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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凱歌怒斥惡評

生活 更新时间:2024-12-14 16:02:12

B站為專業用戶生産視頻(Professional User Generated Video,下稱“PUGV”)提供了廣闊土壤,自由的創作氛圍使PUGV孵化出二次創作等豐富形式。二次創作依附于原作,百花齊放的同時也卷入不少侵權糾紛。近日,陳凱歌及其團隊投訴B站UP主侵犯名譽權的相關視頻内容正是此類作品。

一石激起千層浪。有網友将目光投向15年前《一個饅頭引發的血案》之事。侵權申訴甚至是法律訴訟背後,PUGV尤其是二次創作産品的創作邊界在哪裡?構成侵權的關鍵在哪裡?法律認定公衆人物的人格權克減問題的難點在哪裡?

有律師告訴南都記者,就此次涉事的影視娛樂吐槽視頻而言,在取悅網友的同時,可以相應誇大事實,但不得無中生有、捏造一些事實,從而造成公衆對陳凱歌的品德及其他素質的評價降低。此外有專家指出,在該案中還需要考慮陳凱歌的公衆人物身份。對于公衆人物,其名譽權保護規則有别于一般自然人,即便事實陳述不準确,隻要陳述人不具有惡意且盡到合理核實義務,亦不構成侵權。

事件:UP主吐槽視頻遭陳凱歌方投訴

近日,B站影視類目下的不少up主陷入了和導演陳凱歌及其團隊的風波之中。

南都此前報道,1月5日晚,部分影視UP主發布動态稱,自己制作的陳凱歌相關視頻遭到陳凱歌團隊的侵權投訴,話題“陳凱歌舉報吐槽自己的up主”迅速登上微博熱搜。

1月6日14時許,陳凱歌方通過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發布聲明表示,話題所涉及的投訴舉報系律師事務所主動代陳凱歌導演進行。聲明中稱,“該投訴未針對相關網絡用戶對陳凱歌導演作品的評價内容,而是針對相關網絡用戶所公然發布的涉嫌對陳凱歌導演人身攻擊的言論。截至本聲明發布時,陳凱歌導演未進一步委托本律師事務所啟動訴訟維權程序。”

陳凱歌怒斥惡評(饅頭血案後陳凱歌再訴UP主)1

1月7日淩晨,粉絲數為43.6萬的影視UP主“郭雲神奇”在其主頁投稿名為《我被陳凱歌團隊舉報了……》的視頻,回應遭陳凱歌方侵權投訴一事。“郭雲神奇”在視頻中表示,“在自我審查後感覺,我的内容真的沒有旨在惡意侮辱”。

7日晚,南都記者留意到,部分遭遇侵權投訴的視頻仍未下架。

粉絲數為185.1萬的影視UP主“老邪說電影”(下稱“老邪”)此前曾在其動态中表示,其收到一則“張冠李戴”的侵權申訴,圖片中顯示的侵權視頻标題與“老邪”所制視頻标題存在出入。“老邪說電影”賬号下的涉事視頻狀态顯示,該視頻于2020年11月10日投稿至B站,系“《演員請就位》戲精請就位”活動作品。

該活動由B站娛樂區官方賬号“娛樂圈圈兒”和騰訊綜藝主辦,宣稱“放飛暢聊,安利吐槽當仁不讓”、“發現華點,腦洞二創興風作浪”,參賽及獲獎作品均以犀利點評為主要内容。

陳凱歌怒斥惡評(饅頭血案後陳凱歌再訴UP主)2

B站UP主收到的侵權申訴截圖。

對于此次風波,B站一位工作人員向南都記者表示, B站官方會綜合投訴方提交的材料以及被投訴方的相關抗辯綜合判斷侵權行為是否存在。“一個視頻一旦被認定為侵權,B站會對視頻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删除在内的合理措施。無法判斷的,我們會告知投訴方可自行決定是否依法通過行政或司法程序直接和被投訴方處理相關争議。”

前情:“饅頭血案”曾被陳凱歌方面起訴侵權

這并非陳凱歌與PUGV的首次交手。

15年前,《一個饅頭引發的血案》侵權糾紛曾轟動一時。

2005年,從事錄音作曲及音像器材銷售工作的胡戈看完電影《無極》後,在個人音頻應用論壇上發表感想稱,“作為導演的陳凱歌,導得還可以,沒什麼問題。但作為編劇的陳凱歌,那就不行了,這個劇本不合格,有問題。”随後,胡戈萌生了一個想法,“既然這個電影不好玩,我還不如按自己的想法,自己搞個片子玩玩。”

2005年12月31日,經過五天劇本改編和四天後期制作,胡戈将作品《一個饅頭引發的血案》上傳至個人論壇主頁。全片近20分鐘,制作素材來源于影片《無極》,視頻結構和形式模仿《中國法治報道》,配有預告片頭、内容和插播廣告。2006年初,《一個饅頭引發的血案》在網絡迅速走紅,人們争相下載觀看,其知名度和網絡搜索排名超越原片《無極》。

胡戈一夜成名後,擁有《無極》音像版權的中影集團和盛凱彩視文化公司委托律師事務所處理胡戈侵權一案,認為胡戈的行為侵犯了《無極》著作權人的“保持作品完整權”和“署名權”。2006年2月,陳凱歌攜電影《無極》抵達柏林參展。在機場接受采訪時,陳凱歌表示“已經起訴他了,我們一定要就這個問題解決到底。我覺得人不能無恥到這樣的地步!”同月,《中國法治報道》所在頻道負責人回應,他們很欣賞胡戈的創意,因此不會起訴胡戈。

面對陳凱歌方的侵權訴訟,胡戈公開表示,“我願意道歉,但不承認侵權”,并稱“我做這個片子就是學習一下視頻技術,對事不對人,娛樂一下而已......我們搞音樂的人平時就很關注著作權法,對涉及相關法律條文很熟悉。而且,為避免版權糾紛,我在片頭上已經寫了‘以下看到的東西純屬本人自娛自樂,内容純屬虛構,全是瞎編亂造的’,‘本東西僅限個人欣賞,嚴禁傳播’的字樣,并在短片後詳細注明了畫面和音樂素材出處。所以,我認為沒有侵犯他的著作權。”

在互聯網上,由此引發的另一場對抗開始了。多名律師公開聲援胡戈,天涯社區的網友甚至發起了“萬人簽名,支持胡戈”的活動。2021年1月8日,南都記者登錄天涯社區檢索發現,目前仍可查詢到的相關帖子中,點擊率最高的一篇達18944次,回複數為1658。15年後,此事仍未有公開的最終裁判,廣泛流傳的事件梳理停留在“2006年2月28日中影表态對‘饅頭’絕不手軟”。而胡戈的新浪博客賬号已從2015年10月28日起停更,目前可見的全部博文裡沒有顯示與“饅頭”事件相關的内容。

類案:法院認為公衆人物對輿論有較高容忍義務

關于公衆人物的人格權克減問題,廣東财經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學系教師、法學博士黃泷一在接受采訪時,向南都記者援引了類案。

在陝西省社會科學院長安文化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員胡覺照與廣東省文化藝術信息中心名譽權糾紛案(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4)穗中法民一終字第2209号民事判決書)中,廣東省文化藝術信息中心網站刊登了關于胡覺照抄襲的文章,胡覺照認為侵犯其名譽權。法院認為,胡覺照是著名曆史學者、公衆人物。對于公衆人物的名譽權與一般個人的名譽權保護的差異,本質上體現了保護言論自由、對公衆人物的監督以及個人名譽權之間的均衡關系。

公衆人物的名譽保護之所以有别于一般人名譽權的保護,是因為公衆人物的言行直接影響到公衆事務,因此他們的言行或者特定階段與公衆事務相關的言行應當接受公衆檢驗。對于公衆人物的社會評論可能影響言論對象的名譽,但是并非必然侵犯其名譽權。

法院認為,公衆人物比普通民衆更有機會保護自己的名譽,他們接觸媒體的機會遠多于普通民衆,但媒體上出現關于他們的錯誤信息時,他們往往随時可以通過撰寫文章、召開記者招待會等方式,招待媒體發表聲明澄清事實。所以,作為公衆人物對于社會評論可能出現的信息有限錯誤或可能對其名譽造成輕微損害應當予以容忍。

同時,黃泷一向南都記者指出,公衆人物名譽權保護适當克減的原則僅僅适用于與公共利益有關的公衆人物信息,而不包括與公共利益無關的公衆人物信息。在導演英達與人民網股份有限公司名譽權糾紛案(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2015)海民初字第3789号民事判決書)中,人民網刊發了“英達帶神秘女過夜被曝光曾與前妻宋丹丹公開交惡”一文,英達認為内容失實,侵害其名譽權。

陳凱歌怒斥惡評(饅頭血案後陳凱歌再訴UP主)3

宋丹丹與英達往日合照。

最終法院認為,公衆人物的名譽權保護受到一定限制,但并不意味着公衆人物對于虛假、錯誤的報道有容忍的義務。社會公衆對于公衆人物的工作及生活等信息有權加以了解,媒體可以加以披露,但這些信息應限于社會公共利益相關的真實信息,本案文章披露的事實不真實,人民網公司所持公衆人物容忍度的抗辯事由不能成立。

專家:侵權與否需綜合判定社會公衆評價

前述投訴風波中,多位UP主先後在B站個人動态發布侵權投訴工單截圖。圖片顯示,申訴權益類型為人格權,侵權原因為視頻标題或部分内容“旨在惡意侮辱、诋毀陳凱歌先生,嚴重損害陳凱歌先生的個人聲譽,涉嫌侵犯陳凱歌先生名譽權”。

1月8日,陝西恒達律師事務所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向南都記者介紹,“名譽權是人格權中所包含的内容較為廣泛的一項權利,是指公民、法人對自己的名譽享有不受侵害的權利。任何用侮辱、诽謗、捏造事實,散布流言蜚語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使受害人遭受精神上的痛苦和心理上的創傷,遭受其他不利後果,都是侵害公民名譽權的行為。”

趙良善表示,認定為侵犯名譽權,需要同時具備損害事實、行為具有違法性、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有因果關系及行為人有過錯四個條件。“當視頻内容或标題具有侮辱性、诽謗性,從而造成社會公衆對受害人的品德及其他素質的評價降低的,即構成侵犯名譽權。”

黃泷一認為,認定措辭或言語具有侮辱的關鍵在于表達的具體語境、評價對象的主觀心态,以及評價産生的客觀效果。

在該案中,還需考慮陳凱歌的公衆人物身份。他介紹,“對于公衆人物,其名譽權保護規則有别于一般自然人。即便事實陳述不準确,隻要陳述人不具有惡意且盡到合理核實義務,亦不構成侵權。”

對于把握影視娛樂吐槽視頻的創作界限,趙良善表示,“它在取悅網友的同時,可以相應誇大事實,但不得無中生有、捏造一些事實,從而造成社會公衆對陳凱歌先生的品德及其他素質的評價降低。”

南都記者從上述投訴截圖留意到,目前陳凱歌方與涉事UP主進入侵權抗辯環節。

黃泷一告訴南都記者,平台在收到侵權申訴後,需要采取更正或者删除措施。但在正式實施前,平台将要求被投訴一方關于是否侵權的問題進行舉證,這個過程稱之為抗辯。但他坦言,“不管是對平台來說,還是對法院來說,這都是一個比較困難的事情。”

對此,趙良善指出,侵犯名譽權認定的難點在于,如何判定社會公衆對受害者的品德及其他素質的評價降低這一結果。判定這一結果,需要從案件的整體綜合判定,而不能片面判定。“不是視頻中隻要出現侮辱或诽謗的言語,就一定構成侵犯名譽權。” 他解釋。

出品:南都新業态法治研究中心

采寫:實習生 曾玥 南都記者 諸未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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