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2018-11-1617:32:20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 洪雪)郭德綱徒弟、原德雲社社員啜夢珏虛構自己“有關系”,可以為其朋友辦理取保候審手續為由,騙取被害人薛某人民币4.7萬元用于個人消費。檢方以詐騙罪對其提起公訴。
記者今日從通州法院獲悉,該案将于近日開庭。
通州檢察院指控,2018年7月,被害人薛某因一朋友涉嫌詐騙罪被公安機關抓獲,後被告人啜夢珏(男,1983年出生)虛構自己“有關系”,可以為其朋友辦理取保候審手續為由,共騙取薛某人民币4.7萬元用于個人消費。
2018年9月9日,被告人啜夢珏在北京市某地被抓獲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後獲得諒解。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啜夢珏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虛構事實、隐秘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财物,數額較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确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求其刑事責任。
據悉,該案将于下周在通州法院開庭。
記者從啜夢珏的個人微博上看到,其微博上介紹自己為郭德綱先生弟子,德雲社相聲演員,1983年9月16日出生,畢業于北京一七七中學,其微博最後一條更新為9月16日,内容為“今天是我的生日,來祝福我吧”。
本報将關注該案的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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