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集市在很久之前就已經形成,其主要的功能是促進交易,交易的東西一般都是剩餘的商品以及貨物,極大地促進了文化以及經濟的交流與進步。
但是在洪都拉斯,卻有着這樣一個習俗——“人集”。看名字,就知道這個集市很不一般,是的,就像名字一樣的,這個集市的設立是為了交換人的,也就是以人換人。是不是感覺很奇葩?
1.交換的人必須是女人。人集中有着嚴格的規定,雙方用來交換的人必須是女人,一般男人會在這個集市開市的時候,将他的妻子帶到這個集市中去,然後在集市中物色别人的妻子。如果雙方都對互相的妻子有意,那麼就可以進行妻子的交換,就像交換了某個物品一樣,是永久地将妻子交給了别人,而他則獲得了别人的妻子。
2.市集3個月開放一次。這種落後的習俗在很早就已經存在,那個時候,幾乎每天都有“人集”,也就是說丈夫可以随時将他的妻子放到市場上與别人交換。後來,當地政府雖然有命令禁止這項活動,但是效果卻并不顯著,也隻好将每天都開的“人集”改成了3個月舉辦一次,降低“人集”的頻率。
3.女性地位低下,不能反抗。女性在洪都拉斯的地位十分低下,完全沒有話語權,妻子們隻能任由丈夫處置,因此丈夫們才會如此肆無忌憚地将妻子放到市場上公然進行買賣;妻子們隻能期望自己的下一個丈夫能夠對她好一些,除此之外,她們毫無辦法。
4.男人們覺得理所應當。在當地男性的眼中,女人就是不值錢的以及十分低賤的,因此在不需要或者是覺得妻子不如意的時候,就會将妻子帶到市場上與别人交換,企圖換到一個“更好的”妻子;男人們甚至會互相攀比換妻子的次數,如果有人一直都沒有換過妻子的話,那麼他還有可能會受到當地人的嘲笑。
5.習俗或來源于瑪雅遺風。古代瑪雅人就有這樣的習俗,将掠奪來的男性全部殺掉,而女性則成為妻子或者拿到外面進行交換。此地的這種“人妻”習俗與古代瑪雅人的習俗十分類似,這其中或許存在着某些關聯。
朋友們,你們如何看待洪都拉斯的“人集”習俗呢?歡迎在評論區留言讨論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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