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9月21日是中秋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不低于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9月19日、9月20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先安排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按不低于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
2021年中秋節加班費計算
2021年中秋節放假時間為9月19日-9月21日,共計3天。按照《勞動法》規定:
9月21日中秋節當天加班費三倍:
9月19日至9月20日加班費兩倍:
【說明】
2021中秋節上班當天也就是9月21日的工資是3倍。雖說國家規定節假日加班需支付相應的報酬,但由于中秋法定假日隻有一天,所以9月21日加班也就是中秋節當天工資按三倍計算,而9月19日-9月20日的工資按平時國家規定的加班工資計算,也就是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在相應的時間裡加班的上班族可以按照相應的标準領取到一定的加班報酬。
按國家規定來看法定休假日用人單位安排工作的,按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工資标準的300%支付工資報酬;随同法定休假日一并放假的休息日用人單位安排工作的,用人單位應當首先按同等時間安排補休,不能補休的按工資的200%支付工資報酬。
加班單位不給加班費怎麼辦
如果節日期間加班卻沒有拿到加班費,應及時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舉報,在提出維權主張時,要注意收集加班證據。如果拿不到加班費,勞動者可以通過兩種途徑維權:
第一,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進行投訴,由其進行查處。
第二,因支付加班工資發生争議的,可向當地勞動争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請求裁決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加點費用及法律規定的經濟補償金。依法維權時,勞動者一定要注意收集加班證據,例如考勤卡、單位就餐記錄等。如果申請勞動仲裁,要注意千萬不能超過一年的仲裁時效。此外,針對個别單位為加班的職工發“紅包”,并且把“紅包”視作職工的加班工資的現象,“紅包”是單位對員工一年工作表現的肯定和褒獎,類似于年終獎,但并不能代替節日期間的加班工資。如果單位拒不支付加班工資,勞動者可準備好加班記錄、勞動合同、書面材料等,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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