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年才算骨折?自從開始做人身侵權這一塊的案子後,經常接到一些當事人的咨詢電話:律師你好,我傷到了哪哪哪,問一下我這個能評幾級傷殘?能賠多少錢?這時候我都會先問一句:您這個是什麼原因受的傷呢?工傷?交通事故?還是保險合同糾紛?這個時候當事人往往都還很詫異,這有區别嗎?區别是很大的,交通事故、工傷、保險合同等都有各自的适用标準,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多少年才算骨折?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自從開始做人身侵權這一塊的案子後,經常接到一些當事人的咨詢電話:律師你好,我傷到了哪哪哪,問一下我這個能評幾級傷殘?能賠多少錢?這時候我都會先問一句:您這個是什麼原因受的傷呢?工傷?交通事故?還是保險合同糾紛?這個時候當事人往往都還很詫異,這有區别嗎?區别是很大的,交通事故、工傷、保險合同等都有各自的适用标準。
一、經典案例
劉某某是某外賣公司配送員,2019年9月某天晚上在送外賣途中被一輛小轎車撞到,經交警認定對方負全部責任。醫院診斷報告為鎖骨中斷骨折,後在第六人民醫院做了内固定手術。劉某某認為自己傷情較重,但是保險公司卻拒絕按照十級傷殘待遇給付,劉某某便自己去了鑒定機構想鑒定出十級傷殘,但是法醫一開始說他傷的多嚴重多嚴重,忽悠他交了2000多塊的鑒定費,最後收到鑒定報告的時候結論卻是不構成傷殘。劉某某對于交通事故這塊是死了心,更讓他傷心的是在要求單位申請工傷的時候,單位告訴他你這個交通事故沒有傷殘,工傷肯定也沒有呀,你申報工傷有什麼意義呢?劉某某覺得也有道理,遂決定放棄工傷。後其在與一熟人(我們的當事人)聊天過程中得知其骨折尚未手術在工傷裡面也評了十級,遂聯系了我們團隊。我們在查看其醫院病史、CT報告後告知其在工傷裡面可以評九級傷殘,且我們了解到單位并未給其繳納社保,其賠償款都是由單位負責。在委托以後,我們先幫其申請工傷認定,後經勞動能力鑒定為九級傷殘,經勞動仲裁後劉某某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獲賠17萬元。其交通事故經我們指導,在鑒定機構做了三期鑒定,整理好好相關資料,獲賠6萬元。
二、為什麼交通事故和工傷評級差距那麼大?
首先,交通事故和工傷屬于不同的法律關系。其适用的标準是不同的:
1,交通事故評殘适用标準為《人體損傷緻殘程度分級》,(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發布《人體損傷緻殘程度分級》,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進行人體損傷緻殘程度鑒定統一适用);
2,工傷适用2014年頒布《勞動能力鑒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緻殘等級》(GB/T 16180-2014)。
交通事故和工傷适用的标準是不同的,所以同樣的傷情可能交通事故沒有級别但是工傷卻有九級是很正常的情況。
以鎖骨骨折為例,其在交通事故評殘時适用的條款是5.10.6中的第十一款:四肢任一大關節(踝關節除外)功能喪失25%以上,這是一個比較主觀性的評級标準,但是在目前的司法實踐中隻有鎖骨中遠端骨折内固定術後治療後才有可能達到這一标準。工傷對于鎖骨骨折适用的标準就是5.9.2的第23款四肢長管狀骨骨折内固定或外固定支架術後。相對于交通事故來說,工傷的标準更低,更容易評上級别。
三、鑒定的時機把握
1,對于交通事故來說:
①,骨折類4-6個月鑒定
注:四肢骨折鄰近關節經内固定術治療後。若依肢體關節活動受限程度可以會評定為九級以上傷殘者,須拆除内固定後進行鑒定(70周歲以上傷者、内固定物無需或者難以拆除的除外);
②,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後,可能評定為九級以上傷殘的,應在損傷9-12個月後進行評定;
③,瘢痕形成及色素異常改變應在損傷3-6個月後進行評定,可能評定為九級以上傷殘者,至少在損傷六個月後進行鑒定;
④,持續性植物生存狀态應在損傷12月後進行評定。
2,對于工傷來說:需拆除内固定或者在事故發生後半年以後進行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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