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盧浮宮的一個特殊展品,它本身隻是一個石柱,不是珍貴的材質,也沒有高超的藝術雕琢,但它卻成為了最受歡迎的藏品,原來它上面雕刻的,是著名的漢谟拉比法典,法典的内容是什麼樣的呢?它和我們現代法律類似嗎?答案可能超乎您的想象,接下來讓我為您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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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撒是一座已有8000多年曆史的古城市。和我們中國傳統的華夏文明不同,中東地區都是先有了一個個的城市,之後才出現的國家。蘇撒城作為中東地區最古老的城市,自古以來就是兵家必争之地,因此這裡留下了大量的建築遺迹和墓群,對于考古學家而言,這些都是十分珍貴的寶藏。
1900年12月,正值寒冬時節,一支由歐洲學者組成的考察隊,在隊長約塞斯的領導下來到了蘇撒,他們在這裡開始了長達1年的探尋之路。人們都知道博物館展示櫃上的文物光彩奪目,卻看不到考古過程的枯燥無味,長達7個月的時間裡,約塞斯一行人幾乎毫無進展,這讓隊長約塞斯都有些洩氣了。
但整個團隊都沒有打算放棄,因為他們知道考古最需要的就是耐心,任何一個不經意的小發現,都可能是世界級文物的出土,抱着這個想法,到了1901年的10月,他們終于有了發現,在蘇撒舊址的南部,他們發現了三塊巨大的玄武石,因為它們材質相同,專家們嘗試将它們拼在一起,結果是令人驚喜的,這三塊石頭居然組成了一個“石柱”。
憑借豐富的經驗和敏銳的洞察力,約塞斯判斷石柱一定是十分有價值的文物,于是他們沒有再深入地考察,而是選擇了帶着這個石柱即刻回國。在回到自己的研究室之後,約塞斯和他的同伴們對這個石柱展開了深入的研究。
這個組合而成的石柱高達2.25米,下底部略大周長為1.9米,上底面周長則為1.65米,在石柱的頂部,有一個刻有兩個人的浮雕像,一個人拿着短棍,另一個人雙手合十,好像在祈禱,石柱上密密麻麻地刻有細小的字迹,這些字迹十分有特色,它是底格裡斯河和幼發拉底河孕育的文字,被文字研究專家命名為“兩河流域”的楔形文字。經過古文字研究專家詳細地研究和比照,得出了一個震驚世界的結果,這上面雕刻的正是漢谟拉比法典。
經過充分的分析,約塞斯給出了最終的結論:石柱上端祈禱的小人是漢谟拉比王的形象,他站在太陽和正義之神沙馬什面前接受賜服,同時他也得到了象征王權的權标(短棍)。下端為《漢谟拉比法典》,共有282條法例,全長為3500行,大體上可以分為序言、條文和結語三部分。
在這本古代法典中,有許多有趣的地方,由于和現代相差的時間很長,當時的人類并沒有現代人文明的思想體系,也沒有“以人為本”的核心價值。比如在現代社會,如果出現了牲畜或者寵物傷人和殺人的案例,被害人家屬自然有理由提起法律訴訟,但是在《漢谟拉比法典》可不是這麼規定的。
《漢谟拉比法典》第251條:如果一個自由民的牛曾經抵過人,而且有關方面通知過主人他的牛曾抵過人,但這位主人沒有把牛角挫鈍或控制好牛,導緻牛抵死了一個自由民,那麼牛的主人應該賠償三十舍客勒的白銀(約相當于225克)。看起來是嚴厲的處罰,但換個角度來看,這不就相當于是225克白銀換了一條人命嗎?這實在是有些離譜。
無論《漢谟拉比法典》的條文與現代有多大的出入,我們都無法否認,公元前1776年,頒布這部法典的漢谟拉比真是一個天才,他開創了法治社會的概念。在今天的盧浮宮中,《漢谟拉比法典》與《蒙娜麗莎》、《勝利女神》和《維納斯》一樣,都是盧浮宮的重要藏品,更是我們人類的寶藏。
文瀾海潤工作室主編文秀才,本文撰寫:特約曆史撰稿人:晉小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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