蟾蜍蝌蚪會吃掉弱小的競争對手,以盡可能快地進化成蟾蜍。海鷗和鹈鹕則屬于以雛鳥為食或防治疾病傳播的鳥類。蟑螂和澳大利亞紅背蜘蛛等雄性昆蟲會在交配後将自己的身體作為最後的禮物送給雌性。
這種情況在哺乳動物中更常見,如果幼崽生病、死亡或因數量太多無法喂養,許多齧齒類動物的母親便會吃掉一些幼崽。雄和獅子會殺死并吃掉一些成年雌性的後代,以便于自己交配。而黑猩猩有時會吃掉一些倒黴孩子,似乎隻是為了獲得一些額外的蛋白質。
然而對人類來說,食人是絕對的禁忌。
在實驗中,研究人員要求參與者考慮一個假設的情況,一個人允許他的朋友在自己自然死亡後吃掉他身體的一部分。參與者了解到在某些文化中,這種行為是為了紀念死者,而且肉是煮熟的,吃完應該不會患病。盡管如此,約一半的參與者仍堅持認為這種行為絕不可取。無論在哪種情況下,都難以想象吃掉另一個人的肉。
1972年安第斯山脈墜機事件中的幸存者在瀕臨餓死的時候,才想到去吃死者的肉。一名幸存者Roberto Canessa認為吃掉同伴會偷走他們的靈魂,這等同于一種終極侮辱。不過後來回憶起墜機後的情形,他曾表示,如果自己不幸死亡,他也願意讓别人吃掉自己的肉來換取一線生機。
上面這個悲慘故事解釋了為什麼人類不是同類相食的動物,因為人類代表生者和死者人格的能力是無與倫比的。這種人格與肉體間的深層聯系意味着,人類的排斥和厭惡情緒會絕對性壓倒我們對同類相食好處的假定。
為什麼我們厭惡人肉卻不反感吃其他動物的肉呢?哲學家William Irvine表示你不妨想象一個牧場上,養着白白胖胖的嬰兒供人類使用,就像我們先養肥牛再宰掉吃牛肉一樣。
Irvine表示,我們為殺牛而辯護的理論同樣适用于嬰兒。例如,他們不會抗議,他們沒有理性思考的能力。當然Irvine并不是真的倡導吃嬰兒,隻是為了闡明我們在考慮同類相食的道德規範時産生的偏見。很小的時候,人類就學會了分類,比如人類和牛都存在一個本質,雖然無法直接觀察到,但這個本質賦予了事物基本身份。例如,人類是聰明理性的思考者,我們有個性和對生活的渴望,彼此之間能夠建立聯系。
這也正是為什麼明明同類相食是件兩廂情願的事,但人類會感覺如此厭惡。即使我們能說服自己這種行為在道德上是可接受的,我們也無法因對所食對象産生的情感保持沉默。
我們與動物互動的方式決定了我們分類的方式。研究表明,如果我們認為動物具有人類的某些特性,換句話說“很像我們”,我們就會傾向于感覺它們吃起來很惡心。
盡管人們經常用食人這種行為來妖魔化某一群體,但人類曆史上确有相關記載。
據報道,巴布亞新幾内亞的福爾人在葬禮上會吃人,他們認為被愛人吃掉總比死者被蠕蟲和蛆蟲吃掉好。在文藝複興後的歐洲,部分木乃伊會作藥用。
我們懷疑,如果需要的話,人類也能夠适應人肉。盡管許多人會反感各種肉類,但殡儀師和外科醫生很快就适應了最初處理屍體的艱難時期。一項對英國屠夫的研究表明,他們很容易适應處理動物身體各個部分,而一部分消費者會覺得非常惡心。
慶幸的是,對大多數人來說,沒必要強制壓抑内心的反感。一些哲學家認為,在與世界饑餓作鬥争的背景下,埋葬死者可能是一種資源浪費,不過人類臀部絕對不是餐桌上最美味的選擇。人類可以多吃蔬菜少吃肉來保護由于直接喂養牲畜流失的資源。昆蟲可以滿足人類對蛋白質的需求,養殖肉類技術也具有廣闊發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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