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制,原本是國家為了控制一個單位或機構人員規模而設置的。很多人在考公務員之前,對體制内的編制幾乎沒有什麼概念,甚至有些在進體制好多年後都對這個一知半解。他們多半以為,通過公務員考試上岸了就是公務員,編制理所當然也就是公務員編制了。但實際上,編制這個東西在體制内還是很有講究的,它直接關系到你的升遷提拔,關系到你的個人發展。今天我們就來聊聊體制内的編制問題。
一、編制的分類
在體制内一般有如下幾種編制大類:行政編制(即公務員編制)、事業編制以及合同制。行政編制就是正兒八經的公務員編制,享受國家法定的各種待遇、晉級等。事業編又可以分為參公事業編、全額撥款事業編、差額事業編以及自收自支事業編。參公事業編,顧名思義就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編制,其他幾個就是根據單位經費來源中财政撥款的比例來區分的事業編制,全額就是全部來源于财政撥款,後面的以此類推。合同制也叫聘用制,嚴格來說不具有公務員身份,與外面的企業聘用基本無差。
二、不同編制的差别
1.在個人發展方面。對于一般黨政機關單位而言,行政編制(即公務員編制)是比較好的,在提拔晉升方面相對于其他的編制具有一定優勢。但這個也不是絕對的,因為提拔晉升這事是一門玄學,領導說你行你就行,個人的方方面面都有可能影響到領導對你的評價。但就編制這一點來說,行政編是有優勢的。對于一些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如學校、醫院、日報社等),本身就是事業單位,大家都是事業編,所以也就不存在什麼優勢不優勢的。至于合同制,在這方面就和前兩個沒有什麼可比性了,基本等同于沒有編制,個人發展空間也很有限。
2.在工資待遇方面。公務員的工資收入由政府财政承擔,并根據國家财政狀況進行調整,其享受的基本待遇由《公務員法》來規定。整體而言,同一單位公務員編制的待遇會比事業編制的人員好一些,至少明面上就多了一項車補的收入。不過不同的單位之間就不一定了,對于有些效益好的事業單位待遇,其待遇相當不錯,具體還是因單位而異。合同制的人員由用人單位确定其待遇水平、簽訂勞動合同并支付其工資,與地方财政沒什麼關系,能發多少看單位和地區的實力,不過基本是比不上有編制人員的待遇水平。
三、幾種編制之間的聯系
原則上,事業編制是不會自動轉成公務員編制的,公務員編制也不會自動調整為事業編制。但是由于崗位和職務調整,這兩種編制是有可能發生變化的。比如某地方的人才引進,從高校引入一些事業編制的高級人才到黨政機關擔任領導職務,這種情況下其編制将轉變成行政編制,以與其職務職位相匹配。另外還有一些行政單位下面有一些下屬事業機構,部分幹部熬到了年限要求解決編制問題的,領導一般也會考慮,其他情況想轉比較難。從行政編制轉到事業編制,一般也是發生在幹部交流調動的情況下,比如原先在行政機關任職的幹部到另一個事業單位去任職,相應的編制便也會轉變。合同制想有編制的,以前有些單位到了年限還可以照顧一下給個編制。但近些年來這個口子基本上是封死了,要想有編制必須經過考試,即我們現在說的“逢進必考”。這個措施也是有效遏制了用人方面的腐敗問題,完善了機關事業單位的用人體系。
以上就是這次跟大家分享的内容了,大家無論是有報考公務員的想法還是已經在體制内了,都可以在平時多學習多了解一些關于公務員體制的知識内容,這對自己的考試和工作都是很有幫助的。平時厚積,用時才能博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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