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節加班三倍工資怎麼算?春節的腳步越來越近了小夥伴們最關心的問題來了,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過節加班三倍工資怎麼算?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春節的腳步越來越近了
小夥伴們最關心的問題來了
今天春節休假如何安排?
加班工資怎麼算?
......
你想知道的
小新為你貼心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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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春節怎麼放假?
依據《勞動法》《國務院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21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0〕27号)等相關規定,今年春節2月11日至2月17日放假調休共7天,其中法定休假日為3天(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其餘4天假期(2月11日、2月15日~2月17日)系休息日調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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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假期期間加班工資怎麼支付?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春節法定節假日(2月12日~2月14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工資或者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工資報酬。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春節法定節假日之外假期工作的(2月11日、2月15~2月17日),應當安排補休,補休時間不少于加班時間;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工資或者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工資報酬。
節假日期間,用人單位未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資計發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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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加班工資如何計算?
以福州市最低工資标準(1720元/月)為例,一天的最低加班工資計算如下:
1.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春節法定節假日(2月12日~2月14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工資或者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工資報酬,一天的最低加班工資為:
1720÷21.75×300%=237.24元
2.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春節法定節假日之外假期工作的(2月11日、2月15日~2月17日),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工資或者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工資報酬,一天的最低加班工資為:
1720÷21.75×200%=158.16元
注:以上是按照最低工資标準計算的最低加班工資。實際加班工資應該不低于勞動合同中約定的本人工資标準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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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欠薪問題如何投訴?
在福州務工的勞動者遇到欠薪問題,可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向轄區人社部門反映。
來源:福州人社
來源: 新聞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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