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位網友對我的短文《奇談怪論之“生産隊是強迫解散,多數農民不願包産到戶。”(續)》的評論:如果“農民自願,派工作組幹啥?”
我一下子意識到,時代的變遷,各種條件的變化,很多以前很平常的事,現在對一些年輕人看來,就有些不可思議。
派工作組其實是六七十年代很平常事。
因為那時通訊很落後,上級的指示和正策都是以信函的形式發到基層,基層領會了上面的精神,制定具體的措施,對縣、公社幹部進行學習培訓後,然後集中基層幹部傳達,大事都是要派工作組下村進行落實,而且那時幾乎村村都有駐隊幹部,其實就是起個上傳下達和監督作用。
很多人可能以現在的通訊條件推測以前,認為隻要網上發個文件,群裡發個通知事就辦了。
其實哪有這麼簡單,我86年參加工作,那時通鄉鎮的電話還沒有直撥,還要通過人工轉,縣一級給鄉鎮(公社)下通知,都要派人去送,名曰送通知”。
所以那時隻要是重要的事,都會派工作組,像解散生産隊這麼大的事,肯定要派工作組,這和生産隊是不是強制解散沒有關系。
因為解散生産隊牽扯到的事非常多:
一是思想的轉變。包産單幹和以往的政策比起來,幾乎是180度的轉變,以前極力提防,批判的,現在要推廣,不反複學習領會文件精神,沒有上級的态度,基層誰也不敢冒險嘗試。
小崗村農民偷偷搞包産到戶簽了生死狀的,所以工作組通過傳達文件精神,解除基層幹部的後顧無憂是非常必要的。
二、解散生産隊,那麼牽扯到的一些公有财産的歸屬問題,哪些該分、哪些該留,都要有規定,不是像有些人想的那樣。
三、生産隊解散後,原來的生産隊的一些義務轉移到了戶,比如提留征購問題,這些都要有規定,而且都要基層幹部群衆有明确的認識。
所以解散生産隊這麼大的事,不可能是上級下個通知,一個“解散”這麼簡單,即使社員、幹部都非常贊同,也要有專門的工作組和駐隊幹部參與監督;無論大家是不是原意解散生産隊,願不願意包産到戶,都會有工作組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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