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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撤案申請有用嗎

生活 更新时间:2024-12-05 04:04:01

1996年1月,轟動全國的“南大碎屍案”發生。南京大學某專科專業學生刁愛青遇害,至今仍未找到兇手。2021年3月29日,被害人家屬起訴南京大學,要求其賠償162萬元。4月6日刁愛華又發聲明稱,“出于種種原因”,已撤銷起訴。

被害人撤案申請有用嗎(受害者家屬突然撤訴)1

4月5日晚,“南大碎屍案”受害者家屬突然發聲表示撤訴,并稱:“與本地的領導溝通後,我們填寫了撤訴申請書。我們今後還要生活,孩子還在讀書,我們有無奈和苦衷,希望網友們能夠理解。”

另外南大碎屍案受害人姐夫發聲:妻子和嶽母身體很不好,撤訴原因不方便細說。

對此,此案代理律師周兆成表示尊重家屬決定。

被害人撤案申請有用嗎(受害者家屬突然撤訴)2

周兆成律師和受害者家屬

家屬未能等到南京大學回應

在法院答複前1天突然撤訴

“25年了,每個清明節對我們一家人都是煎熬,這個清明節過得格外煎熬,我們不想再這樣煎熬下去。”刁愛青的姐姐稱。

據她介紹,3月29日家屬向法院提交了對南京大學的起訴,法院收到訴狀要在7天内決定是否立案,按規定,法院即将作出是否立案回應。

“這兩天,陸續有工作人員和一些親朋來到我家,詢問我們是否有撤訴的可能,也提出想要慰問家裡的老人。我們的态度是,這是一起正常的民事起訴,我們希望通過合法程序獲得一個答複,能夠給出這個回應的,隻有法院還有南京大學,而不是其他部門。”刁愛青的姐姐稱,“遺憾的是,直到清明假期結束,南京大學這段時間并沒有就我們提交的起訴進行任何回應,也沒有主動與我們溝通。”

對撤訴原因,刁愛青的姐姐表示,是在與本地的領導溝通後,填寫了撤訴申請書,因為今後還要生活,孩子還在讀書,一些家人親戚也在勸。“考慮了種種因素後,我們決定撤銷起訴。我們有無奈和苦衷,希望網友們能夠理解。”刁愛青的姐姐說。

代理律師稱刁愛青是“文藝女青年”

希望南大積極協調 警方早日破案

被害人家屬代理律師周兆成稱,希望南京大學和家屬積極溝通,通過協商解決雙方糾紛,也希望南京警方可以早日破案。

周兆成律師稱,代理案件過程中,他從刁愛青的家人及生前好友處了解到,刁愛青是個文藝女青年,在去南京讀書前,刁愛青從不出門,喜歡一個人在房間裡讀書。“我在刁愛青的老宅裡就看到過刁愛青的書,巴金《家》、《春》、《秋》,徐志摩、沈從文的作品集,還有盧梭《忏悔錄》,理查德的鋼琴曲,每本書雖然陳舊了,但是封皮都包的好好的,可以看出刁愛青生前特别愛書。”周兆成律師說。

此前家屬起訴南京大學索賠162萬元

律師稱學校“懈于管理,怠于行使職責”

此前報道,因父母年邁,唯恐時日不多,家屬于3月29日正式起訴南京大學,索賠16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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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受害者家屬處了解到,25年前,被害人刁愛青在南京大學在校期間遇害,刁愛青的父母多次去南京大學讨要說法,當時南京大學以案件尚未偵破,讓其回家等消息為由并沒有處理。

此後,刁愛青的父母等了25年,截止起訴前,南京大學未有任何消息。刁愛青父母考慮到自己已經年邁,唯恐時日不多,所以依法提起了訴訟,希望在自己有生之年希望南京大學可以給自己一個說法。

周兆成律師認為,“南京大學懈于管理,怠于行使職責。”1996年1月10日,刁愛青失蹤當天,因其室友違規使用電器,南大宿舍管理老師濫用教育懲戒權, “株連”責罰刁愛青。使其情緒悲憤,離開宿舍,最後遭殺害。

周兆成律師還提出,刁愛青1996年1月10日夜不歸宿,作為管理方南京大學理應及時發現并告知家長,但卻怠于行使管理職責;直到10日後,1月19日,警方發現刁愛青屍體後,南大才通知刁愛青父母。正是由于南京大學沒有履行宿舍管理職責,延誤時間,客觀上導緻該案錯過了最佳的偵破時機。

南大碎屍案始末

案發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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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碎屍案,又稱南京“1·19”碎屍案、刁愛青案,案發于1996年1月19日,地點為江蘇省南京市,受害人為南京大學成人教育學院一年級女學生刁愛青。受害人遺體碎片在其失蹤9天後,也就是當年1月19日清晨,被一名清潔工在南京華僑路發現。兇手為消滅作案痕迹,将其屍體加熱至熟,并切割成2000片以上。案發後,南京市公安部門内運用警力進行大規模搜查,但至今仍未找到兇手。

案情經過

死者刁愛青,女,生于1976年3月,遇害時為南京大學鼓樓校區信息管理系現代秘書與微機應用專業成人教育脫産班專科一年級學生,在鼓樓校區學習和生活,遇害時不滿20歲。她住在鼓樓校區南園四舍,該宿舍樓當時人員複雜,流動性大。其父刁X昌,住在江蘇省姜堰市沈高鎮XX村四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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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季少女刁愛青

刁愛青是一個從農村剛剛來到南京僅百日左右的年輕少女,很難說有什麼仇家,亦或是情敵,也并沒有多少積蓄,因此兇手的動機受到了廣泛猜測。在廣為流傳的《關于南大碎屍案的一點想法》一文中,作者黑彌撒猜測死者是在某種宗教儀式中被殺害的。然而,許多人表示質疑,他們認為碎屍僅僅是兇手為了毀滅可能的線索與證據,而且兇手一定是擅長屠宰、烹饪或者是醫術的人。

據刁愛青生前的好友回憶,她個子高約1.65米,身材适中,長相普通。短發,單眼皮,眼睛稍有些近視,看書寫字時會戴上眼鏡。在嘴角的右上方有顆痣,如菜籽般大小。說起話來,嗓音稍啞,語速偏快。一個細節是,這個字迹娟秀的女孩,有時候會故意把自己的名字複雜化為“刁愛卿”。

1996年1月10日夜間,刁愛青吃完晚飯出走,據稱是由于當時同宿舍女生違反學校規定使用電器,導緻擔任宿舍長的刁愛青也受到處罰後,心情不佳賭氣外出散心,此後再未回到宿舍。死者離開時,鋪平了自己的被子,似乎表明死者一開始并無外出打算。目擊者最後看見死者的地點是青島路,死者當時身穿紅色外套。

1996年1月19日,一場大雪之後,刁愛青的屍體被發現。一名打掃衛生的婦女在南京新街口附近的華僑路撿到一個提包,包中裝有500多片煮熟的肉片。後來她在清洗肉片時發現有3根手指混在其中,随即報案。之後屍體另外的部分在水佐崗路和龍王山被發現,均被包在提包以及一條床單之中。屍體在煮熟後,估計總共被切成了2000多片,刀工十分精細,碼放整齊,可見兇手的殘忍與超強的心理素質。

案發後,南京市警方高度重視,并成立了專案組進駐南京大學,當時附近幾乎所有居民都受到了盤查。直到案發之後3個月,專案組才撤離南大。

2008年7月1日,一位當年參與偵查“1·19”碎屍案的警官,雖然已經過去12年,但他對于這一碎屍案仍然記憶深刻。該資深警官表示兇手确實很殘忍,我們發現的屍塊竟達到2000多塊,并不是民間傳說的1000多塊。每塊都切割得很小很整齊,從兇手碎屍的手法來看,應該是比較專業的,對解剖知識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我親眼看到過死者的手腳,肢解得很整齊。而且死者的頭和内髒都被煮過。

由于當年還沒有DNA技術,法醫隻能通過屍塊上的體貌特征、肌肉纖維組織等确認死者為女性。據這位警官回憶當年南京警方為偵破此案,發動了“人海戰術”,進行了廣泛細緻的排查。當時南京幾乎所有的警察都不同程度地參與了這起案件。有的是被抽調到專案組直接參與,更多的則是在所轄片區進行排查工作。當年兇手的抛屍地點大多集中在鬧市區,多達五六個地方。凡是在抛屍現場出現過的人,比如說垃圾箱,隻要倒過垃圾的人,我們都會逐一進行排查,當時确實很緊張,因為每個人都有可能是嫌疑人,生怕漏掉每一個線索。根據兇手抛屍的地點以及相關調查情況,我們推測兇手應該就住在大學校園附近,而且很有可能是騎自行車進行抛屍。

根據兇手的碎屍手法,南京警方曾一度認定兇手的職業是醫生或屠夫,并對符合作案條件的這兩類職業的人群進行了廣泛排查。由于被害者是大一新生,交際并不廣泛,而且這名女生比較内向和單純,這給警方的調查帶來了一定的難度。

雖然到目前為止,“1·19”碎屍案尚未能破獲,但南京警方從沒有放棄過對此案的偵破,據介紹該案已被移交至南京市公安局專門負責積案的部門,繼續進行調查。而對于網絡上衆多網友的分析與猜想,這位警官表示隻要推理過程符合邏輯,警方一定會關注的。

2016年1月19日,網傳今天是“南京大學碎屍案”20年追訴期的最後一天,此後即使抓到兇手也沒法追究刑事責任了。但很快,在1月20日下午,公安部刑偵局在官方微博“辟謠“:“南大碎屍案”永遠追查到底。

公安部刑偵局稱,“追訴期”是針對未被發現的犯罪,對于已經發現的犯罪,以及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公安部刑偵局稱,此案是公安機關已在偵查案件,警方必将依法追查到底,絕不放棄。

抓到兇手的那一天才能告慰刁愛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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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月份時,當年轟動南京的又一起女學生死亡案,南京醫學院女生林伶被鈍器擊打後投入窖井案已經在案發28年後告破,這也給了南大碎屍案的告破足夠的信心!

縱使過去幾十年,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犯罪分子也難逃法律制裁!

—END—

綜合 | 鳳凰新聞、網易新聞、網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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