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交警相繼接到群衆舉報,在朝陽區建外大街永安裡附近,兩輛後車牌号為“猛 五位數字”的車輛上路行駛。接到舉報後,民警立即開展調查。
根據線索,北京交警迅速鎖定嫌疑車輛,找到車輛所有人,了解到當日車輛作為影視道具租賃給某劇組拍攝使用。辦案民警立刻傳喚兩車駕駛人到相關部門配合調查。
原來,群衆舉報視頻中所拍攝下的“号牌”隻是兩塊泡沫闆,無論從字體、顔色、和材質都與交管部門核發的車輛号牌嚴重不符,而正是這兩個肉眼可見的“冒牌貨”,作為遮擋物把車輛原本的号牌擋的嚴嚴實實。
8月5日9時許,車輛駕駛人朱某某、李某某和劇組負責人三人來到交管部門接受處理。最初,兩位駕駛人均辯解,車是劇組租來的,印刷“猛”字車牌的泡沫闆是劇組準備并黏貼的道具,自己隻是駕駛車輛協助拍攝,對于車輛号牌的遮擋一無所知。
“那您印刷泡沫闆遮擋号牌的意義是什麼?用真實号牌上路行駛後期也可以模糊化處理。”負責人一時語塞,無法應答。最終承認是為了躲避電子警察抓拍,才印刷了“道具車牌”泡沫闆對原車号牌進行遮擋。
辦案民警對兩位駕駛員進行了批評教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兩車駕駛員因故意遮擋機動車号牌被處以200元罰款,駕駛證記9分。
轉自:平安北京
來源: 千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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