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北京市海澱區玉泉北裡一區9号樓的多位居民向中國之聲反映,該小區自去年竣工交房後,小區地下停車場一直處于免費試運行狀态。但今年3月,物業及開發商一紙收費通知卻遭到了業主們的質疑,每月1200元的停車費(14400/年)與周邊小區相比堪稱天價。雖然與開發商、物業多次進行溝通,但雙方至今也并未就此事達成一緻。那麼每月1200元的停車費究竟有何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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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車位變天價
位于北京西四環外的玉泉北裡一區9号樓于2016年交房入住,業主袁女士(化名)介紹,小區裡大部分是回遷戶。
袁女士:這個房子比較特殊,他當時的定位叫做定向回遷安置房,所以他小區裡總共是有616戶,其中有200多戶是回遷戶,還有2/3是城建,城建相當于回遷的性質,所以這個樓基本上就是拆遷的項目。
袁女士說,入住後,業主可以在本小區的地上車位停車。不過,由于地上車位有限,去年12月左右,小區地下三層車庫通過預約登記開始試運行。
袁女士:2016年10月份左右,地上的車越來越多、停車位不夠,地庫就開啟了。當時也沒收費,而且大家也問過要不要交錢能不能賣,但是都沒有答複,隻說以後再商量。當時也進行過一次登記,包括車牌号、業主姓名之類的。那時還是免費的。直到今年3月初,物業在小區貼出通知稱,地下停車場(B3)将于3月10日正式啟用,每個普通車位租金為每月1000元,停車管理費為每月200元。
袁女士:3月初,物業就在小區直接貼了一個通知,說以後停車位收費,價格1200一個月,上面還寫着他們每天幾點辦公,讓大家按時去交錢。袁女士說,一個普通車位,一年租金就要14400元,這樣的價格讓不少居民覺得無法接受。而開發商給出的解釋則是根據成本核算出的價格。
袁女士:價格确實太高了,他們給居民的解釋就是這個價格是市場定價的,他們稱,這個價格是根據他們自己的測算、成本拆分最終确定的。“天價”停車費“貴”從何來?
在業主們找到物業和開發商溝通之後,開發商于3月7日貼出了停車場正式運行時間後延的通知。另一位小區業主王女士(化名)說,在對比了周邊小區價格之後,不少業主都對物業及開發商的收費依據提出了質疑。
王女士:第一,這個停車有沒有資質?第二,一年14400元的停車費(租金)是怎麼測算出來的?物業、開發商他們一直說是通過自己的測算得出,然而相比周邊小區,全部都是商品房,我們的小區卻是回遷房,那總得參考一下回遷房的情況吧。
而且開發商當時稱停車位的費用還包括保安費、保潔費,保險費還有人員的開支,但是,這些費用不能算在這裡邊啊。
随後,業主們也與開發商進行了多次協商,而直到3月28日,在沒有任何溝通的情況下開發商與物業再次張貼了一張收費通知,通知中稱小區地下停車場将于4月10日正式啟用,而價格與此前并無變化。
王女士:因為以前跟開發商談過一次,當時開發商還說他們至少要拿一些價格構成的财物明細包括成本核算什麼的,包括當時提到3月22日等他們領導回來之後要不要跟業主代表再談一下。現在就等于這些過程都沒有,最後直接又是以這種一紙通知的形式公示這個價格。停車費定價,由誰說了算?
據了解,從去年(2016年)1月1日起,北京市住宅小區停車費全面放開,不再由政府統一定價。
但業主們反映,對比後發現,玉泉北裡一區9号樓每年14400元的車位租金,遠遠超過周邊的椿楸嘉園、聖華裡等同類小區,而這一價格甚至也超過了部分高端住宅和普通寫字樓地下停車場的定價。那麼放開後的小區的停車費定價究竟該由誰說了算?
記者以租賃車位為由來到位于小區11單元的物業進行了咨詢,一位工作人員表示車位租金是由開發商确定。
物業:這邊交管理費,然後到開發商那邊交車位租金。
記者:是吧?那怎麼那麼貴呢?
物業:開發商定的。
記者:開發商定的?
物業:對這都是他們定的。
記者:有啥優惠嗎?
物業:4月18日之前簽減一個月租金。
随後,記者來到小區南側的玉泉新城售樓處,開發商一位工作人員表示,9号樓地下三層停車場屬于人防工程,開發商本着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采取市場調節價。
開發商:地下三層這個配套,有文件規定這屬于人防,屬于誰投資誰受益,開發商建設成本有這一塊,建設完這一塊以後,開發商可以收回成本利潤,就是市場調節價格。而之所以定價每月1200元,這位工作人員表示,是根據建設成本和運行成本測算出的價格。
開發商:你知道是為什麼?2016年北京在建小區新建住宅停車位售價基本就得五六十萬,如果要租就得這個價格。你不能跟周邊玉泉新城一期比。那都是2004年、2005年交的樓,玉海園是九幾年的樓。而且蓋這一個A9樓幾乎都能蓋一半玉海園了。
記者:就是說咱們這成本就高是嗎?
開發商:那是啊,就是一個市場價格嘛。
對于這樣的解釋,業主們表示無法接受。業主們也将問題反映給了所在的田村路街道玉泉北裡一區居委會。
在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看來,雖然目前小區停車收費實行市場定價,但并不意味着物業或開發商可以随意定價。
邱寶昌:小區停車費說了算?我認為不應該由開發商和物業公司說了算。應該有個公允的定價機制,即市場的成本是多少、合理的利潤、考慮到供求關系等,并且由業主委員會來參與,如果沒成立業主委員會,應該由廣大業主代表來參與,而不是由開發商物業說了算。大家都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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