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階層是一種普遍存在的社會現象。早在100多年以前,社會科學家就指出,社會階層是社會生活的重要方面。心理學研究表明,社會階層會影響人們的審美偏好、語言、身體健康,幸福感。不僅如此,社會階層也會影響人們的行為傾向,例如他們的親社會行為。親社會行為是指人們有意而為的、對他人有益的行為,包括分享、合作、幫助、捐贈和安慰等。
有研究者提出,“擁有的越少,給予的越多”,即低社會階層人(如窮人)比高社會地位的個體(如富人)會更親社會。這一觀點非常契合我們的直覺,我們經常會聽到各種吝啬的富人和友善的窮人的故事。《格林童話》中有一個故事:有一次天黑了,上帝錯過了宿頭,他請求在富人家裡過夜,結果被富人趕跑了;然後,他來到了窮人家裡,窮人熱情的款待他,“雖然他們拿不出很多,可是他們會真心實意地用所有的東西招待他”。民間俗語“為富不仁”,也認為富人不友好。為什麼窮人會更親社會呢?社會心理學家Piff和Kraus等人認為,與高社會階層的人相比,低社會階層的人由于擁有更少的資源,因此在社會生活中他們更加需要依賴他人,為此他們會更在意他人的需要,對他人更友好。
然而,也有研究發現了相反的結果。有研究者收集了來自不同國家或地區的大規模樣本,發現與低社會階層的人相比,高社會階層的人更有可能做一些慈善捐款、提供更高比例的家庭收入捐給慈善機構、更有可能去做志願服務、更加樂于助人;在與陌生人互動的經濟博弈中,他們更容易信任他人,也更值得他人信任。研究者認為,高社會階層的人之所以更加親社會,可能存在以下幾點原因:首先,他們對弱勢群體具有更強的同情心,而同情心能促進人們的親社會行為;其次,他們有更強的社會責任感,因此更願意回饋社會和他人;最後,高社會階層的人也可能會将親社會行為作為自我提升或凸顯自身優勢地位的途徑。上述觀點與《孟子》的名言“達則兼濟天下”,以及“古之人,得志,澤加于民”相印證。當今社會也不乏這樣的實例。例如,前世界首富比爾·蓋茨将580億美元财産盡數捐獻,世界第二大富豪沃倫·巴菲特捐出其所持财富的85%,華人富商李嘉誠至今捐助逾數百億港元。
那到底是富人更加親社會還是窮人更加親社會呢?以往研究結論不一。近期,中國科學院行為科學重點實驗室李纾研究組的博士生匡儀與甯波大學心理學系教授汪祚軍開展合作研究,探讨社會階層如何影響人們的親社會行為。結果發現,親社會行為不僅取決于實施者所處的社會階層,也取決于親社會行為所指向的對象所處的社會階層。
該研究基于我國城鄉二元化結構,考察了社會階層如何影響兒童的親社會行為。通過兩項實驗對“中國的城鄉二元化是否導緻農村兒童和城市兒童主觀知覺到的社會經濟地位的不同?”和“中國的社會階層如何影響兒童的親社會行為?”的問題展開研究。
實驗1中,研究者分别在湖北農村的一所小學和浙江城市的一所小學對303名高年級學生(平均年齡11歲左右)進行調研。參與調研的學生獨自完成一份調查問卷,問卷内容包括測量了兒童的主觀社會階層地位、親社會行為,以及一些人口統計學信息(性别、年齡等)。調查問卷采用改編的《麥克阿瑟主觀社會階層量表-青少年版》(MacArthur Scale of Subjective Social Status–Youth Version; Goodman et al., 2001)和經典的獨裁者博弈任務(Dictator Game, DG)分别測量兒童感知到的農村人和城市人的社會地位(見圖1)和兒童的親社會行為。在《主觀社會階層量表》中,金字塔的越頂端,表明社會地位越高;在金字塔的越底端,表明社會地位越低。獨裁者博弈任務分别讓農村和城市兒童假想,他和一名農村兒童/城市兒童/陌生兒童中獎獲得100元,現在由他來決定給自己分配多少元,給農村兒童/城市兒童/陌生兒童分配多少元?兒童分配給接受者的金額越大,說明其親社會性越高。
結果發現,無論是城市兒童,還是農村兒童,他們都認為城市人的社會經濟地位要高于農村人的社會經濟地位(見圖2)。更重要的是,無論是由城市兒童還是農村兒童,分配給農村兒童的金額均要高于分配給城市兒童和沒有特定社會階層的兒童的金額(見圖3)。
實驗2是在一次為期一周的公益夏令營中進行的現場研究。該夏令營由來自全國各地的農村兒童和城市兒童共同參加。這一實驗旨在更為生态化的環境中重複驗證實驗1的結果,并考察經曆一段時間的社會接觸是否會影響兒童的親社會行為。研究者分别在夏令營的第一天和最後一天對159名兒童進行了問卷調查,測量其親社會行為和人口統計學信息。
測量包括兩種情境的獨裁者遊戲問題:一是要求兒童在自己和另一社會階層的兒童之間分配100元人民币,願意給自己留多少元,給對方分配多少元?二是要求兒童在自己和另一社會階層的兒童之間分配10個筆記本,問兒童願意給自己留多少本,給對方分配多少本?
在兩種情境中均發現,不論是由城市兒童還是農村兒童進行分配,他們給農村兒童分配的資源(金錢、筆記本)比給城市兒童分配的資源更多;且這一趨勢在分配者為城市兒童時更為顯著。為期一周的社會接觸也并未影響上述結果。
綜上所述,兒童的親社會行為會受其自身所處社會階層以及對方所處的社會階層的影響;因此,不能籠統地說高社會階層的人更親社會還是低社會階層的人更親社會。
該研究對于農村流動兒童融入城市生活(主要與城市兒童交往)具有一定的啟示。首先,研究發現小學生對自身家庭所處的經濟社會地位受到城鄉二元化的影響,無論是農村兒童還是城裡兒童都認為農村兒童的社會地位更低,如何消除農村兒童這種“低人一等”的主觀感受是政府或教育管理部門需要關注的重要問題;其次,農村兒童對其他農村兒童比對城市兒童更友好(分配更多資源),這種“抱團取暖”的行為有助于他們在城市生活和學習中應對威脅情境,但可能不利于他們與城市兒童建立關系。幸運地是,在該研究中發現,城市兒童願意幫助和善待來自農村的兒童。因此,增加雙方的社會接觸,創造一個公平和諧的環境,可能會有助于城鄉兒童互相理解,消除偏見,進而促進他們的融合。
該研究成果發表于Social Psychological and Personality Science 期刊。
圖1 麥克阿瑟主觀社會階層量表-青少年版(改編版)
圖2 農村和城市兒童對農村人和城市人社會地位的評估
注:*** p < .001
圖3 農村和城市兒童分别給農村、城市、陌生兒童分配的金錢數
注:*** p < .001
圖4 農村和城市兒童分别給農村和城市兒童分配的金錢數(左圖)和筆記本數量(右圖)
注:** p < .01, *** p <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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