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文号:嶽市監處罰〔2022〕163号
案件名稱:楊*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案
違法企業名稱或違法自然人姓名:楊*
主要違法事實:當事人經營超過保質期食品,于2022年7月22日被本局查獲。當事人銷售超過保質期食品貨值金額為80元,違法所得為10元。
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1、沒收涉案的過期食品;2、沒收違法所得10元;3、罰款5000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
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履行方式:攜繳款碼到财政非稅收入收繳代理銀行網點或者網上銀行、微信或者支付寶賬号掃碼進行交納罰款,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内。
作出處罰的機關名稱和日期:嶽西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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