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古代封建社會存在兩對矛盾,一直貫穿始終。分别是君權與相權、中央與地方的矛盾。統治者一直緻力于解決上述矛盾。本期我們來聊一聊君權與相權的矛盾。
秦朝建立了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皇帝擁有龐大的官僚辦事機構,統治者常采取兩種方法以制約其行政職能:一是架空,二是分權。
秦朝在中央設置丞相、太尉、禦史大夫三個最高官職。其中禦史大夫掌“監察”,又稱“副丞相”,實際的作用是牽制丞相,以防其專權。
漢武帝時設立“中朝”(尚書令、侍中)決策機構和“外朝”(三公)執行機構,且起用布衣為相。
隋唐時期進一步完善魏晉南北朝形成的三省體制。唐朝中央的中書、門下、尚書,分别負責決策、審議和執行。三省的長官都是宰相,相權分散,保證了皇權的獨尊。
宋朝設置“二府三司”:中書門下(行政)、樞密院(軍政)合稱“二府”,後又增設參知政事為副相,分割宰相的行政權。設三司使管理财政,分割宰相的财權。這樣就削弱了宰相職權,皇帝得以總攬大權。
元朝實行一省制,宰相權力很大,元朝後期,有時甚至可以左右皇位的繼承。這是古代加強皇權,削弱相權大趨勢下,相權的一次重要反彈。
1380年,明太祖朱元璋裁撤中書省和丞相,以六部分理全國政務,直接對皇帝負責。至此,秦以來一直實行的宰相制度宣告廢除,君主專制進一步加強。
注意的是宰相廢除≠相權消失。清朝先後在康熙年間和雍正年間設置南書房和軍機處,使君主專制不斷強化,并達到頂峰。
經過梳理,我們發現中國古代封建社會君權不斷加強,相權不斷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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