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汽車

 > 客車非法營運接送學生

客車非法營運接送學生

汽車 更新时间:2024-11-09 21:34:35

客車非法營運接送學生(接送鄰居孩子的車被認定為非法營運)1

網絡采圖與文無關

現在,城市高樓無處不在,當年,那個平房小院的日子真是懷念,更值得回憶的是三三兩兩上學放學時的情景。

城市大了,學校遠了,孩子小,坐公交車不放心,自己天天送又費時費力,于是,不少地方有了“拼車送孩子”的情況,可能家有寶貝的家長都有這樣的經曆。

這裡所講的故事同樣如此,王某受親友鄰裡所托,自2021年10月下旬開始,每周末駕駛自家車輛接送親友鄰裡孩子往返學校和家中。誰知聽着芝麻大的事兒卻讓交通運輸部門抓了現形,聲稱屬于非法“營運”,還下了處罰通知書,要罰款3萬元。

這一聽炸了鍋了。本來是行的好事,為鄰居們解決煩心事的“好心人”卻成了處罰對象,誰聽着都不舒服,而且還成了違法的打擊對象,叫做“非法營運”。于是王某一紙訴狀送至法院,請求判決。

1、非法營運的來頭

在此特别說明,非法營運是指沒有依法取得營運權而實施了營運行為。即未按規定領取有關主管部門核發的營運證件和超越核定範圍進行經營。如果沒有金錢交易行為或不能查證有金錢交易行為不能算非法營運。

非法營運這個詞是近些年出現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是從車輛及駕駛人、道路通行條件、交通事故處理、執法監督以及相關法律責任進行約束,屬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用的法律。這裡沒有涉及“營運”的詞彙。

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隻是提到,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校車安全條例》規定,使用未取得校車标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校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該機動車,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一般來講,交通運輸部門是參照上面這一款進行查處非法營運。而送孩子上學的車輛到底算不算非法營運,說法不一。

客車非法營運接送學生(接送鄰居孩子的車被認定為非法營運)2

2、送鄰居孩子上學的人情和法理

送孩子上學的車輛成了“非法營運”。這個說法總有些别扭,盡管有一些規定放在那裡,法律就是一條紅線,但這個事誰碰到了都難以解決。

所謂的校車就不燒油嗎,一般來講,校車是由學校實施或是第三方提供服務,目前來講,校車在很多地方是不可能配備,這裡涉及到教育設施的配備,學生是分散居住的,如果按照班車來運作,這部分費用誰來出,怎麼出,能不能通過,這在中小城市都是未知數。而第三方運作首先考慮的就是成本,倒貼錢的事情沒有人願意。這就是如梗在喉,上下難咽。因此,校車大都停在紙面上,難以實施。

怎麼辦?孩子每天上學,如果是寄宿制得還好,每周一次,如果是跑校呢,每天四趟,如中午在校休息,每天至少兩趟,父母上班,怎麼辦?因此,鄰居們湊一塊兒用隔壁大叔的車也是一個無奈的辦法。好心的大叔好心幫人們一下,收點油錢,這在人情是肯定行得通的。但是,這個放在桌面上,就成了“非法營運”,這個情和法到底怎麼解釋?

客車非法營運接送學生(接送鄰居孩子的車被認定為非法營運)3

3、法治更應符合社會發展

認定非法營運行為,需符合兩個條件:一是一種經營行為,二是車輛屬于非營運車輛。我們一同看看鄰居王某的行為。

首先王某是自家的私車,也不是專業跑運輸的,從現實意義來講,隻是幫忙,就算收了點錢,也是杯水車薪,扣除了油錢,所剩無幾。

王某運送的對象僅限于親友鄰裡的未成年子女,沒有向社會其他不特定對象提供運送服務,沒有擾亂運輸經營秩序。将王某這種不以營利為目的的運送行為定性為“擅自從事道路旅客運輸”,進而予以處罰,主要證據不足、适用法律錯誤。

最終,法院判決,裁定行政處罰予以撤銷,這3萬元不能罰。

互相幫忙本來是中華傳統美德,但劃歸到法律上卻變了味道。從法律來講,當事人意思自治與公權機關的執法發生沖突時,所倡導的價值觀如何定性。#校車 #交通運輸#

下一次送孩子上學,我們該怎麼選?

@法際社,讓你成為法律的明白人。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汽車资讯推荐

热门汽車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4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