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總有意外。
放假期間,朋友咨詢,他們公司有一個員工出了意外交通事故——傷殘很嚴重,但事故責任在這個員工這邊,所以傷殘鑒定做不下來。
朋友公司現在有雇主責任險,這個員工有社保(包括醫保和工傷),但沒有商業意外險和商業醫療險,這種情況下,怎麼樣通過雇主責任險和社保,讓這個員工得到最高的理賠。
一、傷殘鑒定評級有哪些标準?
關于傷殘的鑒定評級,目前有3套标準,按照等級和适用範圍分别是:
1.《人體損傷緻殘程度分級》 GB/T 31147-2017。
是最高等級和标準,2016年4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發布的法律文件,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标準規定了人體損傷緻殘程度分級的原則、方法、内容和等級劃分,适用于人身損害緻殘程度等級鑒定。
2.《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緻殘等級》GB/T16180-2014。
即我們社保中的工傷保險,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制定,2015年1月1日實施。
是在國家《人體損傷緻殘程度分級》的标準之上,專門針對在職職工,因為工傷緻殘勞動能力鑒定原則和分級标準。适用于職工在職業活動中因工負傷和因職業病緻殘程度的鑒定。
3.《人身保險傷殘評定标準(行業标準)》 JR/T 0083—2013。
是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和中國法醫學會于2013年6月8日聯合發布,屬于保險行業的評定标準。
是在國家《人體損傷緻殘程度分級》和《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緻殘等級》的标準之上,規定了被保險人因為意外傷害緻殘的鑒定原則和分級标準。适用于購買了商業意外險、符合《保險合同》約定的傷殘鑒定。
如果不幸發生傷殘,使用哪一套标準來做鑒定評級,需要根據發生傷殘的場合、傷殘人員的身份和具體的情況來定。
二、不同場合的傷殘标準應用
1.因工傷導緻的傷殘鑒定。
比如我朋友公司這位員工在上班途中發生的意外傷殘——而且是【非本人主要責任】的話。
有社保(工傷保險),沒有商業意外險,就依據《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緻殘等級》進行評級。
如果這個員工有商業意外險,或者公司有團隊商業意外險,則要增加《人身保險傷殘評定标準》,進行兩個标準的鑒定評級,其中社保中的工傷保險按《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來賠;商業意外險,保險公司按《人身保險傷殘評定标準》來賠。各自執行自己的标準。
由于兩套鑒定的标準不一樣,所以會存在對同一事故,出現不同的鑒定結果,出現這種情況,通常是各賠各的。
《職工工傷鑒定》會比《人身保險傷殘評定》寬松,更容易獲得賠償。
就像醫保會比商業醫療險的核保和理賠更寬松一樣。
*如果本人是工傷的主要責任方,申請工傷傷殘鑒定會存在問題,但不影響商業意外險的理賠申請。
2.非工傷導緻的傷殘鑒定。
比如在假期或者是工作以外的時間,因為交通事故導緻傷殘,同時自己又有商業意外險的話。
就會涉及到兩個傷殘鑒定标準,分别是《人體損傷緻殘程度分級》和商業意外險的《人身保險傷殘評定标準》。
第一個是為了追究責任人的賠償,第二個是自己的意外險的賠償。
三、什麼時間進行傷殘鑒定?
傷殘的鑒定有時間要求,通常是在事故發生後的3—6個月。
一般是在傷情相對穩定後,仍然存在殘疾狀态下,去進行傷殘的鑒定,時間太早的話,存在傷情不穩定,可能會影響定級。
四、去哪裡做傷殘鑒定?
如果是職工工傷的傷殘鑒定,要去當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鑒定,也可以委托律師或者法院申請鑒定。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是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由勞動保障、衛生等行政部門和工會組織的主管人員組成。
職責是依據國家鑒定标準判定傷、病職工勞動能力、傷殘程度的技術性工作,不屬于具體行政行為。勞動鑒定依法獨立進行,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企業和個人的幹涉。
而另外兩種鑒定,需要去當地合法的司法鑒定機構申請鑒定,也可以委托律師或者法院申請鑒定。
最後總結我們發現:
1.如果不幸發生意外,不管是要得到工傷的補償,還是商業保險的理賠,都必須以傷殘鑒定為前提——如果做不了傷殘鑒定,就意味着不能獲得賠償。
2.社保中的工傷保險鑒定門檻最低、最寬松,但需要注意,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的意外事故,必須是非本人主要責任才能獲得工傷補償——所以,自己的商業意外險有必要加一份。
我是白領麗人的保險閨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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