來的39小時,補到休息日多休的天數中(每天可以補8小時)。但是,多數地區的裁判尺度都支持補休,畢竟法律上規定的可以補休的隻有休息日加班。

綜上,按照法律規定,該員工在2020年1月的應發工資為9525.86元。

【計算方式為:月工資标準5000元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2844.83元 平日延時加班費1681.03元】。

但是,如果貴司公申請了綜合工時制的話,除法定節假日外,累計的綜合小時數為143小時(13天*11小時/天),并未超過法定綜合小時數166.67小時,因此,除了需要支付法定節假日的加班費外,無需再支付平日延時加班費。

勞動派原創,轉載需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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