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收費最貴的3座大橋,分别是虎門大橋,南沙大橋和黃埔大橋。三者中即便是收費最低的黃埔大橋短短的7公裡也要30元每次,這不禁讓人疑問,不就是一座橋嗎,為什麼每公裡的過路費要4-5元,都說貴有貴的道理,那這個道理是什麼呢?
虎門大橋
首先投資大。我們要了解一些項目的數據:黃埔線路全長18.694千米,主橋全長7016.5米;橋面為雙向八車道高速公路,設計速度100千米/小時;工程項目總投資額42億元人民币。也就是說按收費公路25年時限計算,每年要收1.68億,每天要收46萬,才能收回投資成本。但這隻是本金,加上貸款利息,我們都知道25年的貸款的利息幾乎跟本金是一樣的。所以每天46萬還要乘以2。這樣每天就需要收取92萬,按每輛車最低通行标準30元計費,每天要通行3萬輛汽車才能滿足。
黃埔大橋
其次是養護成本高,大橋的管理費用,每年的費用3億多。這些費用大橋的燈光費用,消防費用,人員管理費用,質量監控費用等等。具體點就比如:黃埔大橋采取雙回路供電方式,為全橋段提供24小時不間斷電服務;大橋内部裝有抽濕系統,控制鋼筋濕度;大橋主要部位都裝有橋身狀況檢測系統,實施全天候測量,實現對大橋任何部位的及時維修養護;大橋還設有強震動監測和警報系統。這些都是高成本的項目。
再三就是投資主體,黃埔大橋屬于盈利性項目,或者說不是普惠性項目。有自主定價權,當然也是受相關部門監管的。不過即便是有權收費,但是收費年限也是受限制的,最多不能超25年,也因此大橋經營方需要在25年内至少收回投資,分攤下來到每一年,每一天每一輛車的費用就高了,也就是誰先享受誰就得多花錢。
關于黃埔大橋以及其他大橋的高昂的過路費,已經存在太多讨論,作為車主一方無疑是一邊倒地喊貴,這也是情理之中。但是作為投資方也很無奈,收費年限就這麼短,投資這麼高,不收貴一些,怎麼收回投資。
其實這就有點像電影《我不是藥神》中說的天價藥一樣,天價藥的專利保護期隻有一二十年,所以他們需要在這段時間把研發成本,制造成本和利潤都掙到,這樣才不至于前期的付出白白流失。不過電影中也有一條解決問題的思路,那就是将藥品納入醫保體系,這樣使用者就能用較少的錢用到好藥。換而言之,是否可以通過财政投入把投資填補回去,降低收費金額,讓利給司機朋友。
也許有人說即便如此,獲利的也隻是一部分人而言,就像藥品一樣,隻有病人才獲利。其實不然,降低收費獲利的将是全社會,大貨車降低了費用,運輸成本降低,運輸的商品成本也會降低,最終獲利的是終端消費者。即便是私家車主,減少了路程,降低了排放污染也是對大家有利的事。哪怕是電動車,也能降低對周邊道路的擠占,比如環城高速等等。
最後,大橋收費貴确實有貴的道理,司機通行成本高也是不争的事實,如何調節二者的矛盾,這可能需要相關部門的主動作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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