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受到疫情影響,很多人害怕找不到工作,所以不管什麼企業,隻要有機會就先去上班。随着大量企業複工,出現了很多更好的崗位,但是很多人還沒有過試用期,于是擔心一些問題,就是試用期能不能辭職,辭職之後會不會有工資等,這裡作一些解答。
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試用期之内允許辭職,試用期期間辭職的權利受到法律保護。如果遇到了老闆不同意辭職的情況,應該了解以下内容。
一是試用期辭職的時間問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期間,勞動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是試用期辭職的報酬問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保護法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标準。
三是試用期辭職的維權問題。試用期一般時間不長,如果僅工作一兩周,甚至隻有幾天時間,建議争取與用人單位協商并達成一緻意見。如果确實無法達成一緻意見,公司既不同意辭職又不同意支付試用期間應得到的工資,可以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提出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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