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食品是指在無污染生态環境條件下種植及全過程标準化生産和加工的食品,嚴格控制其有毒有害物質含量,使之符合國家健康安全食品标準,并經過專門機構認證,許可使用綠色食品标志的食品,是同時符合無污染、安全、優質營養條件的食品的總稱。
标準規定:
①産品或産品原料的産地必須符合綠色食品的生态環境标準。
②農作物種植、畜禽飼養、水産養殖及食品加工必須符合綠色食品的生産操作規程。
③産品必須符合綠色食品的質量和衛生标準。
④産品的标簽必須符合中國農業部制定的《綠色食品标志設計标準手冊》中的有關規定。綠色食品的标志為綠色正圓形圖案,上方為太陽,下方為葉片與蓓蕾,标志的寓意為保護。
強調産品出自最佳生态環境。綠色食品生産從原料産地的生态環境人手,通過對原料産地及其周圍的生态環境因素的嚴格監測,判定其是否具備生産綠色食品的基礎條件。
對産品實行全程質量監控。綠色食品生産實施“從土地到餐桌”全程質量控制。通過産前環節的環境監測和原料檢測,産中環節具體生産、加工操作規程的落實,以及産後環節産品質量、衛生指标、包裝、保鮮、運輸、貯藏及銷售控制,确保綠色食品的整體産品質量,并提高整個生産過程的标準化水平和技術含量。
對産品依法實行标志管理。綠色食品标志是一個質量證明商标,屬知識産權範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标法》保護,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标法》、《集體商标、證明商标注冊和管理辦法》和《農業部綠色食品标志管理辦法》開展監督管理工作。
中國綠色食品分為AA級與A級兩類。
AA級綠色食品标準要求:生産地的環境質量符合《綠色食品産地環境質量标準》,生産過程中不使用化學合成的農藥、肥料、食品添加劑、飼料添加劑、獸藥及有害于環境和人體健康的生産資料,而是通過使用有機肥、種植綠肥、作物輪作、生物或物理方法等技術,培肥土壤、控制病蟲草害、保護或提高産品品質,從而保證産品質量符合綠色食品産品标準要求。
A級綠色食品标準要求:生産地的環境質量符合《綠色食品産地環境質量标準》,生産過程中嚴格按綠色食品生産資料使用準則和生産操作規程要求,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學合成生産資料,并積極采用生物學技術和物理方法,保證産品質量符合綠色食品産品标準要求。參考相關資料,如涉及版權請告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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