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的你》幾經定檔改檔,終于在幾天前定檔10月25日,這次也算是如約上映了,預售破億,上映第三天破5億。今天這篇文章不是影評,因為我還沒有去看電影,隻是針對原著作者的争議和網上的一些評論而進行的一些思考,這其中有我的一些疑問還有我的一些想法。
這部電影的主演是影後周冬雨、算是新人演員的易烊千玺,導演是《七月與安生》的導演曾國祥,制作班底毋庸置疑,看網上好評不斷,不管是粉絲還是普通觀衆,看到這樣一部劇,隻要情節不過于俗套,對于這樣一個有深意的題材,想必大多數人都會深受感動。當我看到劇照中兩個主演的眼神的時候,我就覺得這個片子值得一看,他們的眼神中都太有戲了,不同的劇照就能反映他不同時刻的狀态,但對于這個題材,我還是猶豫了,到底要不要去看這樣一部壓抑題材的電影,我的内心還是有些許掙紮的。
在此之前我隻是知道這是一部小說改編的作品,但我也并沒有看過原著,也不太了解原著作者。對于融梗這個詞也真的是經由《少年的你》,再去看原著作者了解到的,之前因為書名吸引過我看過她的一部作品,當時看的時候也并沒有在意作者是誰,隻是覺得攝影師和動物保護人員的故事很吸引人,除了過于露骨的情節外,總體來說還是值得一看。但當我了解到融梗這個詞,看到了這本書的調色盤對比後,我真的不知道該說些什麼,除了名字的改變,我看不出來那一部分情節的變化在哪裡,哪怕是有一點點細緻的改變。因為其他的書我也沒看過,我也不知道其他書的故事情節到底是怎樣的,融梗的字面意思就是把一些别的原創作者的梗融入到自己的作品中,對于對比的地方确實算是融梗的證明了。但如果隻是單單幾個地方的相似就說是抄襲的話,也确實有些說不過去。
對于言情小說我看的比較少,但對于電視劇來說也是看的比較多了,影視劇的同質化現象就已經很嚴重了,如果說融梗的話可能每一部劇都多多少少會有一些其他劇的影子在裡面,我們也不會去深究這個梗最開始是誰先想出來的,對于這一部分來說的話,民衆版權意識淡薄,而對這一部分來說,法律更沒有明确的界定。因為想法這種東西也不會說這個人想出來後,别人就一定想不出來,更别說借鑒了,剛開始學習一樣東西的時候總少不了借鑒,但在這之後是要有創新的。
對于小說融梗,如果是一少部分的話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大部分都是從各種不同的書上來的,如果沒有自己的想法和思考的話,那想必這本書就像流水賬一樣也是不會有人看的。但如果原作的整體情節并沒有那麼吸引人,而有人把其中一些東西重新拿來用并變成自己的新故事,并且有條理,情節波瀾曲折吸引人,也能引人深思,有作者自己新的思考和觀點在其中難道,而且也有可能比原作的梗更加吸引人,難道我們不應該肯定這樣的作品嗎?就比如時下大火的抖音,有多少是拿一些火熱的梗來模仿博取關注,一個梗看的多了人自然會煩,但有人會懂得創新,在這個火熱的梗上會加入一些自己生活上的東西,雖然是借鑒,但同樣讓人覺得是由創新的,如若一直說融梗融梗,那是不是會少了一些歡樂。
對于借鑒和抄襲這之間本來的界限本來就不明晰,借鑒與抄襲的争辯也從來就沒有少過,法律上認定抄襲是指侵犯對方著作權的行為,判斷一個作品是否享有著作權,需要具有一定的獨創性,可以以某種有形形式複制的智力成果。構成抄襲,一般是有兩個條件:第一是接觸原則,第二個是是實質性相似。而借鑒是不滿足上述兩個條件的情況。但到底如何去定義到目前來說也沒有一個嚴格的界限,總是會有人鑽法律的空子來謀取私利,這對原創作品的作者來說是很大的打擊,也會對原創市場造成緻命傷害。這種模糊的東西真的很讓人糾結。面對同質化嚴重的時代,創新意識是必不可少的,但如何鼓勵創新想來也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法律的完善,人們自身的版權意識等等,都很重要。
對于《少年的你》這部影片來說,他可能是一部好影片,如果硬揪着說原作者是融梗的《白夜行》,但去看過電影的觀衆可能也看出電影的删改,可能就部分情節生拉硬扯的話可能會沾點邊,但這确實也算是一個全新的故事了。東野圭吾的作品相信喜歡懸疑的人肯定都看過一些他的作品,我個人來說最喜歡《解憂雜貨店》和《祈禱落幕時》,我覺得他最大的魅力就是讓一些毫不相幹的東西,在他的筆下都能回環曲折,環環相扣,每一步都是很有條理的,又能把書中的人物都以某一個點聯系起來。對于《白夜行》來說,我覺得是一個不符合主人公年齡去做的事情,也許他把主人公的生活環境和背景都描述出來,塑造一個這樣的形象,但我總覺得這不應該是那個年齡的人做出來的事。雖然作品不可置否在懸疑上是好作品,但過于細節的東西有些也是不适合一些年齡層的人看的。
再說回來融梗,我沒有看過原作者的其他書,我不知道她到底把她的作品是如何完成出來的,僅看這一部分的對比,我也沒有資格去說原作者怎樣怎樣,因為我沒有看過,所以我保留我的觀點,但如果真的是書中大部分内容都是從别的書上來的,連她自己的中心思想和表達的觀點都沒有的話,那這本書就相當于是摘錄精華的雜燴,根本不能算是一部原創作品。但如果隻是少部分情節相似,有作者自己想表達的觀點和原創内容,如果新作品足夠吸引人,那也不失為一部好作品。因為藝術本身就來源于生活,雖說每個人的人生都不一樣,但不免會有相似的經曆,有些許想法一緻也是不可避免的。
但融梗确實也不太等同于抄襲,不過這也要看實際情況了,就目前的社會環境來說,一個梗真的是要玩壞了,但也不乏有在一個梗上創新的的人,這樣來說的話,我們也不能否定在原梗的基礎上創新出來的人不是創新吧。如果非要這樣的話,那可能就是無事生非了,一個東西總是需要慢慢發展的,沒有誰會一直一口吃一個胖子,總是需要慢慢積累的,這積累中肯定不乏别人的優秀的、精華的東西。主要就是現在人們的版權意識太弱,如果使用别人的東西知道出處的話最好還是要表明原處,這樣原創作品保護的好了,别人無法謀取私利了,原創作品的市場才會打開,才會湧現出越來越多好的原創作品。就目前情況來說,不得不說人們的版權意識薄弱,尤其是互聯網時代,傳播速度還快,對于電影屏攝這個東西可能是真的還有很多人不知道,電影院的相關管理也不嚴格,有些地方也沒有明确标識,不知者不罪,這種東西也不好說,主要還是宣傳、管理的不夠,在微博上我看到的屏攝都快能把影片結尾給連起來了。
僅就單說電影的話,我相信這一定是一部好作品,制作團隊的精湛,演員的用心與實力,确實不容忽視,但是把原作者的問題抛給觀衆,抛給演員,這樣真的好嗎?我們不要跟風、跟熱度去随便指責一個人,說不定就是有目的有組織的黑子,我們都不要成為網絡暴力的一份子,在發表意見、評論的時候,希望我們大家都可以去仔細思考思考,不要随便作出評論,要為自己的言行負責,别一不小心就成為了衆多網絡暴民的一份子。
對于演員來說,可能一部作品的劇情吸引他,而他能把這個角色塑造好,有實力把角色演好,這是他挑選劇本的因素,也許他當時并不知到原著作者的事情,我們都不要帶那麼深的惡意,說不定他和他的團隊就不知道,有時候你覺得都應該知道的事情,說不定真有人不知道,所以不要帶有色眼鏡和過于自我的觀感去看人。如果原著作者真的有抄襲的實錘的話,在法律上來說她把版權給賣了,她還需要向購買版權的人賠償呢。如果真有那時候,演員抵制抄襲作品就很必要了。
我也隻是在我現有的知識層面下引起的一些思考,對于抄襲,融梗這樣的行為不疑置否應該抵制,可當他已經呈現出來了一部影片,演員演的好,導演拍得好,拍攝方式,手法都值得借鑒的話,難道不應該表揚,不應該去欣賞它所表達的内涵,而要一直去揪着原作者這個事情來否定一整部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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