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錄芳(陝西省麟遊縣人民檢察院)
三大本的卷終于閱完了!我長長的舒了口氣,稍事休息後重又坐下來,習慣性的進行二次閱卷,将全案證據像放電影般一幀一幀過目,試圖再檢視一下現有證據是否已經形成了完整的鍊條。
案情似乎再清楚不過了。
犯罪嫌疑人萬成冒充醫院工作人員,流竄至70多歲的孤寡老人家裡。謊稱要給老人發放高齡補貼,需要查看接收補貼的信合一卡通。在拿着信合卡假裝查看卡号時,趁老人不備用另外一張農行卡掉包了信合卡。又欺騙老人隻要在自己的手機上輸入銀行卡密碼,補貼就自動打到了卡裡。待卡和密碼全部到手後,他假裝為老人拿慰問品溜之大吉。随後,在距離四十公裡的鄰縣ATM機上,取走了老人卡裡的兩萬元。公安機關循迹追蹤,很快将其抓獲歸案。
被害人報案材料及辨認筆錄、犯罪嫌疑人的有罪供述及指認筆錄、現場勘驗材料、ATM機取款監控視頻、扣押的兩張銀行卡……一份份證據材料,在無聲的傾訴着犯罪過程,嚴絲合縫,排除了一切合理懷疑,似乎完全達到了提起公訴的證明标準。
但是,懷疑一切的職業慣性卻總覺得差了點什麼,目光繼續在一頁一頁的材料當中漫無目的的逡巡着。
突然,混沌的大腦頃刻間有了一種電光火石般的頓悟:一個大大的問号聚焦在了作案的關鍵道具——銀行卡上。
對,就是它!
信合卡毫無疑問是被害老人的。那麼,用來替換信合卡的農行卡又是誰的呢?案卷裡面,農行卡的查詢信息顯示的戶主是葉子琛。經過戶籍查詢,她居住在距離案發地數百公裡之遙的異地。
她的卡怎麼會到了犯罪嫌疑人手裡?是與犯罪嫌疑人商量好用來一起作案的共犯,亦或是潛藏的另一被害人……一連串的疑問湧上心頭,讓本已放松的心即刻又糾結起來。
圍繞一連串疑問,我迅速整理了一下思路。由于犯罪嫌疑人本就是多次吸毒人員,而且也是剛出獄不久的慣犯。問他,要麼支支吾吾,要麼罔顧左右,一圈提審下來,沒有任何收獲。
看來,要解開種種謎團,非找到葉子琛本人問個清楚。這樣想着,我撥通了偵查機關辦案人的電話。對方倒也幹脆,同意馬上去找這個人。不過,考慮到路途遙遠,加之疫情影響,去一次不容易。對方邀請我一同參與,希望能把所需要的材料一次性調齊全。我同意了。
經過兩個多小時的風馳電掣,車子在蜿蜒崎岖的山路上行駛了很久。我們來到了葉子琛所在的鎮上。先去了轄區派出所,請他們協助找一找葉本人。得知案情後,當地民警同意陪同我們一道前往。臨出門時,他半是自言自語,半是開玩笑似的嘀咕着:這些人是一起上過培訓班的嗎,怎麼騙人的方式都這麼像。
難道他遇到過類似案情?我趕緊問:“你們這裡也有冒充醫生作案的嗎?”
“可不嘛。前段時間,有三個人來報案。都說被一個冒充醫生的家夥給騙了。但是到現在還沒有抓到人。”對方答。
經過仔細核對作案手法,我突然有了一種預感:這會不會是被遺漏的犯罪事實。和偵查人員溝通,也得到了他們的認同。
我們很順利的找到了葉子琛。她是一位年近80多歲的老太太。根據她的說法,有一天有個陌生人來家裡,說是縣醫院醫生,要來查看她的醫療補助發放情況,讓她拿出身份證。恰好她的身份證和各種銀行卡裝在一個袋子裡,銀行卡密碼就寫在一張紙上貼在卡背面。對方在她的袋子裡翻看的時候,又提出要看她的殘疾證。她進屋去拿,出來後不見了那個人。她就把裝卡的袋子收了起來。過了一段時間需要用銀行卡時,才發現農行卡不見了。由于當時卡裡還有幾百元,她還以為是女兒偷偷拿去用了。為此和家人怄氣了好幾天。
經過一系列辨認、查詢,我們确定拿走銀行卡的就是本案的犯罪嫌疑人萬成。這真是意外收獲。不過,更大的“驚喜”還在後頭。
臨走時,我們提出想看一下轄區派出所提到的三起報案記錄。經過仔細核對,作案手法、犯罪嫌疑人樣貌、駕駛的車輛等信息,我們越來越确定這就是同一人做的。不同的是,這三起被盜的都是現金。事不宜遲,我們決定随機挑選一位報案人辨認一下嫌疑人。很快,報案人一眼就指出了犯罪嫌疑人,坐實了我們的猜測。
同時,報案人也提到,聽說臨近鎮上也有冒充假醫生偷盜的事情。随即,我們又趕到隔壁鄉鎮轄區派出所。一摸排,果然光報案的就有四起。這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
由于可能遺漏犯罪事實,我果斷作出了退查決定,并列出了詳細的補查提綱,引導偵查機關繼續深挖餘罪,進一步擴大戰果。
偵查人員利用軌迹追蹤技術,将案發前後時間段内,犯罪嫌疑人的行駛軌迹進行比對,同時向周邊轄區發出協查通報,又連帶着挖出了四起盜竊事實。在強大的證據面前,犯罪嫌疑人終于瓦解了抵抗僥幸心理,承認了另外的數起犯罪事實,涉案總金額達6萬餘元。
這件事給我的啟示頗深。長久以來,我們習慣了書面閱卷的辦案模式。但是,隻要你願意走出辦公室,近距離的走近案發現場,可能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獲在等着你。或許,這也是司法工作要重視親曆性的意義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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