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墜物的危害:緻使人身财産安全受到損害,輕則損傷财物安全,緻人受傷,重則緻人死亡。後果:高空墜物的責任主體往往無法明确到個人,又常引發大範圍的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挂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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