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形演變
“三”字始見于商代甲骨文,由三橫組成,每橫都是表數符号。
金文寫作:
小篆寫作:
隸書寫作:
楷書寫作:
二、含義
甲骨文、金文字形都由三個橫畫或三個斜點會合構成。篆文、隸書、楷書一直延續至今,沒有根本的改變。
三為指事字。本義是數目,二加一的和。《莊子·齊物論》曰:“二與一為三。”《廣韻·談韻》曰:“三,數名。”又表示序數第三。《尚書·洪範》:“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說文解字》曰:“三,天地人之道也。謂以陽之一合隂之二,次第重之,其數三也。”《史記·律書》曰:“數始於一,終於十,成於三。”
《老子》曰:“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這個論斷揭示了事物從無到有、從少到多的産生與發展過程。這個論斷的形式與人們在原始思維時期對事物數量進行抽象和表達的初期階段正相當:通過“道”這個理論,抽象出“一”的概念,由“一”抽象出“二”,由“二”抽象出“三”。在這一階段,“三” 是最大的數詞,被用來表示“衆多”的數量,也就因而有了“多”的意義。《說文解字》曰:“三,天、地、人之道也。謂以陽之一合隂之二,次第重之,其數三也。”《史記·律書》曰:“數始於一,終於十,成於三。”“三”字蘊含了很多中國古代的哲學思想在其中。
《論語·公冶長》曰:“季文子三思而後行。”劉寶楠正義:“三思者,言思之多,能審慎也。”《周語》曰:“人三為衆,女三為粲,獸三為羣。”《儀禮·鄉飲酒禮》曰:“拜受者三人”。鄭玄注雲:“言三人,則衆賓多矣。”鄭玄的意思是說,這裡所謂的“三人”,實際是指“多人”,而不是僅有三人。再如《詩經·魏風·碩鼠》:“三歲貫女,莫我肯顧。”詩的意思是:“我多年辛勤伺候你,你卻不肯照顧我。”這裡的“三歲”是指多年,并非是确指三年。《史記·夏本紀》記載大禹治水“勞身焦思,居外十三年,過家門而不敢入”,後來,人們用“三過家門而不入”來表示大禹舍小家為大家的獻身精神。杜甫《茅屋為秋風所破歌》的詩句“八月秋高風怒号,卷我屋上三重茅。”也是說狂風卷走了我屋頂上好幾層茅草,非确指。
古漢語數詞“三”具有“多”的意義,這種語言現象也體現在古人的造字方法中,如森、淼、焱、骉、奔、卉、犇、羴、鱻、猋、麤等字,均表示某個事物比較多的意思。
就“三”實際上所代表的數量而言,它并非是個較大的數字,遠遠數量更大的“百”、“千”、“萬”,但為什麼用它表示“多”的意義呢?清代學者汪中在《述學,釋“三”“九”>作了這樣的解釋:古人在措辭表示事物數量的時候,凡是“一”、“二”所不能包括的數量,就用“三”來約略(籠統)地表示,以表明數量之多;凡是“三”所不能包括的數就用“九”來約略地表示,以表明數量極多。這是虛拟地表示數量,而不是實際地、确切地表示,不能拘泥于它們本身實際所代表的數量。
三、“三”的異體字
弎,戰國文字中在“三”上追加“戈”或“弋”為繁形,其中加“弋”之形一直沿襲至漢代,後被淘汰。
叁作為三的大寫。《廣雅》曰:“參,三也。”後作“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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