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于弄權不善于治國?【光明論壇·溫故】作者:李忠(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國際法所法治戰略研究部主任),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善于弄權不善于治國?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光明論壇·溫故】
作者:李忠(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國際法所法治戰略研究部主任)
2020年11月16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指出:“‘治國無其法則亂,守法而不變則衰。’必須加快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使之更加科學完備、統一權威。”
“治國無其法則亂,守法而不變則衰”出自唐代歐陽詢等人編纂的《藝文類聚》,意思是治理國家若沒有法度就會混亂,固守法度若不知變革就會衰落。在講話中引用這句典故,強調了法律制度在國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為新時代積極推進國家安全、科技創新、公共衛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範風險、涉外法治等重要領域立法,健全國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提供了理論指引。
以法治國是中華法文化的核心内容,源自春秋戰國時期的法家。法家誕生于文武周公聖賢之道盛行的社會環境中,他們主張“以法治國”“垂法而治”。法家先驅管子認為:“威不兩錯,政不二門。以法治國,則舉措而已。”其大意是說,以法治國可以有效統一政令,無論是施政還是治理,都不過是“舉措而已”。先秦法家代表人物商鞅承認,堯在區分智、能、賢、不肖方面,确有超越常人的能力,但堯“千世而一出”“世不盡為堯”,必須靠法。在此後漫長的曆史長河中,我國古代先賢提出了隆禮重法的治國策略、民為邦本的民本理念、以和為貴的價值追求、任法而治的執法原則、明德慎罰的慎刑思想、法不阿貴的平等觀念,頒布了漢律、唐律、大明律、清律等律典,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獨樹一幟的中華法系,彰顯了中華民族的偉大創造力和中華法制文明的高超智慧,成為中華文明和中華法文化生生不息、從未中斷的基礎支撐。
古代先賢還認為,沒有法律不行,固守舊法不變革也不行。這種變法思想與中華文明革故鼎新的文化特質密切相關。革故鼎新一詞是從《易經》革卦和鼎卦演化而來的。《易經·雜卦傳》說,“革,去故也;鼎,取新也”,意為破舊立新。《周易》主張“唯變所适”,就是不斷地适應變化,與時俱進。法家承襲了這一思想,主張改革創新,反對因循守舊。他們認為,法是治國的手段,手段既是可以選擇的,也是可以變更的;世道變了,政治制度、法令法規也應相應改變,不能以先王之道,治當今之世。韓非子精辟概括:“法與時轉則治,治與世宜則有功。”“時移而治不易則亂。”世界上沒有一成不變的事物。法也不是一成不變的,隻有因時而發展、因勢而完善,才能保持旺盛生命力。變法思想契合了馬克思主義的唯物史觀,具有充分合理性和持久生命力,是中華文明和中華法文化的創造動力和活力源泉。
數千年來,中華民族秉持革故鼎新的精神品格,掀起了一幕幕有聲有色的變法圖強運動。春秋時期管仲改革、戰國時期商鞅變法、北魏孝文帝改革、北宋王安石變法、明朝張居正改革,都激發了社會活力,推動了社會進步,塑造了中華民族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團結統一、愛好和平、勤勞勇敢、自強不息的偉大民族精神。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提出加強社會主義法制;1997年黨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作出戰略部署,在我國法制史上具有裡程碑意義,是中國共産黨人尊崇法治、勇于革新、自我超越的生動寫照。
當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加速演進,我國正在向着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标邁進。越是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思想觀念深刻變化,越需要發揮法治的引領和推動作用,使社會既井然有序又生機勃勃,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古人雲:“萬事皆歸于一,百度皆準于法”。我們要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堅持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重要作用。同時要适應全面依法治國面臨的新形勢、新要求,始終同進步的社會潮流共發展、共成長,與時俱進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為黨和國家長治久安提供堅實制度保障。在建設法治中國的進程中,還要汲取中華法文化精華,把其中崇尚法治、重民本、崇正義、講創新的精神融入法治國家建設,培育法治思維,增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光明日報》( 2021年09月13日02版)
來源: 光明網-《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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