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自網絡
河南鄭州惠濟區孫莊村,黃河大堤向内500多米處,一座占地370多畝的“法莉蘭童話王國”遊樂園,在沒有辦理任何規劃和審批手續的情況下,拔地而起。在黃河灘區建遊樂園,潛藏隐患,是典型的河湖“四亂”問題。然而,清理整治并非易事。
事實上,一年多時間内,多部門相繼作出了9次行政處罰。可連續的處罰,依然未能阻擋遊樂園開工建設。直到今年3月,有關部門聯動打出監管重拳,才最終将違規建築清除。
9次行政處罰都未能阻擋遊樂園開工建設,頂風上馬的“童話王國”屹立不倒的咄咄怪事背後,暴露出的是當前一些地方行政生态的普遍現狀。
首先,便是多頭管理、職能分散導緻的監管無力。
在防洪要地、生态重地的黃河灘區建童話王國,不僅違反了規劃、審批程序,而且已構成違法,但是,行政處罰開了9次,多個部門就是奈何不了一個違法項目,為何?
究其原因,從各個行政部門的職能可見一斑。比如,當地鄉鎮政府負責對項目日常監管,但是隻能對企業進行警告、勸誡;河務、國土部門的處罰權也有限,沒有強制能力,難以形成震懾效應。如此才給了違法企業可乘之機。
一句話,童話王國能夠頂風上馬,并非涉事企業有“通天”本領,而是“九龍治水”式治理過于疲軟。
最終相關部門在聯合行動下成功拆除這個違法“釘子戶”,與其說是對違法者的一種“亮劍”,不若說是對監管治理機制優化的一種現實敦促。
事實上,自去年底,最高檢、水利部共同領導推動黃河“四亂”突出問題專項整治以來,就分别探索了“河長 檢察長”等多種形式協作機制,以及聯合排查,及時督促問題整改等多條治理路徑。這種專項整治探索,理應為黃河生态保護的長效機制建設提供現實參照和經驗。
因此,在“驚動”最高人民檢察院、水利部的情況下,童話王國被拆除固然令人欣慰,但它并非是常規治理機制立功。将其中的經驗做法轉化為常态化的治理升級,擺脫“九龍治水”的尴尬,才能真正避免重蹈覆轍,不給違法開發任何機會。
當然,進一步捋順監管機制固然是此次事件的一個重要價值,但是,我們也不能忽視機制的落實,還是需要責任主體的身體力行,而複盤“童話王國”的“霸氣存活史”,當地有關部門也并非全無責任。
比如,鄭州市水利局相關負責人指出,涉事開發商是“抱着邊建邊批的心态,強行上馬”。而“邊建邊批”的做法,在現實中并非孤例。甚至一些地方在招商引資時,也習慣拿“邊建邊批”作為籌碼,長此以往,或就對企業形成不良預期,也增加了違規操作的僥幸心理。顯然,要改變這種“潛規則”,不隻是某一個部門的事。
另一個細節是,當地檢察院明确“古荥鎮政府、惠濟區環保局、惠金河務局并未窮盡其法定監管手段,侵害了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也就是說,童話王國項目的違規崛起,固然與多頭治理的掣肘有關,但把相關責任完全推給治理機制不暢或也不盡客觀。
事實上,此項目本就是被當地以招商引資的形式引進。不管是引進環節,還是後續監管上,是否存在失職、渎職行為,同樣應該嚴查。要知道,任何治理都需要每個責任主體盡職盡責,否則,再好的機制也可能出現空轉。
典型案例之所以成為典型,不僅因它的影響大,也更因為它所暴露的問題往往具有代表性、普遍性。于此來說,作為河湖“清四亂”的典型案例的童話王國項目被拆除後,該完善的治理機制要加快完善,該夯實的責任要嚴格夯實。如此才能真正“吃一塹長一智”,杜絕黃河生态保護的“兒戲化”。
□羽木(媒體人)
編輯 陳靜 校對 李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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