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拖欠農民工工資都是突出的社會問題,堪稱“頑疾”。
進城務工人員,也就是俗稱的“農民工”,農民工兄弟們進城務工,幹着最髒最累的活,辛辛苦苦工作一年,卻拿不到工資。雖然國家出台了大量法律法規來保障農民工工資發放,但這種現象仍時有發生。那麼農民工遇到拖欠工資,該怎麼辦?
快過年的時候,村裡的一些農民工都在找各自的包頭工催債,有的是欠了好幾年的工資沒結了,也有的是欠了幾個月的或者一年的工資到現在年底了沒結。
李某的鄰居找到李某,和李某吐槽抱怨了一番,1月份開始跟着包頭工做的事情,每天日曬雨淋,辛辛苦苦,就為了年底這點錢能過個好年,買點年貨,誰想到我已經催了好多天了,一直都有借口。
今天說明天,明天說下個月,現在都要到年底了,還不給我結賬,我真的要到包頭工家去拿東西了。
李某的情況,是千萬被欠薪的農民工的縮影。遇到這種情況,農民工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本案為實際案例,情節有出入,已作增删,僅供法律探讨。
019年8月13日,人社部發布的《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再次讓農民工工資問題成為熱議話題。
除了強調農民工提供勞動後有權依法按時足額獲得工資報酬,任何單位、組織或個人不得無故拖欠或者克扣外,《意見稿》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每月至少向農民工足額支付一次工資,同時用人單位支付工資時,還應當向農民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
雖有法律作為後盾,但農民工仍遭遇惡意欠薪。對于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有以下幾種做法:
1、最簡單的方法是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并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如果勞動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還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直接通過法院判決執行。
5、按上述途徑索取工資的同時,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準向你加付賠償金。
結語:
農民工為了避免出現拖欠工資的情況發生,除了要學習法律知識,增強維權意識,還應學會搜集證據,通過法律途徑維權,積極主動尋求法律援助中心、工會的幫助。
農民工還要學會通過向監管部門投訴舉報,督促行政部門加強對用人單位違法欠薪行為的監管,工友之間也要學會團結,靠集體的力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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