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高活動中心海外灘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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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正規授權的樂高教育校外活動中心(下稱“樂高活動中心”)陷入“關店”風波。
近日,沒有征兆,位于上海的樂高活動中心金橋店、瑞虹店、海外灘店同時宣布關店停業。
《國際金融報》記者注意到,此次閉店的三家上海樂高活動中心均是從西覓亞處獲得的品牌授權。據了解,樂高教育是樂高集團旗下的培訓機構,西覓亞此前為樂高教育中國區許可的可直營或轉授權第三方運營“樂高教育校外活動中心”的合作夥伴。但在今年10月,樂高教育宣布終止同西覓亞的合作,也正是這一變動引發了樂高活動中心的閉店事件。
目前,閉店事件已經陷入多方“拉鋸”狀态,仍在進一步發酵。
1“連鎖反應”
《國際金融報》記者注意到,今年10月,樂高教育曾發布聲明稱,其已正式啟動對于“樂高活動中心”項目的優化舉措。作為優化措施的一部分,樂高教育與西覓亞終止合作,關閉部分“樂高活動中心”。
聲明還稱,一部分由西覓亞授權經營的“樂高活動中心”将在特定時期内保留使用“樂高教育”品牌及課程的權利,其餘将即刻失效。據悉,樂高教育這則聲明涉及門店超過130家。
“我會起訴樂高。”12月18日下午,在某聚集了樂高活動中心學員家長的微信群中,一名來自樂高活動中心(金橋店)的家長這樣表示。随後,多名家長表示支持。
多位家長向《國際金融報》記者反映,就在12月15日,一些孩子還在前述三家樂高活動中心上課,但第二天,這幾家門店卻毫無征兆地關閉了。門店門口張貼的告示稱,樂高活動中心因為經營危機需要暫停,并留有聯系電話,但家長表示一直無法打通。
“一開始是瑞虹店的一位媽媽發現店突然關門了,便拍照上傳到群裡面。随後,海外灘店的一位媽媽得知後去了門店發現,該店也已人去樓空,隻剩兩張A4紙貼在門上。”樂高活動中心海外灘店一位家長向記者表示。
該名家長還稱,目前,其小孩還剩下約40節課未上,還有家長剛剛續過費。“門店已經空了,現在找不到任何人,活動中心裡的老師說他們也是(12月16日)才知道”。
12月16日,名為“樂高活動中心ShangHai”的微信公衆号發布了樂高活動中心(瑞虹店、金橋店、海外灘店)閉店聲明。
根據聲明,上述門店獲悉,從今年開始,西覓亞就在和樂高教育就門店品牌新一期合約的簽約細節進行着溝通。按照慣例,門店到期後在不違規的情況下即續簽下一期合約。所以,所有中心都非常穩定地保持着經營,無論是“西覓亞”還是“樂高”,從未告知所有經營者簽約事件的進展。
但在9月份,西覓亞旗下的所有樂高活動中心,突然收到了西覓亞和樂高發來的律師函,被要求簽署解約協議。協議内容大緻概括為:簽署一份承諾書,承諾在2019年12月31日後撤除商标使用權,在次年8月份停止課程使用;同時免除西覓亞的全部責任。如果不簽承諾書,即刻撤銷品牌使用。據這份聲明透露,大部分門店選擇了不簽約。
上述三家門店表示,在今年10月份官宣後,其就一直在積極應對被迫強制摘牌後的轉型問題。“我們一方面不斷安撫客戶;一方面試圖引入新的課程體系與品牌;同時在積極獲取培訓學校的資質,試圖可以平穩的着陸以面對突如其來的厄運。但今天,我們最終無奈地做出閉店的抉擇!”
據悉,上述三家門店目前為暫停營業,但聲明中并未提及後續會給到會員何種具體解決方案。
多名家長向記者指出,樂高活動中心金橋店、瑞虹店、海外灘店同屬一個老闆。後者還擁有樂高活動中心南翔店,且該門店在今年10月份就已被曝即将關閉。一名南翔店的家長告訴記者,目前,其所在的門店已将上課場地轉移到另一個早教機構的教室中。“他們對外稱南翔店還在正常營業,但原店已經關了,在樓下借了場地上課,新裝修的,味道很大,部分孩子出現不适。我們也很無奈,如果不下去上課,錢也拿不到”。
2 回應“打架”
随着上海三家樂高活動中心閉店一事持續發酵,樂高教育無可避免成為了焦點。
針對其所說的項目優化舉措以及有無督促西覓亞就授權終止的事項盡早提示門店作出應對等問題,樂高教育方面并未正面回應《國際金融報》記者,僅發來聲明稱,“該‘樂高活動中心’門店的‘樂高教育’品牌及課程使用權均由西覓亞授權經營。樂高教育從未與報道中提及的門店有過業務關系。”
樂高教育還指出,為了實現平穩過渡,其和西覓亞于2019年8月向所有由西覓亞授權經營,包括可直接運營和轉授第三方運營的“樂高活動中心”的合作夥伴提供了一份清晰的計劃,規定在“樂高教育”品牌及課程使用權失效之前,這些合作夥伴可以在後續五個月内繼續使用樂高教育品牌,并進一步延長課程使用到2020年7月31日。
此外,樂高教育強調,2019年未就使用樂高教育知識産權向西覓亞和被轉授權門店收取任何費用。
不過,樂高教育的這份聲明未能令多個涉事方信服。12月18日,針對樂高教育所稱未與門店有過業務關系,前述三家門店再度通過微信公衆号回應,“在經營樂高活動中心的幾年間,我們和樂高教育的合作非常多”,還曾接待了樂高全球高層來活動中心的參觀訪問以及調研。
三家門店方面另質疑,樂高教育的聲明指出其在今年年初就終止了與西覓亞的合作,那為何9月份才通知樂高活動中心?
這三家門店表示,今年6月份,已經有所謂的樂高活動中心新代理商打電話尋求合作,當時其未置可否。如今,樂高教育也未公布新代理商的信息。
意外的是,樂高教育的聲明部分内容也遭到了西覓亞方面的“回嗆”。
西覓亞在聲明中稱,2012年至2019年間,作為樂高教育的合作夥伴,其負責積累客戶提交樂高教育進行“轉授權”的審核,經樂高教育審核、認可的客戶,方可簽約或續約。樂高教育向所有“樂高教育校外活動中心”發授權書并在官網公示,收取版權費,并要求被授權方每年采購不低于10萬元的樂高教育器材。“涉事門店曾出現在‘樂高教育’發布的‘樂高教育校外活動中心’官方宣傳冊中,也作為優秀示範進行接待和展示,雙方合作頻密、并非沒有‘業務關系’”。
西覓亞加盟管理總部的負責人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我們無法接受樂高教育稱和這137家店沒有業務接觸。如果不認可,他們怎麼可能把這些店公示在其官網上。”
據稱,自2019年2月起,西覓亞就在努力與樂高教育接洽校外業務續約事宜,直到6月接到樂高教育嚴苛而難以達成的續約條件,隻得無奈放棄。據該負責人透露,樂高教育和西覓亞在今年8月提出了過渡方案,為被授權方提供5個月的過渡期,并延長課程使用至2020年7月31日。
“我們在跟樂高溝通時,雙方有保密條款,在所有事情沒有确定的情況下禁止告訴其他任何人。”該名負責人表示,其也承認給到門店的過渡時間較短,但“我們也沒有辦法”。
西覓亞表示,希望樂高教育采取進一步措施,即延長過渡期,為消費者的安置提供切實措施,有效管束樂高教育其他合作方,穩定對市場的幹擾。“西覓亞願提供一切有可能的協助,實現重大變革下的平穩轉變”。
12月19日上午,“反轉”再次出現。樂高教育二次發布聲明,表示此前由于西覓亞違反了包括知識産權侵權等多項合同要求,因此其認為西覓亞無法達到樂高教育對合作夥伴的要求,亦無法始終如一地為消費者提供高質量的教學體驗。
樂高教育指出,其與西覓亞終止合同即代表與西覓亞轉授權第三方運營的“樂高活動中心”終止合同,并提供了過渡方案。
作為過渡方案的一部分,樂高活動中心金橋店、瑞虹店及海外灘店的負責人方傑承諾:這三家店即刻停止以樂高教育的名義售賣課程;如實及盡快告知消費者及業主授權到期時限及過渡方案内容;要求運營方繼續授課,直至退費完成或消費完成。方傑已分别于2019年10月17日和2019年10月21日以電子郵件回複确認,承諾為其名下三家門店簽署過渡方案。
此外,在提供過渡方案時,樂高教育已告知所有西覓亞直接運營或者轉授權第三方運營的“樂高活動中心”,須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8】80号)中關于“規範收費管理”的要求,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
然而,據樂高教育了解,上述三家門店于今年雙十一期間售賣促銷課程,且部分課程的課時時長超過一年。“該行為明确違反了其過渡方案以及相關法規”。
目前,樂高教育已無法聯系方傑,盡管有違合同義務,西覓亞也表示,其不願滿足受波及的學生和家長的合理要求,即退費或重開門店。
“我們已與有關部門合作,探尋解決方案。”樂高教育最後指出。
3 不再依賴西覓亞?
12月20日,一度被認為失聯的上述三家門店負責人方傑通過旗下公衆号發聲稱,在得知樂高教育要終止授權後,全國的樂高活動中心采取過諸多措施,包括委托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向西覓亞及樂高進行回函,請求與樂高教育直接會面協商解決方案。
此外,全國中心負責人還聯名制作并簽署150多頁的《陳情信》,以郵件及紙質版郵遞方式發送給樂高中國及樂高教育的一些高層。據稱,部分中心負責人代表還曾攜帶名為《Help amp; Hope》的信件前往樂高總部丹麥求助,但中途也受到了阻撓。
究竟是什麼原因,緻使全國130家樂高活動中心統一摘牌?方傑質疑道,如果隻是樂高教育和西覓亞在商務條件上談不攏,為何又不允許新代理商和門店進行合作,而是逼新代理商提高成本進入市場,老加盟商走頭無路,以這種滿盤皆輸的局面收尾?
前述西覓亞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其早前是樂高教育校内業務的合作方。2012年開始,樂高教育認為校外市場具備發展機會,因此推出校外活動中心,最終通過協商授予西覓亞轉授權第三方運營的權利。2012年9月,西覓亞開始了第三方品牌授權業務。
據記者了解,在2015年前,樂高教育校外業務一直由西覓亞一家代理。
不過,有業内人士直言,樂高教育的校外活動中心項目進展并不算順利,品牌及課程等冒用侵權行為大量存在。據報道,今年9月,樂高教育起訴上海童彙文化有限公司侵權使用其品牌及課程案件被判勝訴。樂高教育(國際)總經理Tom還曾表示,樂高教育将持續加大對侵權仿冒行為的打擊力度,已開始整頓校外中心項目。
CIC灼識咨詢咨詢總監馮彥嬌告訴記者,樂高本質上是一家玩具公司,樂高教育業務闆塊最終也是以銷售教具獲利,其收入規模較玩具業務相距甚遠。“樂高教育早期進入中國,授權西覓亞獨家代理的初衷是開拓學校為主的教具銷售業務。在歐美市場,樂高教育的市場主要是學校,而樂高活動中心這類早教機構屬于中國特色的産物”。
馮彥嬌指出,此前,樂高活動中心既包括西覓亞作為一級代理開設的門店,也包括西覓亞授權其二級代理開設的門店,目前閉店的門店屬于後者。但不管是哪類門店,樂高教育本身并不能從課程收入中分得一杯羹。
在馮彥嬌看來,樂高教育取消西覓亞授權是可以理解的。“首先,經過多年的發展,樂高教育已經發展了多家代理機構,對西覓亞的依賴性已經不強;其次,樂高教育并不能享受西覓亞早教機構的業務收入;再次,與大部分早教機構類似,大量的樂高活動中心并沒有辦學資質,屬于違規經營。對樂高來說,沒必要為了‘微薄’的收入承擔潛在的法律和政策風險。”
對于樂高活動中心當前這一多方糾紛,各方應該承擔的責任,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骁向記者表示,樂高活動中心是否構成表見代理,應當根據其授權内容進行考量。若樂高活動中心存在無權代理,超出代理權限代理,或在代理權終止後繼續代理的行為,且家長為善意并無過失,并且有理由相信該行為為代表樂高教育作出,該樂高活動中心可能構成表見代理。樂高教育通過稱其與這些活動中心并無直接合作授權關系從而拒絕承擔相應責任,可能無法得到法律支持。
“至于西覓亞的責任,應根據其與各個樂高活動中心門店之間簽訂的協議确定。目前,無法确定9月樂高活動中心收到的解約協議是否合理,這要看之前雙方簽訂的合同是否有單方解除權相關規定。若雙方之間不存在單方解除的約定,或者單方解除合同的條件不成立,西覓亞可能涉嫌合同違約。”韓骁指出。
(實習生柯惠瑤、王錫粵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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