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産是企業的勞動手段,也是企業賴以生産經營的主要資産。其價值會随着固定資産的磨損逐漸減少至僅餘一定的殘值,固定資産的原值與殘值之差就是固定資産折舊。那麼關于固定資産折舊年限的規定都有哪些呢?下面跟着小編一起看看吧!
一、基本規定
除國務院财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産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固定資産折舊的企業所得稅處理如下:
(二)加速折舊
1.六大行業加速折舊(2014年1月1日後):
2.所有行業用于研發的儀器、設備加速折舊(2014年1月1日後):
3.所有行業小額資産加速折舊(2014年1月1日後):
4.四個領域重點行業加速折舊(2015年1月1日後):
5.上述加速折舊擴大至所有行業(2019年1月1日後):
6.特定用途固定資産加速折舊(2008年1月1日後):
7.軟件、集成電路加速折舊(2011年1月1日後):
8.所有行業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加速折舊(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9.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産企業加速折舊(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10.中小微企業加速折舊(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以上就是固定資産折舊年限的基本規定和特殊規定了,還想了解什麼問題歡迎在評論區留言哦!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稅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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