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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批成都街頭藝人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7-24 04:11:36

第八批成都街頭藝人(西安街頭藝人生态調查)1

鐘鼓樓廣場小草樂隊在為遊客唱歌

無論是國内的“西單女孩”,還是國外的“地下樂團”,街頭藝人這個詞,大家應該不會陌生,這些人奔波在各大城市,在廣場公園、城市街道、地鐵通道,夜市等公共場所縱情演繹。除了維持生計,他們還擁有夢想,成為一道特有的風景。街頭藝人如何管理,是很多城市面臨的難題。2014年10月25日,上海8名獲得資質證書的街頭藝人持證“上崗”;2015年4月1日起,繼上海之後,深圳街頭藝人抽簽派位到固定區域進行表演。作為曆史文化古都,西安市相關部門對街頭藝人的管理是否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近期,記者對西安這一特殊群體進行了相關調查。

樂隊隊長:想挂牌上崗舒心歡唱

在西安鐘鼓樓廣場,活躍着一個名字叫小草樂隊的街頭組合。5月15日晚9時許,記者來到鐘鼓樓廣場,老遠就看見很多人聚在一起在圍觀着什麼,走近才看到原來有3個人在彈唱,兩名鼓手,一名主唱歌手。歌手抱着吉他,對着麥克風,很投入地唱着汪峰的《飛得更高》,他的身體随着音樂有節奏地擺動,他面前擺着樂譜,身後是音箱,半米開外的地方,還放着寫有“把希望帶進山溝裡”的橫幅,旁邊是一個寫有公益字樣的皮箱,裡面散落着面額大小不一的鈔票。

在演唱間隙,自稱是小草樂隊隊長的楊青林介紹,他們這個樂隊成立近10年了,創辦了一個網站叫“中國小草人人公益網”,雖然他們幾個成員身體都存在不同程度殘疾,但一直堅持在做着公益事業。目前來西安快一年了,收入不太穩定,情況好時一天能掙四五百元,遇到刮風雨雪等天氣,有時會空手而歸。

“西安街頭藝人多,競争厲害,但好心人還是很多。”楊青林告訴記者,在西安的這些日子裡,他們向市民和過往遊客宣傳,幫助山區家境貧寒的孩子能上得起學,活得開心。目前,樂隊對貧困山區孩子一對一的資助已經達到20對。“你想和上海的流浪藝人一樣挂牌唱歌嗎?”面對記者提出的這個問題時,楊青林激動地說:“怎麼不想,太想了!我就是希望自己的樂隊在做公益時的同時可以挂牌演唱,哪怕是給相關部門交一定的管理費也行。”與記者短暫交談後,楊青林彈起吉他為圍觀群衆深情地唱起了歌曲《因為我們是一家人》。

“唱得太好了!一家人就應該有福共享,有難同當。”晚飯後出來散步的市民趙先生表示,“這首歌唱出了這幾名歌手的心聲,生存同時還想着做公益,真是太不容易了,我不但要給錢,還要給他們點贊。”

退休老人:能自由演繹就是最大的幸福

家住西安北郊的市民喬大爺今年60多歲,每天晚上八九點閑的時候,他便乘坐地鐵來到鐘樓附近拉二胡,5月17日晚8時,記者在鐘樓地鐵出口處見到了他。“我在這兒拉二胡不完全為了賺錢,純屬業餘愛好,喜歡拉什麼就拉什麼。心情好時就來,拉累了就走!”喬大爺告訴記者,他已經退休,一家四口人,孩子都上班了,自己在家閑得慌就出來散散心。

據喬大爺介紹,他每天能掙幾十元錢,但他不完全是為了錢。平時在這裡表演,城管、市容、公安都會管。他希望能在固定的區域表演,表演時就不用擔心被驅趕,聽得人高興,他演奏得也陶醉。當記者問到他的最大願望時,喬大爺說:“能自由演繹就是最大的幸福,可這似乎是個夢,能圓嗎?”在和記者交談了數句後,喬大爺即興拉了一首《康定情歌》,确實藝術功底很深,很好聽。

記者在東新街夜市、環城公園、地鐵口等處随機采訪了20名流浪藝人。采訪中發現:這些藝人全是男性,年齡大多在28至70歲,他們表演的時間大部分選擇夜幕降臨以後,内容涉及唱歌、二胡獨奏、口琴、雜耍等,且大部分藝人為外來人員,來西安之前在全國其他地區進行過街頭藝術表演。調查顯示,有一大半以上的藝人是因為經濟困難才出來賣藝糊口,隻有極少數人是出于興趣愛好,為了追求夢想而盡情演繹。在采訪這些街頭藝人過程中,他們最大的心聲是:希望在表演時能受到觀衆的尊重和認可,更希望他們的這種行為能早日合法化。

何謂“ 街頭藝人”有待明文規定

街頭藝人要不要管?如何管?在許多人印象裡,街頭藝人理所應當由城管管理。因為街頭藝人在街上賣藝從而獲取收益,這種行為與占道經營者非常接近。

西安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由于街頭藝人與普通的違章設攤經營不完全一樣,在執法上也應區别對待。如果占道,城管人員應當進行勸離,如果在街頭發現流浪藝人或乞讨人員滋擾他人,擾亂社會秩序,影響交通,污損、占據公共設施,妨害他人正常使用并破壞城市市容環境的,可以向公安機關或者城市管理部門提出執法建議。在城管人員看來,街頭藝人的性質更接近流浪乞讨人員,似乎應該由民政部門來管理,而西安市民政局辦公室的相關負責人則明确表示,街頭藝人不歸屬民政局的救助範圍之内,民政部門隻負責流浪乞讨人員的救助工作。

6月2日下午3時許,西安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場處孫處長通過電話告訴記者:這些民間遊散藝人若要在街頭、公園、廣場等地演出,首先須在演出轄區的文化部門備案,并要取得城管、市容、公安等相關部門的許可。然而,對這些民間遊散藝人的監管眼下還是一個空白點,目前,國内除了上海、深圳外,沒有其他城市将街頭藝人納入規範管理。而且,并不是所有的街頭表演都屬于街頭藝術,為了乞讨而表演的,算不上是真正意義上的藝人。因此,需要有關部門制定相關規定,明确什麼樣的表演算街頭藝術表演,什麼樣的藝人能在街頭“上崗”等。

西安市法制辦的一名姓郭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2012年7月31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西安市文化産業促進條例(草案)》,其中有涉及街頭藝人管理的條款,即市人民政府可以在文化街區、城市廣場以及其他适當區域設立文化演繹展示區,鼓勵單位和個人在文化演繹區内依法進行藝術表演活動,但此草案在報市人大審議時最終沒有獲得通過。據了解,目前,陝西省正在起草《陝西省文化産業促進條例(草案)》,其中對街頭藝人如何管理部分,省文化部門正在積極征求意見當中。

屬于文化現象 應理解寬容

陝西省社科院副院長石英認為,街頭賣藝是一種正常的社會現象,也是一個文化現象,從古自今就存在,這種現象不僅僅是國内有,國外也有,街頭賣藝和街頭乞讨應當區别看待。譬如:一些乞讨人員在賣藝過程中,強讨強要,污染環境、噪音擾民,有關部門是有法可依、是要管理的;從另一方面講,街頭賣藝也是人的一種生存之道,他們通過展示自己的才藝而有所收獲,國内還有靠流浪賣藝一舉成名的,隻要他們不影響别人的正常生活,社會各界應給他們多一點理解和寬容。

随後,記者就街頭藝人的問題又采訪了幾位社會學者,他們均認為,街頭藝人是都市裡的一種文化現象。一個城市要有多樣的文化,街頭藝術就是其中的一種,但如果發現街頭藝人滋擾他人,擾亂社會秩序,影響交通,污損、占據公共設施,破壞城市市容環境的,可以向公安機關或者城市管理部門提出執法建議。

總之,街頭藝人管得好,會成為一道城市風景,會成為一張宣傳城市文化的名片,不管别人怎麼看待,街頭藝人這一特殊群體依然在那裡存在,對于街頭藝人的管理如何規範?如何推進?如何幫助街頭藝人圓挂牌上崗的夢?如何讓街頭藝人真正成為西安的一道亮麗文化風景線?這似乎是相關部門應該引起重視的議題。

流浪藝人可以這樣

街頭藝人是一道獨特的風景線。如何正确引導?規範管理?世界各地各有各的妙招。

台北:為了推動街頭藝術健康發展,2005年,台北市公布68個公共空間作為“街頭藝人表演場地”,其中包括公園、廣場與部分景點。與一般公共空間不同,要進入表演場地,就必須取得街頭藝人證照,使得表演活動有規可循。

悉尼:街頭藝人是受政府監管的正式職業,這些人往往身懷絕技,每年的澳洲達人秀以及其他綜藝電視節目中都有很多從街頭走上熒幕的藝人。同時,賣藝人需要填寫稅号以備交稅。有趣的是,澳大利亞有的城市非常鼓勵街頭賣藝,而有的城市則非常謹慎,每年隻發放5張許可證!

倫敦:街頭藝人執照的獲取相對寬松,但是也有一些限制性的行為準則,例如風笛和電吉他“被勸阻使用”,因為可能會擾民。

文/記者李國方 實習生陳佳 圖/記者張宇明

編輯:秦一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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