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騰訊高級工程師因為每天工作不足八小時而被公司辭退,疑惑之餘,還有一點不解,互聯網人還有工作不足八個小時的嗎?再往下看,發現,所謂的八小時是在每天早上8點到下午6點之間的八個小時,那我不禁想反問了,如果推行這個時間段,那還要彈性工作制幹什麼?
衆所周知,現在互聯網公司,因為工作性質,工作生活其實很難分開的,彈性工作的目的也是盡可能将工作和生活都兼顧好,比如說,前一天加班到淩晨2-3點,那第二天就可以晚點到下午再來公司;再比如說公司緊急項目要上線,大家一起努力幾天之後再休息幾天,或者出現緊急事故,在家緊急處理。這些額外的工作時間都是不按照加班處理的,是沒有加班費用的。這就叫彈性工作制。
說明白的,彈性工作制就是企業為了提高效率,降低用人成本的一種策略,我們都心知肚明,不就是不想讓你悠閑掙錢,也不想給你加班費嘛,那現在又用這種理由來搪塞一個為企業做過貢獻的程序員,不知道究竟是怎麼想的。
目前,當事程序員已經敗訴兩次,究竟是南山必勝客就是南山必勝客?還是說另有隐情?不妨騰訊都說出來,不要像上次的老幹媽事件一樣,說不過就閉口不談,控制輿論導向。
最後問一下,有人真的喜歡彈性工作制嗎?說到底我們還是打工的,内心更希望有規律的生活吧。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