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維是什麼意思?思維最初是人腦借助于語言對事物的概括和間接的反應過程思維以感知為基礎又超越感知的界限通常意義上的思維,涉及所有的認知或智力活動它探索與發現事物的内部本質聯系和規律性,是認識過程的高級階段 ,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思維是什麼意思?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思維最初是人腦借助于語言對事物的概括和間接的反應過程。思維以感知為基礎又超越感知的界限。通常意義上的思維,涉及所有的認知或智力活動。它探索與發現事物的内部本質聯系和規律性,是認識過程的高級階段 。
思維對事物的間接反映,是指它通過其他媒介作用認識客觀事物,及借助于已有的知識和經驗,已知的條件推測未知的事物。思維的概括性表現在它對一類事物非本質屬性的摒棄和對其共同本質特征的反映 。
随着研究的深入,人們發現,除了邏輯思維之外,還有形象思維、頓悟思維等等思維形式的存在。邏輯思維也叫抽象思維,形象思維也叫具象思維,頓悟思維也叫靈感思維。
思維的基本過程:
(1)分析與綜合。
是最基本的思維活動。分析是指在頭腦中把事物的整體分解為各個組成部分的過程,或者把整體中的個别特性、個别方面分解出來的過程;綜合是指在頭腦中把對象的各個組成部分聯系起來,或把事物的個别特性、個别方面結合成整體的過程。分析和綜合是相反而又緊密聯系的同一思維過程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沒有分析,人們則不能清楚地認識客觀事物,各種對象就會變得籠統模糊;離開綜合,人們則對客觀事物的各個部分、個别特征等有機成分産生片面認識,無法從對象的有機組成因素中完整地認識事物。
(2)比較與分類。
比較是在頭腦中确定對象之間差異點和共同點的思維過程。分類是根據對象的共同點和差異點,把它們區分為不同類别的思維方式。比較是分類的基礎。比較在認識客觀事物中具有重要的意義。隻有通過比較才能确認事物的主要和次要特征,共同點和不同點,進而把事物分門别類,揭示出事物之間的從屬關系使知識系統化。
(3)抽象和概括。
抽象是在分析、綜合、比較的基礎上,抽取同類事物共同的、本質的特征而舍棄非本質特征的思維過程。概括是把事物的共同點、本質特征綜合起來的思維過程。抽象是形成概念的必要過程和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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