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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人稱和第二人稱寫作的區别

生活 更新时间:2024-10-20 10:46:02

第一人稱和第二人稱寫作的區别(第一人稱寫作空間有多大)1

董學仁/攝

近來讀到一篇文章,談的是魯迅小說,喜歡用第一人稱“我”叙事抒情。據作者統計,《呐喊》裡用第一人稱寫的有8篇,《彷徨》裡有4篇。這兩部小說集總共收了25個短篇,用第一人稱叙述的小說12篇,占了大約一半。

這個比例夠高了。

因為在魯迅之前之後,大部分作家用第三人稱講故事。

記得在《如何寫好一個故事》這部書裡,作者保羅說她做了一個完全不科學的研究,從她的書架上随意抽出30本書,都是給兒童看的繪本,其中26本是用第三人稱寫的,1本用了觀察者和角色對話的視點,剩下3本是由故事中的角色或第一人稱講述的。她還說,這種選擇與她在創意寫作班上觀察到的相同:絕大多數學員們在寫故事的時候,沒有選擇第一人稱的視點。

我有兩個書架擺放小說,絕大部分是給成年人看的,如果随意拿出30本看一看,我猜也會這樣:使用第一人稱的小說,遠遠少于其他人稱的叙述方式。

是第一人稱叙述不好嗎?

它有哪些長處,哪些短處?

一般來說,用第一人稱來叙述,讀起來有親切感和真實感,有身臨其境感,這些都大于第三人稱。比如我們讀過魯迅的《孔乙己》,是用一個酒店小夥計的視點寫的,可以把好的讀者帶入那個環境:坐在靠窗的位置,把手放在茴香豆的小碟子上,然後喝一口酒,想起那個叫孔乙己的人,為什麼好長時間沒來喝酒了呢?

此外,用“我”的自叙口吻來表達,容易下筆,容易議論和抒情。如果我們确定,小說更需要讀者跟作品中人物的情感共鳴,那麼,通過第一視覺來寫,作者與讀者的距離縮小了,容易接受作品中人物的情感。

還有一點是必須說的,第一人稱便于描寫小說主角的心理,讓讀者更深一些、沒有阻礙地了解他的内心活動。閱讀時,好像不僅作者就是“我”,連讀者也變成了小說中的“我”,所以那些心理活動顯得真切。

這些方面的例子太多。

比如你讀一部第一人稱的作品,很容易看見叙述者看見的物體,想到叙述者想到的事情,還會體驗到叙述者内心的感受:對其環境是很在意,還是無所謂,還是特别冷漠。如果叙述者說海灘上一片強烈的陽光讓他眩暈和沖動,如果他描述得足夠好了,就會讓你的眼前也出現明晃晃的太陽。

當然,每一種叙事方式都不是最好的。多數作家不選擇第一人稱,因為它的限制太多。有人覺得,第一人稱限于“我”的視野,就受到了時間和空間的限制,無法透視全局,對大事件無法全過程、全方位、多層次地展現,對“我”以外的人物内心難以揭示,當寫到衆多角色時,第一人稱很難駕馭。所以,需要作者有深厚的文學功底。

我們先前的寫作練習課,有一篇《你喜歡哪一種叙述角度》,是在第一人稱和第二人稱、第三人稱之間的轉換練習。其中的第一人稱沒有完全展開,有必要再做一下這方面的練習。

講授創意寫作課的女作家勞拉·卡西希克,設計了關于第一人稱叙述的練習課:讓某個逝者的聲音,用第一人稱在作品中說話。她形容說,這個練習是一種嘗試,幫助你搭建一個舞台,去體驗這個過程;或者說,幫助你鋪好桌子,等待這個客人的出現。

在勞拉看來,用過第一人稱叙述來寫故事或小說的人,大多數都會告訴你很難,因為要考慮在第三人稱叙述中被忽略的東西。然而,第一人稱有時不是選擇的結果。作家們會說他們被第一人稱叙述者抓住、占據和選擇,不得不使用第一人稱。他們在作品的人物、聲音和感情之間穿行,就好像演員或是媒介一樣。

這讓我想起有些曆史小說,作者的創作沖動之一,就是早已經逝去的曆史人物,想通過作者說出自己的話。他們往往遮掩一下,選用了第三人稱。這時候,如果選用第一人稱,以一位曆史人物自叙的方式說話,是比較靈活和直接的表現方式。

勞拉的練習隻有兩個步驟。

第一個步驟:想象一個說話者,他已經去世了,但是一直沒有機會講出自己的故事。這個說話者就在那裡,他選擇了你。

勞拉在她的創意寫作課上發現,那些能順利完成這個練習的學員們,盡管習作中的說話者不完全跟自己一樣,卻跟自己有相似的問題或矛盾。舉例來說,逝者的煩惱不一定就是寫作者的,但如果二者的煩惱産生共鳴,那會有很大的幫助。

第二個步驟:用一大段時間去思考你的第一人稱叙述者。他閑暇時喜歡做什麼?如果他被邀請回到人間來參加晚宴,他想吃些什麼?必須在你的叙述者說話之前,就讓他在你腦中有了清晰畫面。可以調查一下他的往事,或者去他的墓地實地考察和感受,想象一下逝者與你對話,或借你的聲音來說話,然後開始真正的故事寫作。

盡量把你的聲音忘掉,讓這個外來的聲音進入你的内心。

最好是那位逝者有重要的故事要講,也許是他在世時沒有時間講出來的故事,還可能是一些怪誕的、異常的、宏大的、超驗的事情。還要讓自己相信,你的叙述者就在那兒,非常樂意接受你的邀請,為你講述自己的故事。

勞拉認為,這個練習裡,作者是講述逝者故事的工具。作者借用第一人稱來寫作,充滿活力,真實可信,而不是像有些作家那樣,隻能求助于一個枯燥乏味的假“我”來寫故事。

而我覺得,它更明顯的作用,是增大了第一人稱的寫作空間。比如說,以往的第一人稱作品裡,叙述者必須活着講述自己的故事,現在這個阻礙沒有了,一個很大的缺點變成了優點。

寫作者無不向往更大的空間。

用第一人稱寫作的人更是這樣。

賈平凹在《秦腔》裡,找到了更聰明的辦法。

小說開頭寫道:“要我說,我最喜歡的女人還是白雪。”将讀者很快帶入到引生這個角色裡,用引生的視點看待人和事物。

可是,小說裡的引生在衆人眼裡是個“瘋子”,癫痫發作時有靈魂出竅和其他幻覺。他作為故事的參與者和旁觀者,總有事件發生而不在場的時候。但作者給了引生一種“特異功能”,可以讓他繼續充當叙述者。比如,“我”的靈魂化成一隻蜘蛛,爬到會議室去聽村裡的會議内容,“我”還可以讓自家的老鼠跑去看白雪,帶去自己要說的話。這樣一來,引生通過旁觀、旁聽,清楚所有事情的來龍去脈,表面上看是第一人稱的口吻,實質上是站在第三人稱來陳述事實,讓作者具有第三人稱的上帝視角。

這也是《秦腔》叙事最為巧妙的一點,打破第一人稱的限制,擴張了叙述空間,表達上更為自然、靈活、巧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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