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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節假日休假工資怎麼算

職場 更新时间:2024-07-24 03:18:41

法定帶薪年休假是指勞動者在符合法定條件下,在一個自然年度内,工資待遇不變的前提下,享受的休假權利。

法定節假日休假工資怎麼算(一文讀懂法定年休假及年休假工資)1

年休假

一、法定年休假的享受條件?

時間要求: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

關于“連續工作”應如何理解?

主要包含兩種情形:

01職工在同一單位連續工作滿12個月

示例:甲2020年1月入職A公司工作至今,則甲已在A公司連續工作滿了12個月,因此甲可在A公司享受法定年休假。

02職工在不同單位連續工作滿12個月

示例:甲2020年1月1日入職A公司,2020年8月31日與A公司勞動合同解除并于9月1日又立即入職B公司工作至今,則甲符合在不同單位連續工作滿過12個月的情形,因此甲可在B公司享受年休假。

注意:此種情形中,根據上海市的口徑,連續滿12個月期間不得有中斷,否則不屬于連續工作滿12個月。

示例:甲2020年8月31日從A公司離職,離職後花了10天找工作,最終于2020年9月11日才入職B公司,則此種情形下,不符合“職工在不同單位連續工作滿12個月”的要求。甲在B公司就暫時不符合法定年休假的享受條件。甲需要在B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後才享受法定年休假。

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如果請事假公司正常扣了工資則仍然享受年休假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注意:如果員工當年度已休完應休年休假,但又在當年度出現前述2、3、4、5情形的,則該員工下年度就不享有年休假。

二、法定年休假的天數如何确定?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職工累計工作時間可根據檔案、社保繳費記錄、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材料确定。

法定節假日休假工資怎麼算(一文讀懂法定年休假及年休假工資)2

三、特殊情況下職工在本單位的年休假天數如何計算?

示例:甲此前累計工作7年,2020年5月1日入職A公司,2021年10月1日離職,則甲應當在A公司享受的年休假天數是否應為5天?

計算方式如下:

第一步:應計算出2021年剩餘年休假天數

甲2020年5月1日入職,應當工作至2021年4月30日才連續工作滿12個月,因此甲實際應從2021年5月1日才享受年休假。因此,2021年理論上剩餘的年休假天數應當為:剩餘日曆天數÷365×5,即91÷365×5=1.24,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因此理論上2021年還剩1天年休假可享受。

第二步:計算甲2021年在本單位實際應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由于甲2021年10月1日就離職,2021年剩餘期間甲并未工作,因此甲在本單位的應休年假天數為當年度甲在單位已過日曆天數÷365×2021年剩餘年休假天數-已休年假天數,即甲在A公司工作的實際天數為153天(2021年5月1日至10月1日),第一步計算的2021年剩餘年休假天數為1天,甲已休天數為0,經最終計算甲在A公司2021年應休年假休假天數應為153÷365×1=0.42,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因此,甲在A公司2021年不享受年休假。

四、年休假如何發放?

1、原則上應當按自然年度發放,一般不跨年發放。單位根據生産、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願,可以在一個自然年度内集中發放,也可以分段發放。

2、單位因生産、工作特點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3、單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企業應注意,不安排職工年休假的,應當首先經員工本人同意,否則企業應當安排年休假。

五、年休假期間工資如何計算、如何支付?

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的标準來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300%的工資報酬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給員工的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即年休假期間的工資應為日均工資的2倍。

計算公式:年休假工資=月平均計薪工資÷21.75×年休假天數×2

月工資是指職工在用人單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前12個月剔除加班工資後的月平均工資。在本用人單位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月份計算月平均工資。

六、員工主動辭職,是否有權享受未休年休假工資?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二條: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實踐中,很多單位根據這一條規定,認為隻有用人單位主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職工未休年休假才應當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而如果是員工主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需支付年休假工資。

上述理解是錯誤的,本條中“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描述的應當是一種狀态,它包括“用人單位主動解除或終止合同”及“員工主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兩種情形。因此,員工主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同樣有權享受未休年休假工資。

法定節假日休假工資怎麼算(一文讀懂法定年休假及年休假工資)3

七、職工享受了探親假、婚喪假、産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是否還能享受年休假?

職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産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均不計入年休假假期,可以同時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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