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仗與對偶的簡單區别?對偶是一種修辭方式,指的是用對稱的字句加強語言的效果對仗則是(律詩,骈文等)按照字音的平仄和字義的虛實做成的對偶語句很多初中學生容易将這兩個手法混淆,對偶與對仗的區别究竟是什麼呢?,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對仗與對偶的簡單區别?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對偶是一種修辭方式,指的是用對稱的字句加強語言的效果。對仗則是(律詩,骈文等)按照字音的平仄和字義的虛實做成的對偶語句。很多初中學生容易将這兩個手法混淆,對偶與對仗的區别究竟是什麼呢?
人教版八年級語文上冊《教師教學用書》裡的《杜甫詩三首》“練習說明”之“三”這樣說道:“古詩中多用對偶句”。“對偶”又叫“對仗”,俗稱“對對子”。将“對偶”與“對仗”等同起來的說法是欠考慮和不妥當的。
先看看《現代漢語詞典》(第5版)的解釋。
對偶:修辭方式。用對稱的字句加強語言的效果。
對仗:(律詩,骈文等)按照字音的平仄和字義的虛實做成的對偶語句。
詞典的解釋盡管有輾轉解說之嫌,但畢竟還是講出了它們之間的些微區别。
古詩中是多用對偶句,但古文中的對偶句為數也不少。如果依照《用書》的說法,既然“對偶”又叫“對仗”,那麼是不是可以說古詩文中的對仗句也比比皆是呢?恐怕就不能這樣說了。
因為古文中幾乎是找不到對仗句的,古詩中也隻限于格律詩詞中才可以找到對仗句。
對偶與對仗它們不是一個概念下的兩個稱謂。也許是因為二者太相像而不同之處又太少才極易于混為一談吧。
正如《教師教學用書》所說,對偶是把兩個結構相同,字數相等,意義相關的短語或句子排列在一起的修辭手法。它大體上散見于各種文體中,如“浮光躍金,靜影沉璧”“野芳發而幽香,佳木秀而繁陰”“欲渡黃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滿山”“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等等。然而對仗則不然,它隻僅見于格律詩詞中,是格律詩詞創作中所運用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和手段,是格律詩詞獨具的一種特殊創作技法。這種技法後來又相繼為詞曲創作和對聯撰寫所采用。
對仗除了具備對偶所具有的特征之外,它還要求聯句的上下兩句同一結構位置的詞語必須是詞性一緻,平仄相對,且上下兩句同一位置上不得使用同一詞語。如“大漠孤煙直,長河落日圓”“感時花濺淚,恨别鳥驚心”“金沙水拍雲崖暖,大渡橋橫鐵索寒”等。
對仗的要求是極為嚴苛的。隻有符合上述原則的格律詩詞聯句才叫對仗,否則就不是對仗或對仗不工整,這在格律詩詞創作中是絕對不允許的,因而遂成為創作和欣賞格律詩詞的重要标準之一。
對仗是非格律詩詞莫屬的專用術語專有名詞,盡管格律詩詞中的對仗同時也符合修辭中的對偶的标準和要求。
我們隻能這樣說,是“對仗句”也就必然是“對偶句”,但是“對偶句”就不能說是“對仗句”。特别是詩句及詞句在講究煉字煉句煉意的錘煉語言的藝術标準上,二者是不可相提并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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