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笛卡爾的心智哲學中,“自我意識”被置于首要和核心的地位。什麼是自我意識?自我意識有哪些維度?機器人可能具有自我意識嗎?
自笛卡爾開始,自我意識就被提高至顯著地位,引發諸多關于心身問題、人與機器問題的争論與探究。在現代科技的發展之下,人工智能的出現使得人們開始再一次思考人的本質、意識的本質等不可回避的概念。
在機器人和AI技術快速發展的形式下,深入探究自我意識的發展在理論和實踐上都愈發顯示出其必要性,人和機器的本質差異究竟存在于何處。笛卡爾的哲學觀點,尤其是自我意識觀點在很大程度上是西方心靈哲學的源頭,對這一概念的探究有助于我們在現代意義上獲得新的啟示。
自我意識的概念及其維度
笛卡爾将“我思”作為其哲學的初始命題,從“我思”推導出“我在”,并于這一基礎之上,他又論證了心靈、物質、上帝存在以及性質的系統的形而上學。笛卡爾的論證過程長期以來遭受了相當程度的質疑,但确是自我意識的開端我們考察自我意識的觀點,仍舊可以從其源頭問題出發。
笛卡爾的“思”不是抽象的“思維”或者“思想”,而是對心靈的存在進行肯定的一種精神活動,包含了情感、想象和感覺等内容。思想的東西就是“在懷疑、在理解、在肯定、在否定、在意願、在拒絕的東西,也是在想象和感覺的東西”。“思”是意識活動的總稱,是一個複合概念,與當代心靈哲學的“意識”概念是同一的,對此的分歧主要在于意識特性與物理屬性的關系之上。
“我思”的含義即是“自我意識”,它規定了自我意識的兩個基本特性:
(1)“内在性”,隻要是指“我思”是心靈内部産生的活動,與心靈本身是相關的
(2)“直接性”,指排除如意志引起的身體活動的情況,隻限制在與意識活動直接産生關系的行為上。
由此在笛卡爾看來,“思”能夠被認識就是由于它存在于我們内部,是我們的直接接觸對象。這也成了後來笛卡爾建立其哲學體系的起點,并且“自我意識”也處在一個顯要的位置。
我們可以對笛卡爾确立自我意識的觀點進行總結,梳理其确立“自我意識”的過程:
(1)他對一切事物進行普遍懷疑,在排除錯誤和虛假之後,留下的事物,也就是其唯一可以确定的事物,即他的思想。即使世界上存在的一切事物都為假,他的“思”的存在性和“絕對性”不可能為假。由此一切知識和真實的存在都依賴于思想,從而确立了“思”的本原意義。
(2)“思”先于存在,“屬性”先于“實體”,心靈的存在不是被我們直接認識的,而是由我們推導出來的,如果“思”存在,那麼與“思”關聯的實體也就存在,由此也能推導出其他的實體。笛卡爾的論斷實際導緻了他将“心靈”與“心靈實體”混淆,實體在他的推論裡就是無足輕重,隻有“思”占據了主要地位,并且他還将“心靈”還原為了“意識”。
笛卡爾在其晚期意識到了心身二元的問題,但是他并沒有抛棄這種機械的觀點,因為這是思辨的結果,所以他也竭力思考過心身結合的觀點,但是由于其短暫的生命,始終沒有為這一觀點做出進一步的論證,這也成了他學術生涯走進的一個困境。
在笛卡爾之後,諸多哲學家都試圖對笛卡爾思想進行過重構。笛卡爾的自我有其經驗化和實體化的成分,他的“我思”仍然處于對象意識水平,作為“是”遺留在反思水平上有着滞重的“意識事實”痕迹的、不具有自我明證性的“是者”。
胡塞爾現象學提出“先驗自我”的概念,認為這就是“我思”。他沿着笛卡爾的思維路徑,深刻地揭示了純粹意識内部的根本結構,先驗自我除了賦予現實意義之外,還可以用概念構成現實世界的具體對象。胡塞爾将“我思故我在”改造成“自我”、 “我思”和“我思對象”三位一體的意識結構,主體被先驗地構造出來,從而實現主體與他人的交互性。
在這之上,當代心靈哲學家也注意到,我們能夠利用物理化學的過程對意識作“因果的”說明,但無法将那些說明與意識的“特質”(比如所謂的“感受性”Qualia)等同起來,因此前者與後者之間存在着“解釋的空白”。而這一空白正是我們在試圖解釋機器人是否可能具有意識的一個障礙及分歧所在。
機器人的自我意識探究圖靈所提出的的“普遍圖靈機”假設,以及著名的思想實驗“圖靈實驗”,就把思維、認知和學習之類的意識活動納入機器的概念之中。認知科學、神經科學和人工智能的發展在一定程度上也似乎佐證了,隻要可以滿足一定的模式處理要求,人工智能就可以和人一樣進行思維。但是人的思維和機器思維是否在本質上可以同一,兩者存在的本原差别是什麼,依然需要從自我意識的觀點溯源。
兩種人工智能的劃分
人工智能的現階段發展仍然是一種工具,一種軟件,試圖對人類的思維過程及其結果進行複制,從而實現其完整的運作體系。從這一層面來說,它隻是一台複雜的機器。但是将其放入“中文屋”的機制當中,我們是否應當重新考慮這一問題和其内在指向。
因此,人工智能被進行區分——“弱人工智能”與“強人工智能”,以此來思考人工智能的本質。強弱的劃分代表了對機器人發展自我意識可能性的不同觀點。
“弱人工智能”認為,無論機器人的運作系統有多麼複雜,都無法超越其開發者,也就是它們無法突破機器的本質。在這一限度之下,即使人工智能可以完成無數複雜的運作,産生無數的人類無法進行的行為,它都隻被認作強大的軟件。因此由于這一基礎性限制,所以人工智能的最終發展也隻是一種最高級的機器。當下人工智能尚處于弱人工智能的發展階段,但是它已具有更強大的學習與交流能力,因此或許對于機器人來說,培養出自我意識并不需要耗費如人類進化那般長的時間。
“強人工智能”的觀點就認為,人工智能可以強大到與人腦相仿,人腦不過是另一“中文屋”,因此人腦的生物結構可以使得人類産生所謂的智能與自我意識,人工智能也可能實現同樣目标。機器人通過機器學習先進的策略,并且在時間和次數的推移之下,它們能夠更好地掌握并運用新的策略。人類是在自然進化和自我學習的雙重作用之下,形成了自我意識,由此可以大膽推測,機器人可以将人類的技術進化與自身深度學習的能力結合,拓展其感知能力,從而形成自我意識。同時,人類技術進化的速度越快,機器人深度學習的功能越強,距離自我意識誕生的時間也就越短。
人工智能的自我意識
如果隻将目光聚焦到“弱人工智能”的判定之上,那似乎就顯得前瞻性不足了,所以我們應當繼續在“強人工智能”的可能性上繼續探究下去。當人工智能确實能夠發展到具有與人腦同樣的思維活動及意識行為能力之時,必然還會再次涉及到人與機器的區分,雖然哲學界早已對這一問題做出過思考與反思,但是從笛卡爾出發的自我意識觀點需要被重新審視。
現代心靈哲學中将人視作機器的觀點十分流行,人的肉體及意識都被看作是按照機械運動規律來進行的。笛卡爾的觀點區分了人和動物的根本差異,物質世界按照機械的因果律進行,形成的是非生命體的自然界,人和動物是不同的物質形态,因而也服從于機械規律,例如在身體構造、血液循環和肢體運動,都歸于這一原理。然而一旦超出肉體和物質的範圍,則進入了精神領域,因而不能講人和機器等同。
人是理性的,有理性本質,人之為人不是由于物質的身體,而是精神和靈魂性的存在。動物不具有理性,可以視作物質,但是卻不能把有理性的人類看作是物質的。這不僅是人與動物的分界,也是人與機器的分界。笛卡爾的觀點深刻性就在于,機器無論多麼精巧,運作有多麼與人相似,都不能等同于意識本身,無法表征人類意識。所以前人的觀點在很大程度上已經預設了弱人工智能的語境,但是卻無法排除強人工智能,甚至是超人工智能出現的可能性。
當下,至于什麼構成了智能,人們還沒有統一的定論,因此在何種程度上機器能夠被稱之為“智能”,仍有待探究,如果僅僅是完成人類設定的、預期的、可知的任務,那其在本質上确實難以逃脫機器本質。如果我們将這一問題拓展至:發現及解決新問題的能力,這就不僅是在“推理”、“判斷”和“感知”層面的能力了,就涉及到智能的轉化問題上,如何與人類一樣行事。心物之間的确存在鴻溝,但是随着技術的發展和人工智能深度學習能力的進化,也許未來也将有可能出現飛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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