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汽車

 > 小區業主私自安裝充電樁怎麼處理

小區業主私自安裝充電樁怎麼處理

汽車 更新时间:2024-07-21 23:27:45

原标題:重慶某小區在公用停車位建充電樁遭業主起訴法院适用綠色原則認定不構成實質妨害,駁回訴請

小區業主私自安裝充電樁怎麼處理(業主起訴小區在公用停車位建充電樁)1

本報訊(記者 劉 洋 通訊員 尚 博 張嬌東)近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适用民法典綠色原則,審結了一起在小區公共停車位修建經營充電樁設施引發的物權保護糾紛案。上訴人主張對案涉充電樁排除妨害的訴訟請求被駁回。

雷某等7人系重慶市南岸區某小區門面商鋪經營的業主,該小區未成立業主委員會。2019年10月,小區的物業公司與某停車位經營公司簽訂場地使用合同,約定後者租賃位于小區商鋪外圍由小區業主共有的公共停車位,用于經營停車場。同月,該停車位經營公司又與某科技有限公司簽訂電動汽車智能充電設備安裝和運營合作合同,随後小區物業公司出具确認函,同意停車位經營公司将場地轉租給某科技公司建設新能源汽車充電站。在辦理了相關用電審批和政府備案手續後,某科技公司開始進場施工。

雷某等人認為小區物業公司對外出租公共停車位、停車位經營公司和某科技公司建設充電站的行為損害了其作為小區業主的合法權益,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三公司立即停止修建充電樁和配電房,拆除已修建的充電樁等建築物,将該場地恢複原狀。一審法院判決駁回雷某等7人的訴訟請求。雷某等人不服,遂提起上訴。

重慶五中院審理後認為,小區的物業公司系小區開發商依法選聘的前期物業服務企業,依據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其有權對案涉小區公共停車場進行出租,停車場的出租和轉租并未改變該場地的用途;安裝充電樁是新能源汽車實現使用目的不可或缺的設備,停車位經營公司在其管理使用的車位上安裝充電樁不僅方便了新能源車主,也增加了小區配套和服務種類;建設方某科技有限公司修建充電樁設備亦經過相關備案、審批程序,且充電樁距離雷某等人的門面有較為合理的距離,故案涉充電樁及其配套設施的安裝對雷某等人不構成實質妨害。據此,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說法■

大力發展新能源汽車,對保障能源安全、促進節能減排、防治大氣污染等方面均具有重要意義。鼓勵在居民小區安裝和建設充電樁基礎設施,是國家推廣新能源汽車的重要舉措。本案中,物業公司将公共機動車停放場地部分出租用于充電樁設備安裝和經營,符合國家鼓勵物業企業參與居民小區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運營管理的有關規定,并未改變涉案場地公共停車位的用途。人民法院依據民法典綠色原則以及物權法的有關規定,認定物業公司有權出租公共停車場地用于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的安裝和運營。

本案的審理彰顯了人民法院支持綠色出行的司法理念,對破解充電樁及配套設施安裝難題、推動新能源汽車行業發展亦發揮了良好的示範效應,是司法助力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目标以及人民法院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集中體現。(劉 洋 尚 博 張嬌東)

來源:人民法院報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汽車资讯推荐

热门汽車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4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