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需要明确的是,本文标題提出的問題”軸承能用多久”,包含着一個含義是軸承已經投入使用,而後能用多久。
因此,這裡不包括軸承未經使用能夠儲存的時間。
軸承能用多久,存在另一個衡量标準,即什麼狀态視為軸承不能用了?
一般地,我們認為當軸承運行的時候不能實現其既定的設計性能即為軸承的失效。關于軸承的失效包含兩種情況:
第一:軸承徹底喪失其性能,無法運轉。
第二:軸承部分的喪失性能,但是依然可以運轉,但是軸系統的運轉精度、振動等都已經出現了異常。
關于以上兩種軸承故障的情況都可以在相應軸承失效分析标準中找到明确的說明。但是,可以看到,對于一個“已經不正常”的軸承,是否界定為“不能用“,需要根據用戶自己的情況決定。
通常而言,關于軸承“不能用”的界限有好幾種方式:
按照軸承疲勞失效的定義,就是滾動體或者滾道表面出現第一個疲勞剝落的時候。此時軸承出現了疲勞失效。換言之,就是到了這個狀态,軸承就“不能用了”。
通常而言,關于軸承“不能用”的界限有好幾種方式:
第一,按照軸承疲勞失效的定義,就是滾動體或者滾道表面出現第一個疲勞剝落的時候。此時軸承出現了疲勞失效。換言之,就是到了這個狀态,軸承就“不能用了”。
第二,在實際工況中,當軸承出現第一個疲勞剝落的時候,有時候軸承的運行狀态變化不大。比如此時軸承的振動并沒有很大的變化。尤其是失效初期,有時候甚至難以察覺。此時軸承的溫度也也基本正常。在很多使用者眼裡,其實這個軸承“還能使用”。
第三,如果上述情況繼續發展,軸承的失效進一步發展,最終将導緻軸承的振動變大,軸承的溫度上升等情況。此時可以依照有關設備的振動或者溫度标準來判定這個軸承是不是已經“不能用”了。因此,這個“不能用”的标準來自于相關标準。在達到這個标準之前,雖然軸承有可能已經“帶病”,但是依然“可以使用”。
第四,有些對軸精度等的要求并不高的場合,即便在上述情況下,軸承依然可以轉,那麼還認為可以用。直到有一天,這個軸承被卡住,無法旋轉的時候,此時才被判定“不能用”了。
因此,“軸承還能用多久”的結論進行分析之前,需要确定“還能用”的标準是什麼。否則,這樣的還能用,是無從談起的。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