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央視播出的政論專題片《法治中國》中,一輛電動自行車撬動整個杭州地方性法規全國審查的事引起了大家關注。而這位将小事維權到底,推進國家法治建設的小夥子是溫州大學瓯江學院14屆法學專業畢業生潘洪斌。
溫州大學瓯江學院法學系主任毛毅堅告訴記者,潘洪斌在校期間表現優秀,學習成績名列前茅,同時也善于思考,有自己的想法和見解,做事情也非常嚴謹。
“事關公民權益絕非小事,這種态度也表明了國家對法治推進的決心。”如今再回看自己的維權之路,潘洪斌表示,可謂是一波三折。
起因:電動車被扣 他與地方法規“較上勁”
2015年10月10日上午,家住杭州的潘洪斌騎着一輛外地牌照的電動自行車,途經某路口時,被執勤的交警攔了下來。依據《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中的規定,交警要查扣他的電動車并托運回原籍。
“當時非常驚訝,因為這輛車是上了牌照的,是有正當手續的。”法學專業畢業的潘洪斌第一時間就想到了查詢相關法規。“在查過包括行政強制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後,都沒有發現非機動車在此類情況之下,可以被扣留以及被強制托運回原籍的規定。”潘洪斌說。
此外,潘洪斌還發現,《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中對輕微的交通違法行為采取扣車處理的做法,超出了上位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限度。“這與上位法是相抵觸的,也就是說,杭州地方法規在這塊是過于嚴苛的。”他說。
為了維權,潘洪斌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轉折:一再敗訴 他決定緻信全國人大常委會
但出乎潘洪斌意料的是,他的一審、二審和再審都相繼敗訴。“2016年3月,我收到了二審裁定書,法院認為<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是現行有效的地方法規,是合法的,因此駁回了上訴。”
盡管如此,他也沒有放棄。“因為我在一些帖子裡發現了和我有同樣經曆的人,我開始意識到,如果這個條例沒有修改的話,會有更多的人遭遇同樣的情況。”
這時,事情有了轉機。“在16年的一次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答記者問中,提到了地方法規與上位法沖突的事項,而那時,中央立法,包括立案審查制度也正在進一步加強。”于是,潘洪斌心裡有了一個大膽的想法。
2016年4月,潘洪斌緻信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建議對《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進行審查,請求撤銷該條例中違反行政強制法設立的行政強制措施。
結果:條例糾錯 他推動地方法律條例修改
很快,潘洪斌的信引起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的重視,他們向杭州市人大常委會發函,請其就有關問題作出說明。杭州市人大常委會責成有關部門對審查建議進行研究後,書面反饋了意見。在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的認真研究後,認為條例關于扣留非機動車并強制托運回原籍的規定與行政強制法的規定不一緻,說明潘洪斌發現的問題和提出的建議有道理。
之後,杭州市人大常委會和有關部門着手研究條例修改方案,決定将條例的修改列入2017年立法計劃,同時委托專家學者對本屆人大任期内制定的全部地方性法規的合法性問題進行全面審查。
2017年元旦前後,潘洪斌收到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的反饋,反饋中對審查建議的結果進行了說明,同時也對他在國家立法工作上的關心和支持表示了感謝。
“社會的進步是需要每一位平凡或不平凡的人提出意見,并通過一些時間去完善,才會讓公民擁有更加合理且便利的生活。”在潘洪斌看來,他不過是做了一件與自己息息相關的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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