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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鋪轉讓遇到騙局怎麼辦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8-25 11:18:35

店鋪轉讓遇到騙局怎麼辦(高價承攬店鋪轉讓)1

警方在現場控制犯罪嫌疑人。深圳晚報記者 李晶川 攝

店鋪轉讓遇到騙局怎麼辦(高價承攬店鋪轉讓)2

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押解回深。深圳晚報記者 李晶川 攝

深圳晚報記者 李晶川 高靈靈 潘潇雨 文/圖

打開電腦,娴熟地點開“58同城”“安居客”等網站,記錄下計劃轉讓店鋪的人的聯系方式……3月12日9時,“快轉商鋪網”公司的員工像往常一樣開始一天的“忙碌工作”。此時他們沒有人會想到,接下來迎接他們的會是一場狂風驟雨。

“行動!”随着廣東省公安廳刑偵局一聲令下,“春雷1号”專案收網行動開展。當天,在汕頭警方等相關部門協助下,深圳市公安局龍崗分局專案組共出動200名警力,在廣東汕頭、山西晉中、浙江杭州、福建廈門、雲南昆明等地同步收網,成功打掉一以“店鋪轉讓”為名實行詐騙的特大犯罪團夥,抓獲嫌疑人82名,經初審刑拘60名嫌疑人。經初步統計,該案涉案金額逾600萬元,受害人超過3000人。

經警方同意,深晚記者随警作戰,全程直擊收網過程。

20天包轉出店鋪?深圳一店主被騙1988元

時間回到2020年12月1日。不久前,家住深圳龍崗的陳先生打算把自己名下經營的一家餐飲店鋪轉讓出去,便在某網絡平台上發布了轉讓消息。沒多久,就有一名女子聯系上他。對方自稱“曉雪”,是“杭州鋪速轉鋪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的業務經理,其公司能幫陳先生快速把店鋪轉讓出去。由于當時臨近過年,計劃年後選新址開店的陳先生确實想要趕緊轉手,于是同意了解一下委托轉讓事宜。

随後,對方派了一個名叫胡某文的業務員到陳先生店裡。胡某文查看了店鋪面積,了解了租金等情況後告訴陳先生,隻需要1998元,就能在20天内幫他将店鋪轉讓出去,否則可以按照逾期天數辦理80%或60%退款。看着對方挂着工作證,言語間頗為專業的樣子,陳先生同意将店鋪委托給該公司轉讓,并與對方簽了一份委托轉店服務合同,支付了1998元服務費。

幾天後,胡某文給陳先生發了一個鍊接,稱已經在公司官網上線了陳先生的轉租信息。沒多久,他又告訴陳先生有客戶有意承租,準備過去看看店鋪。然而,日子一天天過去,不僅沒有人來看店鋪,胡某文還玩起了“失蹤”,不接電話也不回複微信。聯系公司業務經理,對方也是百般推脫,稱售後會處理。

約定好的20天過去了,店鋪轉讓的事情卻始終沒有下文。陳先生懷疑自己被騙,12月26日,他前往龍崗公安分局平南派出所報警。

多名店主遭遇相似,職業詐騙團夥浮出水面

接報後,警方初步判斷這是一起詐騙案。進一步調查後,更是發現在全市範圍内有多宗類似的警情,且都指向同一家公司,警方迅速展開研判,鎖定了胡某文身份,并于1月14日将其抓獲。

一開始,胡某文并不承認自己有詐騙行為,堅稱自己隻負責簽訂合同,并不知道後續的事情發展。“在審訊過程中,胡某文坦言已經記不清與多少店主簽訂了店鋪轉讓合同,但卻無一成功轉讓案例。”平南派出所二級警長關冰孚說。經審訊,胡某文所在的公司浮出水面——這是一個成員超過80餘人的職業詐騙團夥。

該公司名叫“杭州鋪速轉鋪網絡科技公司”,下設市場部、售後部、電銷部、人事等部門,公司分部則分散在深圳、廣州、佛山、東莞、杭州、廈門等城市。但實際上,除總部有辦公地點外,所謂的“分部”并沒有固定辦公場所。

公司對外宣稱受理“店鋪轉讓”委托業務,由電銷部員工先在網絡上搜集有轉讓店鋪需求的經營者信息,彙總整理後交給客服人員。客服人員先與客戶聯系溝通,随後派分布于全國各地的市場部員工上門與客戶見面商談。電銷部人員通常會假扮成快餐店老闆、承租人等,引起客戶興趣。“在面談時,業務員會以公司資源多、轉讓速度快、成功案例豐富等話術誘導受害人簽約,并承諾在特定時間内将客戶的店鋪轉讓出去,如不成功可以退款。”龍崗公安分局刑警大隊民警黃緻理介紹。

當客戶同意簽訂委托店鋪轉讓合同後,業務員再根據客戶店鋪面積、租金、轉讓費等計算傭金,要求客戶現場掃描公司收款碼支付相應的傭金,價格從1千多元到6千多元不等。由于業務員提成與轉讓費、傭金挂鈎,為了提高自己的提成收入,業務員往往會佯稱幫店主提高轉讓費,這迷惑了不少有店鋪轉讓意願的店主。

收款後,該團夥除了在自己公司開發的網頁界面發布店鋪轉讓信息之外,再沒有任何推廣動作,卻以此欺騙受害人稱已經履行了推廣職責。截至收網時,警方也沒有發現該團夥有一個成功轉讓店鋪的例子。

一旦客戶發現合同到期店鋪都沒有轉讓出去而要求退款時,該團夥會采取簽約業務員“失聯”、轉接客服不響應、退費幾十元費用等方式進行拖延處理或幹脆置之不理。

為了防止受害人查詢到公司異常注冊經營情況,該團夥輪番使用高層工作人員的名字注冊新公司,不斷變更公司名稱、變更注冊地點。僅兩年間,就先後使用過“廣東鋪天下”“廣東翼快轉鋪”“杭州鋪速轉鋪”等多個名稱,登記的工作地點也是随意填寫。不僅客戶找不到公司真實地址,就連公司大部分員工也不知道公司總部的具體位置。

全國九地同步收網,詐騙團夥總部被端

掌握了詐騙團夥的全部“套路”後,收網時機成熟。3月11日,龍崗公安分局專案組百餘名民警奔赴汕頭,“春雷1号”行動開啟。

3月12日8時許,清晨的街頭還泛着絲絲涼意,位于廣東某市的一棟大廈内,專案組民警按照前期部署,兵分三路蹲守待命。與此同時,浙江杭州、福建廈門、廣東佛山等其餘8地的民警也已準備就緒。

9時30分,随着行動号令的下達,百餘名專案組民警立即行動,從大廈的各個樓層将目标地點——該大廈的4樓包圍。“都别動!手抱頭!”順着狹窄的門口進入到辦公區,專案組民警各就各位穩住現場,并順利将該團夥的主要嫌疑人劉某飛及40餘名員工控制住。

深晚記者在現場看到,這個門口寫有“快轉商鋪網”字樣的辦公場所内,擺放着近百張辦公桌,牆上貼着諸多“成功學”海報與“雞湯”标語。印有“誠信經營、童叟無欺”等字樣的錦旗,與現場員工的一片混亂形成巨大反差。

在其中一名電銷部員工的辦公卡座上,電腦兩旁貼了兩張“話術技巧表”,上面列滿了“怎麼收費”“時間多久”“轉不出去怎麼辦”等問題的回答技巧。辦公桌上還放着三部手機,其中兩部是工作手機,專門用于與受害人聊天,在這裡工作的員工大抵類似。

在另一名員工的辦公桌上,有一份寫滿城市名字、區域的文件。現場員工交代,公司内部員工按照負責地區劃分為多個小組。每個小組大約5至7人。小組成員職責明确,有人負責在網上尋找客戶信息、聯系客戶、派單,有人負責簽訂合同,有人負責售後,形成了一條完整的詐騙流水線。

“服務費是4000多元,我們負責在規定的時間内轉出去。”電銷部員工黃小敏的手機停留在微信聊天頁面,上面有她與客戶的聊天記錄。而在她的微信通訊錄裡,所有好友(潛在客戶)都按照地點、名字、所轉店鋪經營内容、轉讓費用及收取的服務費用的格式進行備注。

在被專案組控制住後,現場員工神色各異,有驚恐,有錯愕,多名女員工當場啜泣。

員工曾懷疑公司詐騙,老闆極力否認

“我現在覺得很愧疚,因為我們确實是在騙人。”面對現場審訊,電銷部員工黃小敏低聲說道。她日常負責的地區是廈門,像這樣可以加到微信的客戶,她一天跟進的人數在10人左右。“一天會打40多通電話,聊得好的就可以加到微信。”

2019年8月,黃小敏在招聘網站上看到該團夥在招聘電銷人員,給出的薪資是3000元的底薪,加上客戶簽約後的提成,每月薪資可達5000元以上,這對學曆不高的她來說是一份不錯的工作。入職之後,他們需要進行為期3天的培訓,内容主要是話術技巧。“話術都要背熟,業績不好時組長也會給我們培訓。”

黃小敏的日常工作是從各大網站上搜尋需要轉租店鋪的店主,聯系并取得對方信任後,她将店主的信息轉給派單的同事,再由市場部去現場與客戶簽訂合同。“好的時候一天可以成交十幾單。”黃小敏說。

電銷部負責派單的康清清是去年11月入職的。她告訴記者,截至3月12日,她當月談的客戶中,已有4名簽約,共收取服務費上萬元。當記者問到是否知道自己的行為涉嫌詐騙時,康清清突然激動:“我去年就覺得公司承諾過度了,也向老闆娘提出了辭職。但老闆說我們不是詐騙,有售後可以退款,并且也有幫助對方做推廣。”康清清說。但事實上,簽完合同之後的投訴、退款等事宜,她都表示不清楚。

與她們不同,去年12月入職的周佳是售後部的一員。在她還沒來得及關閉的電腦屏幕上顯示着一份表格,上面有10單左右的客戶信息,這是周佳3月負責的全部售後。她告訴記者,所謂售後就是負責把客戶的店鋪信息挂到公司官網上,并在客戶有疑問時用公司培訓的話術進行回複。至于退款金額,她表示自己不知情:“都是老闆一個人說了算的。”記者在她的手機聊天記錄上看到,有客戶付了3499元服務費,合同逾期後卻隻退了140元。

另一邊,員工口中的老闆劉某飛面對審訊時仍在極力狡辯,堅稱自己沒有詐騙。當專案組民警将公司頻繁更換“馬甲”、公司成立至今從未成功幫客戶轉讓店鋪等證據擺到他面前時,劉某飛啞口無言。據了解,2017年劉某飛曾因涉嫌詐騙被法院判刑,詐騙手法與本次案件如出一轍。

82名嫌疑人落網,警方急尋更多受害人

3月12日中午,“春雷1号”專項行動成功收網,包括主要嫌疑人劉某飛在内的82人先後落網。經初步審訊,60名嫌疑人被龍崗警方刑拘,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為何這個詐騙團夥可以頻頻得手?龍崗公安分局刑警大隊民警黃緻理告訴深晚記者,歸根到底,還是騙子利用了店主們轉讓店鋪的迫切心理。“很多店主在轉讓店鋪的時候都是處于經營虧損的狀态,為了及時止損,都會希望越快把店鋪轉出去越好。再加上詐騙團夥主動幫店主提高轉讓費,誇大自身實力,極具迷惑性。”

為此,民警黃緻理表示,廣大店主在遇到店鋪轉讓這一類涉及錢财的事情時,一定要對“包轉讓”“高價轉讓”等多加辨别,不輕信他人,避免上當受騙。

同時,警方提醒,該案中的詐騙團夥因單案騙取金額不大,導緻為數不少事主沒有報案。為全面收集犯罪證據,及時挽回受害群衆經濟損失,請相關涉案事主及時聯系龍崗警方。

(為保護當事人隐私,文中黃小敏、康清清、周佳均為化名)

來源: 深圳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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