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經濟發展,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注重知識産權的保護。經過一系列申請流程後,商标注冊完成,但是商标并不是永久有效的,商标的有效期是十年,如果到期後想要繼續使用就必須要辦理商标續展。
商标續展比重新申請貴,為什麼還要選擇商标續展而不是重新注冊一個商标?而在進行商标續展時,有哪些常見的問題?又有哪些特殊情形發生?倘若商标權利人遇到這類情形,又該如何解決?
商标續展是什麼意思?
簡單地說,商标續展是一種手續。具體說商标續展是什麼意思呢,它指的是注冊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冊有效期屆滿十年後的一段時間内,依法辦理一定的手續,延長其注冊商标有效期的制度。商标續展是針對注冊商标而言的,注冊商标續展的辦理時間有規定注冊商标的有效期為10年。注冊商标有效期滿後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的12個月内申請續展注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
為什麼要辦理商标續展?
對于經過多年使用,已屆有效期的注冊商标,已經形成了一種無形資産,并為廣大公衆所熟知,其潛在的價值是巨大的。而商标法規定,寬展期内仍未提出商标續展申請的,注銷其注冊商标。商标局對商标續展注冊申請審查後,核發商标續展證明,不再另發商标注冊證,原商标注冊證與商标續展證明一起使用。
商标續展中的常見問題
問:商标續展辦理的時間?
答:商标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12個月内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6個月的寬展期。
問:商标續展後可以維持多久?
答: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10年,自該商标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
問:未辦理商标續展的後果?
答: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将依法注銷其注冊商标。
問:未進行商标續展會被他人搶注嗎?
答:商标法第50條規定,注冊商标被撤銷、被宣告無效或者期滿不再續展的,自撤銷、宣告無效或者注銷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對與該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冊申請,不予核準。
因此,商标未進行續展後一年内,有人要申請相同或近似商标是不容易成功的,但也可能通過打時間差,配合駁回複審,延緩審查的途徑取得成功。
而失效一年之後被他人注冊或者他人提交注冊了相同或近似商标,将會導緻失效的商标很難再重新申請成功。所以,是有很大風險的!
商标續展中的特殊情形
一、公司銷亡,商标該怎麼續展
公司一旦消亡,将無法提供年檢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若要通過辦理續展來維持其名下商标的有效性,則存在被商标局以“未提供年檢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為由不予受理的可能。
在這種情況下,為了不讓無形資産白白流失,需要将商标轉讓出來,同時盡快辦理續展。但同時,一個已注銷的公司要辦理商标轉讓同樣存在較大的不便,不可像商标轉讓的正常流程那樣僅簡單地提供商标轉讓申請書、委托書就可。必須同時提供以下文件:
1、工商部門出具的的該公司注銷證明;
2、該公司的清算報告;
3、工商部門出具的清算組資格備案證明;
4、清算組同意轉讓聲明。
在公司被注銷的情況下想保留商标,最行之有效的方式就是根據以上的文件辦理商标轉讓,同時提交商标續展申請。
二、商标權利人死亡,如何讓商标繼續有效
如果商标權利人在商标權到期之前突然離世,無法再提供有效的個人身份證明文件,此種情況下,該如何辦理續展呢?
自然人死亡,需要辦理商标轉讓的,則需要先去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以确定繼承人,如果繼承人為多人的,可以共同繼承。辦理轉讓程序需與續展同時進行。除提供轉讓申請書、委托書等常規轉讓文件以外,還需要提供:
1、受讓人有權繼承該商标的公證書;
2、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商标局不會因為商标注冊人已經注銷或死亡而去主動注銷某商标。但如果商标注冊人自身不能盡到良好的注意義務和具備管理自身資産的能力,這對無形資産的保護和升值是極為不利的。
三、公司名稱、地址發生變更
商标續展怎麼辦
由于商标有效期有10年,在這10年中,公司名稱或地址有變更是比較常見的。是否變化,以營業執照上的信息為準。而營業執照上的地址或公司名稱一旦發生變化,則要求提前進行商标變更。當然也可以商标變更和商标續展同時進行。商标變更另行收費。
四、商标寬展期内遇到維權問題怎麼辦
商标權在到期後未提出續展的則予以注銷,不再享受法律保護,但根據法律規定,有6個月的寬展期限,那麼,在這6個月内的寬展期是否可以維權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标民事糾紛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中第5條規定,“商标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在注冊商标續展寬展期内提出續展申請,未獲核準前,以他人侵犯其注冊商标專用權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由此可見,寬展期内,法院是傾向于保護的。
但是建議權利人還是應該提前及時地辦理續展手續,以避免存在此種問題。
五、商标續展申請被駁回了怎麼辦
商标局對于申請續展注冊的,一般都會核準,但是商标續展申請時依然存在違背相關法律規定而被駁回請求的情況,通常有三種:
1、超過寬展期提出續展注冊申請的;
2、自行改變原注冊商标的圖形、文字的;
3、自行擴大原注冊商标核定的商品使用範圍的。
根據《商标法實施細則》第23條的規定,商标續展申請被駁回之後,如申請人不服,可在收到駁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評審委員會遞交《駁回續展複審申請書》1份,申請複審,同時附送原《商标續展注冊申請書》和《駁回通知書》。
商标評審委員會作出終局決定,書面通知申請人。終局決定核準續展注冊的,移交商标局續展注冊,并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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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第二十五條】
商标注冊申請人自其商标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冊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内,又在中國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冊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按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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