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剛開始創業的朋友,都會遇到這種困惑,有限公司,合夥企業,個人獨資,個體工商戶,我選哪種最有“錢途”?這幾種“企業”都有什麼區别?那今天小編就給大家好好捋一捋。
一、企業常見的組織形式有以下幾種
1、個體工商戶
例:深圳市福田區健強小吃店
個體工商戶是指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内,依法經核準登記,從事工商經營活動的個人或者家庭。例如早餐店、水果店、蛋糕店等小店鋪,這種通常就是個人、夫妻搭檔或者家庭開店,因為規模不大,所以通常會優先選擇成立個體工商戶
需要注意一點,個體戶不是企業,隻是一種組織形式。個體戶沒有股東,隻有一個出資人;一個人名下隻能有一家個體戶,出資人在個體戶的經營上是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個體工商戶不能開分支機構,商人要發展不可能一直擺地攤,因此個體戶可以根據自己的發展需要升級成有限公司
2、個人獨資企業
例:上海楊幂影視文化工作室
個人獨資企業表面像公司,但實際上性質和個體戶差不多,和個體工商戶不同的點是,個人獨資企業可以開分支機構
明星工作室就屬于典型的個人獨資企業,個人獨資企業也是沒有股東,隻有一個投資人,投資人以其個人财産對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3、合夥企業
合夥企業,顧名思義是指幾個人一起搭夥做生意而成立的組織,合夥企業在資本融資方面會比個人獨資企業更有優勢,目前合夥企業分為普通合夥企業、特殊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3種類型
(1)普通合夥企業
例:北京五洲宏業企業管理中心(普通合夥)
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不光投錢,還要出力一起經營,合夥人之間一榮俱榮,一損俱損
(2)有限合夥企業
例:杭州君瀚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這類合夥企業使用的比較普遍,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也叫GP,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也叫LP,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有限合夥企業通常用來做投資和解決控制權問題,很多VC機構、公司的員工持股平台喜歡成立有限合夥企業
(3)特殊普通合夥企業
例:鵬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這類合夥企業的特點是,如果一個合夥人在經營中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損失,他就要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夥人隻承擔有限責任。如果非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損失,由全部合夥人一起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像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醫師事務所、設計師事務所這些靠專業知識提供服務的機構就會選擇用特殊普通合夥企業
4、有限公司
例:深圳合規寶企業服務有限公司
如果你一開始就奔着做大做強的目标,可以優先考慮成立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不受任何地域的限制,你可以全國接業務。現在創業90%會選擇成立有限公司,因為有限公司的個人股東,是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假設股東是公司的話,則是以全部資産對債務承擔責任
當然很多公司為了提升企業的形象,彰顯公司實力或者發展需要,會成立集團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冠名中國等之類的公司,這些其實也都是有限公司,隻是注冊要求會有所區别而已
5、分公司
例:深圳合規寶企業服務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如果把有限公司比作一個人,分公司就像人的手腳,聽從人的支配,不能獨立!也就是說,你要先成立了有限公司,才能開分公司;分公司出了事,所有法律責任都由總公司承擔,比如分公司向别人借了一筆錢,由總公司來還,一般像京東或者海底撈這樣在全國各地鋪設門店、前期投入很大的企業,會考慮設立分公司
6、辦事處
例:香港商報深圳辦事處
辦事處不具有法人地位,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不能為員工交社保,也不能對外經營業務開發票,相當于公司的一個當地聯絡點,一般政府機關單位或者跨國企業比較喜歡設立辦事處
二、不同組織形式的區别
那有限公司,合夥企業,個人獨資,個體工商戶主要的區别如上圖:
在法律上:有限公司适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合夥企業适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适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個體工商戶适用《個體工商戶條例》
在稅負上:有限公司賺錢後,要繳納企業所得稅,股東要分紅還得繳納分紅個稅;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戶沒有企業所得稅,投資者繳納的是個人所得稅
責任承擔上:有限公司個人股東,是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假設股東是公司的話,則是以全部資産對債務承擔責任;合夥企業的有限合夥人也是以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合夥企業的普通合夥人,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的投資者則是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三、創業開公司,注冊類型怎麼選?
那創業的朋友到底應該成立個體戶、個人獨資、有限合夥還是有限公司呢
如果你就想守着自己的一畝三分地,做點“小本生意”,那麼可以選擇成立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企業,但假設你一開始就是奔着擴大經營,和他人開展合作,或規避經營不确定性帶來的風險時,那麼成立有限任公司則更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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