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組織的内部審計?世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有了路在寫文章之前,我想起了這句話而寫這篇文章,是源于前些天聽以前的同事說到的,和微信群裡大家讨論的,那就是企業組織裡審計和監察的關系,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企業組織的内部審計?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世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有了路。在寫文章之前,我想起了這句話。而寫這篇文章,是源于前些天聽以前的同事說到的,和微信群裡大家讨論的,那就是企業組織裡審計和監察的關系。
說實話,筆者自己對企業組織裡審計和監察的關系沒有做過研究,所以下面所寫的大部分都是主觀臆斷,大家看看也就罷了。
以前的同事所在的公司有審計也有監察,這位同事戲稱東廠和西廠。對于這個戲稱,也就笑笑而已。不過,這個公司的監察部門有一項權力,那就是可以罰款,而且還有罰款任務,不僅有罰款,事情搞大了,監察部門還會移送司法機關。所以,在這家公司,相對于審計部門而言,大家更怕監察部門。
上面這個例子隻是讓大家感受一下。那麼,在一家企業組織裡,審計部門和監察部門的區别是什麼呢?筆者粗略進行了一下主觀對比:
1.人和事。筆者認為,審計部門一般隻對事,不對人。審計部門主要是對經濟事項按照審計流程開展檢查。審計部門在檢查當中,也會有對問題當事人的問責建議權。而監察部門,更多地針對經辦經濟事項的主體,是針對個人經濟問題、道德問題、法律問題等而對個人進行調查并追究責任。
2.點和面。監察部門查案、辦案一般是針對某一件或一類具體事項,圍繞這一件或一類事項開展調查。而審計部門的檢查,除非專項審計,一般都是先對整個業務流程進行風險分析和控制測試,然後開展有代表性的抽樣,并開展實質性測試,最終發現審計線索。
3.對和錯。監察部門的檢查結果往往會有“壞”的結果,就是找到處罰人和“處理”人的相關證據,證明某某當事人确實犯了錯。而審計檢查不一定會有“壞”的結果,被審計單位沒有重大問題就是沒有重大問題,審計人員已經按照标準化作業流程進行了規範檢查,并遵守了應有的職業準則。
4.動與靜。一般來說,監察部門不會主動出擊,往往是接到舉報,才會采取行動,開展調查。而審計部門更多地是先制定審計年度計劃,按照年度計劃逐步完成年度審計任務。審計部門一般是主動出擊,主動尋找風險點,開展風險評估,然後決定是否采取進一步措施。
審計和監察還會有更多的差别,而且在每個企業組織裡,審計和監察的差别也各有特色。我們在這裡讨論,并不想主觀地評價審計部門還是監察部門哪個發揮的作用大,哪個在組織裡的地位高。這兩個部門對于企業組織來說,都很重要,都不可或缺的。
我們又回到文章開頭的那句話:世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有了路。在企業組織剛成立時,可能沒有審計部門,也沒有監察部門,然後等企業組織規模大了,就成了一個部門,兼具審計和監察的職能。等企業組織的規模更加龐大,審計部門和監察部門就會分開。我們不必糾結于審計部門或監察部門的重要性哪個更大,而是要看在現有的職責範圍内,如何才能發揮更大的作用,為組織創造更多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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