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溫州高速交警
在高速公路上發生事故後
你會怎麼做?
有部分駕駛員及乘客
由于沒有采取正确的處理方式
導緻安全隐患成倍疊升
最終演變成可怕的“二次事故”
溫州高速交警
9月15日淩晨0時57分許,周某駕車途經S34龍麗溫高速文瑞段文成方向底尖山隧道時,車輛多次與隧道壁發生碰撞,随後斜停在慢車道上。
事故發生後,周某未及時撤離、報警,也未在車後放置三角警示标志,而是在車頭位置來回走動,自行檢查車輛受損情況,并在駕駛室車門旁逗留。
就在此時,慢車道上一輛小車徑直撞向周某的車輛尾部,巨大的撞擊力導緻周某被撞飛,前後僅僅過去3分鐘。
事故造成兩車嚴重受損,周某受傷。溫州高速交警迅速将周某送醫治療,并快速開展事故處理。
後車駕駛員江某告訴高速交警,事發時他從杭州開車回來,由于長時間駕駛,有點疲勞了,行至事發路段時晃了一下神,沒有注意到前方因事故違停的車輛,等反應過來時已避讓不及了。
最終,高速交警認定後車駕駛員江某因過度疲勞仍繼續駕駛機動車的過錯,負事故主要責任,并依法對其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00元的處罰;前車駕駛員周某因在高速公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後,未按規定設置警告标志的過錯,負事故次要責任。
在第一次事故發生後
如果周某能夠第一時間撤離
他本可以毫發無傷
一次又一次的事故不斷警示我們
牢記“保命九字訣”
車靠邊、人撤離、即報警
可以幫我們躲過很多潛藏的危機
二次事故“猛于虎”
關乎生命安全的事
一刻都不能松懈!
通訊員:二大隊 蔡靜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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