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寫了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應當注意哪些問題,今天我們接着聊。
我們知道,購買商品房時,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這個主合同中,包含四個合同附件,即房屋平面圖、公共部分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構成說明、裝飾設備标準和補充協議。
房屋平面圖,也就是表明了每個房間的具體位置、尺寸以及牆體的寬度,像陽台多大,空調的機位在哪等具體位置都在這份房屋平面圖中了。
如果這份房屋平面圖标的内容不明确具體,則起不到指示作用,對開發商來說也沒用明确的約束力,不能更好地保護購買者。
裝修設備标準,像這個附件,也需要重視,比如,很多開發商就打着“精裝修”的旗号在賣房。而像“精裝修”這樣的詞語就太過模糊,應當在附件中明确“精裝修”達到什麼裝修效果。比如“名牌”這個詞,如果出現在附件中,并沒用明确約定“名牌”是什麼牌子,對購房者是不利。
因此,像房屋平面圖、公共部分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構成說明、裝飾設備标準這些附件,最好具體描述内容,比如用準确的數字、約定哪個牌子的油煙機等詞語,不要用概念話的詞語。
最後我們說下補充協議,簽房屋買賣合同時,是有一個補充協議的,補充協議一定要利用好,會省很多麻煩的。
商品房買賣合同一般都是格式合同,格式條款沒法修改,但購房人又有很多不同的要求,那補充協議就派上用場了。根據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則,購房人與開發商協商的結果,完全可以寫在補充協議裡,補充協議完全不用受格式條款的限制,可以對格式條款進行修改和補充。補充協議可以修正主合同中不合理的條款,可以明确一些模糊的概念,可以增加一些要求等等。
系列文章:
簽訂房屋買賣合同,需要注意的問題(二)
簽訂房屋買賣合同,需要注意的問題(一)
關注我@麒麟普法,了解更多法律知識!喜歡請轉發、評論、分享哦!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