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把羊肉,就是挑選膘肥肉嫩的羊,就地宰殺,扒皮入鍋,放入佐料,進行蒸煮,因為淨手後吃肉時一手把着肉,一手拿着刀,割、挖、剔、片,把羊骨頭上的肉吃得幹幹淨淨,所以得名"手把羊肉"。
該肉制作過程簡單明快,隻加一小把鹽(也有的不加鹽,吃時蘸鹽),火候恰如其份,血水消失不久,肉熟而不硬。
手把肉是呼倫貝爾草原蒙古、鄂溫克、達斡爾、鄂倫春等遊牧、狩獵民族千百年來的傳統食品。即用手把着吃肉之意。羊、牛、馬、駱駝等牧畜及野獸的肉均可烹制手把肉,但通常所講的手把肉多指手把羊肉而言。手把肉是蒙古民族千百年來最喜歡、最常用的傳統食品。這種草原牧區牧民們的傳統吃法可以追溯到古代。據明《夷俗記·食用》中雲:"其肉類皆半熟,以半熟者耐饑且養人也。"手把肉也是他們招待客人必不可少的食品。
常年似乎已形成這樣一種概念,即到草原觀光旅遊不吃一頓手把肉就算沒完全領略到草原食俗風味和情趣,虛此一行。牧民不用手把肉招待客人,就不能完全表達自己的心意。因此,用手把羊肉款待遠方客人,在呼倫貝爾地區已成為一種定規。 手把肉的制作和吃法也别具一格。
通常選用膘肥肉嫩的小口羊一隻,先拔去胸口近腹部毛,後用刀割開二寸左右的直口,将手順口伸入胸腔内,摸着大動脈将其掐斷,使羊血都流聚在胸腔和腹腔内,謂之“掏心法”。這種殺羊法優于“抹脖殺羊法”,即羊血除散在腔内一部分外,還有少部分浸在肉裡,使羊肉呈粉紅色,煮出來味道鮮美,易于消化,羊肉幹淨無損。然後剝去皮,切除頭蹄,除淨内髒和腔血,切除腹部軟肉。并按羊各關節,将全羊帶骨制成數十塊,放入不加鹽和其他佐料的白水鍋内,用大火燒煮,保持原汁原味,适當控制火候。
隻要肉已變色,一般用刀割開,肉裡微有血絲即撈出,裝盤上席。大家圍坐一起,一手握刀,一手拿肉,用刀割、卡、挖、剔。手把肉鮮而不膻,肥而不膩。這是牧民的常用食法。如在城市的賓館餐廳、飯店,還可用芝麻醬、香油、韭菜花、辣椒油、腐乳汁、青醬油、味精等調成佐料,裝入碗中,采用割肉蘸佐料食用。這種草原、城市結合起來的手把羊肉的食法也頗具風味。如果你頭一次在餐桌上看到人們(包括自己)用刀割下自己所看中的羊肉,用手一塊塊送入口中的時候,除了感到肉的鮮 嫩味美之外,還會感到新奇有趣。
羊肉肉質細嫩,容易消化,高蛋白、低脂肪、含磷脂多,較豬肉和牛肉的脂肪含量都要少,膽固醇含量少,是冬季防寒溫補的美味之一;羊肉性溫味甘,既可食補,又可食療,為優良的強壯祛疾食品,有益氣補虛,溫中暖下,補腎壯陽,生肌健力,抵禦風寒之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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