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談交通攤上大事了?近日關于譚sir因為《譚談交通》被告的事情鬧得沸沸揚揚,幾乎絕大多人都表達對譚喬的強烈支持!
其實,對于咱們大衆的樸素情懷,支持譚喬也可以理解和肯定,畢竟《譚談交通》是譚喬本人出鏡主導拍攝,居然被人告了,那豈不是滑天下之大稽?
其中有3個問題值得靈魂拷問:
1.遊術這個公司是不是皮包公司?一個成立于2018年的公司,既然能夠對2005年就開始錄制的《譚談交通》節目擁有版權,作為主辦方的成都電視台,是否有資格在譚sir的不知情的情況下轉讓《譚談交通》版權,轉讓程序是否有合法合規?
2、當初《譚談交通》節目成立時,相關權益方是否有簽協定告知彼此權益範圍,即使有合理的協議,那作為出鏡和策劃的譚sir,是否仍然有權發布視頻?
3.《譚談交通》作為是交通普法節目,具備公益屬性,是否存在肆意販賣公共資産的嫌疑?既然是公益,一個私企能否獨占版權?又或者遊術公司是成都電視台的包裝公司?
這些問題都值得咱們拷問和探讨,畢竟這還涉及到普通創作者對其素材的引用問題,希望這些公益節目能夠得到合理的規範和利用,而不是任由販賣版權!
#真知新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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