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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職場中那些不為人知的規則

職場 更新时间:2024-09-30 11:21:34

職場交際,那些熱衷于以自己為中心的人,明明沒有理,或巧言或強辯,卻非要給自己找出理來不可,通常人們把這種人稱為“常有理”。具有這種脾性的人,領導不賞識、同事不贊成、下屬不擁護,交際上無以為繼,在單位很難混,我們應該引以為戒。

分享職場中那些不為人知的規則(每天學一點職場規則之)1

①對上司莫做懶散型“常有理”

有的人生活懶散,工作拖沓,為了應付上司,經常為自己的不當行為找理由,或者粉飾自己,或者指責别人,變着法兒往自己臉上貼金——這就是懶散型“常有理”。這種“常有理”有很強的自我保護意識,自省能力卻較弱,聽不進别人的意見,明明自己不對,也能把自己的行為解釋得合情合理,讓上司難以領導。

李清春在單位就有懶散的毛病。一天早上,組長問他電腦怎麼打不開了,李清春卻說:“你當我是故意的啊?早上一來就這樣,我有什麼辦法?又不是我弄壞的!”組長讨了個沒趣,隻好笑笑說:“現在是月底了,你趕快把這個月的盤點表交了吧,經理剛才打電話催了。”李清春埋怨道:“說要就要啊,也不給點時間!”組長解釋說:“按理說昨天就應該交了,也許你是忘了。”李清春狡辯說:“我才不是忘了呢,昨天跑了兩趟銀行,哪有時間啊?弄這個表,小工夫不夠用,大工夫又沒有,加班你也沒權發加班費,叫我怎麼辦?”組長碰了一鼻子灰,挺尴尬的,就自己找台階下,說道:“那勞你大駕,先打兩壺開水去吧!今天正好是你值日。”李清春說:“你還是饒了我吧,我現在還沒緩過神來呢,要是把打開水的事也包了,讓你們養成好吃懶做的毛病,我可擔不起責任!”組長聽了李清春的話,鼻子都氣歪了。

李清春電腦壞了有理,沒有按時交盤點表也有理,組長讓他打開水他不去還是有理。殊不知這種“常有理”正是職場交際的大忌。在工作上為自己開脫,可以找到無數條理由和借口,但要想為自己赢得良好的交際形象,赢得上司賞識,沒有實際行動墊底,任何理由和借口都是蒼白的。

分享職場中那些不為人知的規則(每天學一點職場規則之)2

②對同事莫做抓尖型“常有理”

同事雖不屬“五倫”,但在單位卻同處一隅,日日相伴。有的人工作上遜人一籌,成績平平,便和同事抓尖搶上風,耍“常有理”。他們為了張揚自己,常常把同事貶得一無是處,香瓜自己拿,爛杏往别人的筐裡裝,哪怕與對方反目也在所不惜。

譚會超和楊蓉同是一家藝術設計公司的新人。楊蓉曾經在學院的設計大賽上獲得過一等獎,對譚會超有點趾高氣揚。

一天,領導說客戶對楊蓉的設計不大滿意,讓譚會超幫助搞一下創意。楊蓉看了譚會超的創意,說:“就這個呀?這麼小家子氣的東西,怎麼拿得出手啊?客戶不喜歡我的創意,是他們沒水平,那也沒必要拿這東西蒙人家,小譚你說是吧?”譚會超聽了臉一陣紅一陣白,心裡很不舒服。

後來,譚會超接連有好幾個方案被采用,楊蓉不服氣了:“就你這也叫設計呀?花錢買這樣的設計簡直是傻瓜一個……我的設計被采用的比别人是少了點,可我不媚俗,不迎合低級趣味,也不像有的人那麼會拍馬屁。”好像隻有她自己才站得正行得端。

最近,公司接了兩個難得的大項目。楊蓉和譚會超都埋頭搞設計,并且盡力在細節上做到完美。最後,譚會超的設計雙雙勝出,楊蓉隻是白忙了一場。為此,楊蓉的“理”更足了:“現在的事就是這樣,會幹事的不如會‘來事’的。小譚人漂亮,和領導關系好,又能買通客戶,當然要用她的了。”譚會超聽了楊蓉的話,十分氣憤,從此再也不和楊蓉合作了。

同為職場新人,楊蓉在工作上和譚會超相比并沒多大差距,可她卻竭力貶低别人張揚自己,對同事耍“常有理”。這種行為,不僅矮化了自身形象,還使同事關系出現僵局。事實上,想讓大家知道你有“理”,你越是表白越起反作用,人們除了聽聲音,更喜歡看行動。

③對下屬莫做尊長型“常有理”

現實生活中,一些人喜歡以尊長自居,在部下面前耍“常有理”。人們對尊長型“常有理”一向無可奈何,無形中,又助長了這種行為的發生,使“常有理”耍得很是得意,即使遭遇周圍很多人的不滿,也毫不在意。

張總監是個會迷,自打他走馬上任,研發部的例會就變得又臭又長。研發部例會事無巨細,就連應該員工獨立完成的工作,都要拿到會上來讨論,使員工厭會情緒日增。某日,張總監對有怨言的員工大偉惱火地說道:“開會怎麼了?開會可以統一思想認識,統一技術指标,統一工作流程。怎麼這點道理都不明白?你以為這會是開着玩的?連開會都嫌麻煩,還幹得了什麼……”張總監動不動就對員工如此惡訓,讓人好不堵心。

一天,讨論廣告位,會又開到了8點,小丁問:“張總,廣告位的事兒我也不太懂,今天家裡還有點事兒,我能不能先走一會兒?”

張總監說:“你這麼早回去幹嗎?會還沒開完呢。你這人态度有問題啊!廣告位這麼重要的事兒,不想聽了?”

小丁說:“家裡确實有事,我住得也比較遠,現在走,10點才能到家。”

沒想到張總監說:“哦,這樣啊!我走過這麼多公司,搞研發就沒有不加班的。離家遠,你可以不幹啊!走了,明天就不用再來了!”

從那以後,張總監就處處跟小丁過不去,總是找小丁的麻煩,導緻她天天加班也仍然完不成任務,績效考核的結果也很差,随後就建議公司把小丁辭退。張總監的行徑激起了大家的反對,不久便因工作業績不佳被公司辭退。

張總監依仗尊位,違反工作流程開長會,動不動就訓人整人,随意擺布員工,耍盡了“常有理”。這不僅摧殘了員工的積極性,更嚴重扭曲了自己的交際形象。誰願意給這樣的上司“當兵”啊?做了上司,千萬不要以為自己有什麼不得了,對下屬“常有理”的人,其職業生涯必定是短命的。

分享職場中那些不為人知的規則(每天學一點職場規則之)3

以上我們談的三種“常有理”都是對職場交際極為有害的。如果我們身上有某種“常有理”的影子,一定要忍痛徹底清除,千萬不要讓這種東西在我們身上固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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